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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结】环保大东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1 18:00:10 来源:网络

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2016年上半年,环保大东分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相关工作任务。以全区污染减排、蓝天行动、碧水工程、生态红线管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总结】环保大东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总结】环保大东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优秀范文】



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6年上半年,环保大东分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相关工作任务。以全区污染减排、蓝天行动、碧水工程、生态红线管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为工作主线,全面推进大东区环境保护工作。

一、2016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攻坚污染减排,全面落实项目

2016年是大东区“十三五”污染减排任务的第一年,依据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本年度污染减排指标进行量化分解,确定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工程项目和具体措施,制定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召开全区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积极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实施沈阳东源供热有限公司、沈东热源厂等7家企业脱硫治理工程维护,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达到污染减排核查的各项要求,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积极推进煤改清洁能源工作。落实大东区221台锅炉的拆除工作。宣传并促进燃煤锅炉以第三方方式进行清洁能源替换工作。

进一步完善朱尔屯污水处理厂及水厂在线设备建设,确保其稳定达标运行,并尽快完成在线设备的联网及验收工作。同时加强辉山明渠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监管工作,确保该水厂稳定达标运行。严格控制我区非电燃煤总量和水泥、造纸、钢铁、纺织等污染减排全口径行业产能增量控制。

(二)以流域治理为抓手,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2016年加强全区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每周检查一次,对水源地周边水污染现象予以取缔,保证全区饮用水安全。沈阳辉山明渠污水处理厂每周进行一次例行监测。加强山梨河流域管理,多次向区政府、汽车城管委会报告河道污染现状并提出治理方案,计划年内实施治理工程;加强流域企业监管,对污染较重的新佳洁食品厂向区政府申请强制关停。对辖区内26家市控重点源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要求企业一周内整改完成。

()加快推进煤改气项目,持续提高空气质量

为推动大东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提高,推广清洁能源,环保大东分局积极落实“煤改气”工程,大东分局采取每周调度的工作方式快速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开展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全力助推蓝天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减少雾霾天气,有效保护和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清洁、宜居的城市环境,大东分局积极筹划,针对辖区内燃煤锅炉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拆除221台燃煤锅炉或对现有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包括购买热水、更换燃气锅炉、电加热锅炉以及污水源热泵等)。通过集中整治,切实改善大东区大气环境质量。

(五)生态红线管理工作

1、设立生态红线管控区

为保证我区发展需要,在生态脆弱区或敏感区设立保护红线,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可以为城区提供生态屏障。组织国土规划、城建、经济发展、汽车城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对我区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进行现场检查,包括:拍照、GPS定位、是否存在环境违法情况等。

2、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组织社区、小学、大学生环保志愿者参加活动,与社区居民和环保志愿者进行对话交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环保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激发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

(六)积极完善环保执法效能,严格落实新环保法。

为适应“最严”环保法的实施,分局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运用新环保法,全面提高了分局人员的环境执法能力。上半年,共立行政处罚案件40件,结案3件,行政处罚金额167.9835万元。

严格管控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落实企业守法证明工作。为惩戒环境违法失信企业,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局发布的《沈阳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第一批)》名单中涉及到的华润热电和东基热源厂两家单位的环境违法情况进行了梳理,针对两家企业存在问题,督促其有效整改,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七)严格落实新型环保审批制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做好市级审批简政放权的承接工作,

环保大东分局贯彻落实省、市局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认真履职、优化服务、简化程序”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环评审批工作机制,做好市级审批简政放权的承接工作。通过规范审批流程,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实施环评审批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把关。建立全责清晰、尺度统一、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环评审批程序。2016年上半年审批54项目,其中报告书项目2个、报告表项目24个、登记表项目17个,豁免项目11个。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使我区的重点工程审批进程得以提速,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大东区共有14个重点工程,已完成环评审批12个, 项目土地未确定、未立项、方案未确定2个,已审批项目占总数的86%

2、全面开展我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及备案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613号)的通知要求,依据市环保局的工作安排,环保大东分局对辖区内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主要清查的建设项目为社会化供暖锅炉房,共清查出9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全部项目的锅炉单台容量均为40吨及以上的锅炉。其中有7个项目已开展现状评估(3个项目拟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4个项目拟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2个项目未开展评估,拟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

(八)加强辐射、噪声及区域危废管理

1、噪声环境管理工作

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重点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工业生产环境噪声超标排放情况;重点查处违法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三产噪声扰民等环境违法行为;在各建筑工地周围张贴《关于限制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和住宅装修作业的通告》,对全区范围内住宅及学校附近产生扰民噪声污染的生产活动和建筑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地限定;确保中高考期间无噪声扰校、扰考事件发生。

2、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先后开展移动探伤行业辐射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废旧金属熔炼和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单位专项执法检查等。对辖区内4家放射源工作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对7家Ⅱ类射线装置工作单位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辖区内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40余家单位射线装置工作单位逐一检查。

3、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申报工作。建立了全区危险废物产生源清单并动态更新。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通过检查督导,使企业尽快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以及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员工开展固废管理培训、制订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台账、进一步规范标志牌的设置、应急预案演练、规范危险废物分类存放等等。强化现场监督执法检查。现场检查中结合企业自身环境风险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产废单位内部交接及产废单位和处置企业现场交接等各个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九)积极完成监测任务,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积极开展科学、规范的环境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监测任务,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类监测数据1500余个,形成各类监测报告72份,加强污染源总量监督性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环境监测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站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了质量保证工作,确保了监测数据的及时、有效以及科学性,为我区的污染减排、环境生态城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十)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大力开展“抗霾攻坚”执法工作

“抗霾攻坚”环保大会以后,为积极落实《沈阳市“抗霾攻坚”环境执法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燃煤企业开展了一系列高密度、大强度的集中执法检查。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对笔录制作、拍照取证提出了具体要求,监察大队按一个规定动作进行执法,保证了执法各项工作的一致性,为最终立案和归档提供了有利保障,有效的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在短时间内完成立案49起,制作询问笔录62个,现场勘验笔录49个。

2、全面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

2016年上半年,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履职尽责并严肃查处违规建设项目,为今后环境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执法支撑。对日常监察中发现存在未经环保审批、验收等情况的企业,立即对违法企业立案查处,要求企业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守法经营。

3、积极落实排污费征收工作

积极落实市局下发的《2016年沈阳市排污收费工作指导意见》,本着排污费依法核定、足额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鼓励和帮助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同时,严惩超标排放。目前,正在开展2016年上半年度排污申报、审核及网上录入工作。

在积极应对新型收费制度改革的同时,分局没有放松对燃煤企业欠缴问题的追缴工作,将排污费追缴工作落实到人,并将追缴结果在局内公示。2016年上半年,共追缴欠费企业31家,追缴排污费6万余元。

4、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整治工作

2016年上半年,进一步加强夜间环境监察工作。分局根据夏季施工单位夜间噪声扰民的特点,进行了专门部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增加夜间检查的力度。截至目前,分局监察人员已在22:00后组织建筑施工专项夜查15次,累计出动人员43人次,车辆22台次,发现夜间违法施工单位12家次,并全部立案,有效打击了夜间施工行为。

5、稳步推进环境应急工作

2016年,环保分局继续落实《大东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代区政府重新编制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大东区分预案》,预案涉及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各种环境污染事故。并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积极推动相关企业编制《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目前区内已有9家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其它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加快落实“蓝天行动”任务

分局将加快落实“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内容,认真完成我局承接的工作内容,同时担负起“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促各委办局按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及时限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确保我区“蓝天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的污染减排工作

大东分局将继续加强区内燃煤锅炉企业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继续推进煤改气项目和高效除尘改造工程,做好“十三五”污染减排开局工作,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三)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

推进大东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继续开展辉山水库、朱尔水库、木匠屯水库、三家子水库四大水体环境本底调查和污染整治工作,提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形成区域行的生态功能区方案。

推进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实施工作,按计划完成汽车城环境质量认证工作。

(四)做好油烟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大东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工作要求,结合大东区餐饮油烟群众信访投诉重点,全面开展以小什字街为代表的餐饮企业油烟综合整治。加强餐饮业户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达到油烟综合整治的效果。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制培训

按照年度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迎接市、省、全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开展新环保法培训及实施工作,同时做好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六)以专项执法检查推进监察工作

继续开展夜间建筑施工扰民投诉的专项执法检查,将采取一周双查的执法模式,有效抑制建筑工地违法施工行为。

继续对燃煤企业的锅炉、污染治理设施、脱硫药剂的贮存和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供暖期间污染治理设施可以正常投入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七)排污收费工作稳步推进

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工作程序,深入开展排污收费“公示公开”,严格依照“应收尽收”原则,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对不能按期完成缴费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力争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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