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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关于印发龙岩市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3 14:00:06 来源:网络

关于印发龙岩市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部署,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确保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以科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关于印发龙岩市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关于印发龙岩市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龙岩市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部署,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确保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四化同步”要求,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拓展农业,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农业,不断推动农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一批农业重点项目,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新成效。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增长,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结构不断优化,设施装备水平显著改善,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成长,农业综合效益持续提升,农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更加凸显。2014年,确保全市农林牧渔增加值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

三、重点任务

(一)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1.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落实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完善粮食生产责任制,落实扶粮惠农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71.5万亩以上,总产107.5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施18个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建设,推进2个乡镇整建制的高产创建工作。加大超级稻、再生稻、脱毒甘薯等粮食作物重大专项推广,引进、试验、推广“五新”技术,建立高产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市级财政安排50万元,继续组织开展粮食高产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3.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在全市粮食主产县中,选择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标准农田,建设粮食产能区110片以上,面积11万亩,亩产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0公斤。重点扶持千亩以上产能区配套建设工厂化水稻机插育秧示范点;推广水稻“五新”集成,推动良种良法良机配套,实现良种覆盖率100%、主推技术应用覆盖率10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100%、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100%、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0%以上;按省扶持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政策,扶持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对产能区内流转100亩以上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整合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和小农水设施建设、省级标准农田建设、粮食产能县高产稳产粮田建设、烟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新建项目81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4.38亿元以上,受益基本农田面积27万亩以上,提升耕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烟草公司)

5.改善粮食仓储设施条件。新建漳平5万吨省级储备粮库,推进市区一体的17万吨粮油仓储物流集中区项目建设,完成2.5万吨县级仓容新建和3万吨仓容提升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二)强化龙头带动,壮大主导产业

1.做大做强产业龙头。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和“亿元企业计划”,从贷款贴息、品牌创建、绩效奖励、企业上市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打造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切实增强对农业主导产业和基地、农户的带动作用,推进园艺、畜禽、林竹、水产等主导产业发展,提升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

2.蔬菜产业。以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为重点,建设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水肥一体化、冷链储运系统等设施,推广无土基质栽培、智能化管理、物联网控制等现代技术,发展精深加工。重点支持泰华实业、龙泰安生物科技、梅花山农牧、漳平金禾、上杭众发等规模企业、合作社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办)

3.茶产业。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打造“海西绿色生态茶区”。加快茶叶机械设备更新与改造,创新加工工艺,提升茶叶品质。实施品牌提升工程,着力打造“漳平水仙”、“武平绿茶”、“高山台式乌龙茶”三个龙岩特色的公共品牌。发展茶叶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支持发展产业联盟,抱团拓展国内国际市场。重点支持武平年年春、漳平九鹏、鸿鼎、台品等规模企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办)

4.水果产业。充分发挥我市地理、气候优势,发展地方特色优势水果,调整优化果树品种和熟期结构。建设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生态果园,发展休闲观光果业。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和精深加工,促进水果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实现多重增值。重点支持龙岩晋龙、臻富果汁、永定鼎福来、上杭新元果业、新罗后坪溪果场等规模企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办)

5.食用菌产业。发展粪草生菌类,推广工厂化生产,扩大粪草生菌类栽培规模,促进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武平食用菌产业园、长汀远山惠民生物有限公司等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6.畜禽产业。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养殖业提质增效。一方面,扩大连城白鸭、长汀河田鸡、森宝肉鸡养殖规模,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家禽业和草食动物;另一方面,要在养猪业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生态养殖,提升生猪养殖水平和效益。对限养区的规模养猪场进行改造升级,使其达到生态环保养殖标准。重点支持森宝集团、容和盛集团、长汀森辉牧业、连城更旺、武平梁野山农牧等规模企业发展壮大。加大养殖面源污染治理,着力推广养殖业全过程污染治理,打造我市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禽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环保局、农办)

7.水产业。鼓励和支持利用山坳荒废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低产农田兴建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支持连城县申报省级现代渔业示范县项目。继续支持具备条件的标准化池塘养殖基地申报实施农业部水产菜篮子项目。支持连城吉明鱼苗场和武平中山水产良种场设施配套升级,逐步建成我市鱼苗鱼种核心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规模化特种水产养殖,支持棘胸蛙仿生态养殖、冷水鱼工厂化养殖和鳗苗工厂化培育等依法养殖单位技术升级和扩大规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8.林竹产业。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苗木繁育基地、丰产竹林基地、珍贵树种用材林、名特优经济林基地、森林食品和药材基地,推广林地喷(滴)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快发展竹木精深加工、林产化工、笋竹油茶等森林食品加工、纸制品加工、家具加工产业。努力发展林畜、林禽、林蜂、林菌、林药、林蛙、林菜等多种模式结合的林下经济。重点支持漳平木村、连城茗匠、新洲(武平)林化、上杭山水、新罗云岭山茶油、长汀劲美生物、亿隆家庭装饰等规模企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农办)

9.花卉苗木产业。加快优势特色花卉苗木基地建设,推广设施栽培技术。推进杜鹃花、国兰、富贵籽、蝴蝶兰优势特色花卉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培育鲜切花、食药用花卉等新增长点,加快形成盆花、食药用花卉、鲜切花和观赏苗木生产优势区。重点支持连城兰花、新罗新中园林、漳平金兴园艺、武平盛金、武平金线莲、连城连天福生物科技、连城宪阳等规模企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农办)

(三)加强园区平台建设,引领农业转型升级

1.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发展水平。支持上杭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完成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推进庐丰乡优质稻示范基地、临城镇九洲村设施蔬菜智能温室大棚示范基地、稔田镇万亩红肉蜜柚示范基地等项目实施。继续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加大对上杭县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支持投入力度,以水稻、蔬菜、生猪为主导产业,建设水稻精准化管理示范园、优质水稻品种试验园、水稻生态文化观光园、设施蔬菜示范园、蔬菜保种开发园、蔬菜五新展示园、槐猪精品养殖示范园、生猪标准养殖示范园等专业园区,示范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支持漳平永福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推进漳平永福花都、永福樱花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兰田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花卉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5亿元以上。继续实施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支持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推广台湾良种技术,打造两岸最大的台湾高山茶基地及台农投资集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农办、漳平台创园、农科所)

3.扎实推进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福建连城农民创业园和新罗适中、永定下洋、武平岩前、长汀策武、漳平永福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新扩建重点项目18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3.7亿元以上。引导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和有意投资现代农业的工商资本、侨台外资到园区投资兴业,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等设施蔬果基地、工厂化食用菌集聚区、生态环保型现代生猪养殖基地、全程自动化家禽养殖基地,以及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集聚区。充分发挥优惠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杠杠作用,调动企业主的积极性,促使企业加大投资规模,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力争把省级农民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建成现代农业的重要示范窗口。(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突出发展设施农业,改善农业装备条件

1.设施蔬果。完成新扩建省、市补助设施果蔬项目18个以上,实施面积9000亩,完成年度投资2.7亿元以上。按照岩委发〔20134号文件规定,对新建连片100亩以上无土栽培水肥一体智能化温控大棚,参照省里政策给予11配套补助,配套资金市、县(市、区)各承担50%;对新建连片150亩以上温室大棚,参照省里政策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建设一批蔬果贮藏、保鲜设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

2.设施食用菌。实施省级新扩建高标准工厂化或设施食用菌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扶持一批粪草生菌类工厂化生产企业新建菌包自动化生产线,推动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设施畜禽。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生猪、蛋鸡规模饲养比重分别提高到60%90%。完成改扩建设施畜禽重点项目22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6600万元以上。继续实施规模养猪场标准化改造项目,提高生猪规模化率。按照岩委发〔20134号文件规定,支持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生态环保标准化改造,建设粪污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智能监控等设施;支持新增存栏5万羽以上、总存栏10万羽以上的设施化蛋鸡场建设;完成3个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4.设施林业。新扩建设施林业重点项目56个,完成年度投资9740万元以上。扶持花卉苗木、油茶、竹林、林下经济关键环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基地9万亩以上。其中,建立现代农业(花卉)生产示范基地560亩以上,建立现代农业(油茶)示范基地1.1万亩以上,建立省级现代农业(竹业)生产示范基地7.7万亩以上,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5.设施渔业。支持园区水产养殖池塘基础设施配套升级、陆上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环保型塑胶养殖网箱等养殖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将武平中山新城千亩生态养殖区和连城松洋千亩标准化养殖区列入省级标准化养殖现代渔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五)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1.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加快种业科技创新,加强新品种选育、引进、示范、推广。实施水稻、甘薯和龙岩地方特色经济作物、畜禽等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对列入国家、省保护名录的12个种质资源,加快做好提纯复壮、保种选育和开发利用。建立新品种展示点40个以上、示范面积2万亩以上。支持漳平五一国有林场、上杭白砂国有林场2个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农科所)

2.深化“五新”推广体制创新。推行“专家+龙头企业+示范基地”推广模式,注重农业“五新”技术集成。结合我市实际,着力建设省级“五新”推广示范县,示范带动全市其它县农业“五新”推广。继续推进龙台农业交流合作,引进推广台湾优良新品种、新技术,建立示范基地1000亩,带动推广1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推进农业机械化。用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省级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和示范推广经费,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购置大中型农机具提高累加补贴比例,对购置大型农机具、水稻育插秧机械、稻谷及其它农产品烘干机械设备等优先实行累加补贴,扶持大中型农机具机库棚建设。实施农机化示范项目,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水稻机插秧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0%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45%以上。实施新罗、上杭2个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

4.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推动“世纪之村”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拓展延伸,全面建成村级信息点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电话、电脑、手机“三位一体”的12316农业服务热线,提升县(市、区)农业信息服务水平,为农民群众提供各类涉农信息服务。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支持漳平市金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杭县云雾香茶叶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省级物联网示范点。(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

5.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提升漳平、连城2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对列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项目,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科技经费给予适当配套。着力抓好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支持和鼓励园区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引进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提升园区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园区企业建设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引导园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和鼓励园区内的民办科研机构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园区开展科技培训,举办各类培训和讲座;鼓励科技特派员到园区创业服务;建设农业信息化工程,提高园区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引导园区出台一些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力争通过3-5年建设,把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和农村人才培养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继续落实省级化肥生产优惠电量政策,将省级安排的优惠电量指标优先分配支持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年产5万吨以上商品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规模生产企业2家以上。在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增加施用有机肥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内容,在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中按每亩200元的标准增加投资。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按财政资金1.5%比例专项安排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20万亩,新增6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电业局、国土局、烟草局、农综办)

(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激发农业发展活力

1.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营机制,规范利益分配,增强服务功能。继续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创建市级以上示范社40家,其中省级以上示范社20家。(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2.加快发展家庭农(林)场。要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加大扶持力度,每年培育30-50家示范农场,对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给予授牌和奖励。积极推进家庭林场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

3.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长汀、永定、漳平三个全国试点县的基础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整市推进,争取7个县(市、区)全部列入全国试点。完善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新认定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依托农业大中专院校,采取免试入学、免费培训方式,每年选送一批职业农民参加农业院校大中专学历教育。继续开展万民农民大培训,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责任单位:市农办)

4.加快基层农业紧缺人才培养。依托福建农林大学等涉农大中专院校,采取本土化就业“直通车”办法,招收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的定向委培生和基层农技人员,参加“高起专”、“专升本”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七)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健全监管体系。按照“职责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县、乡监测体系,提高监管能力。重点支持解决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运行及农残快速检测仪器配备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公务员局)

2.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三品一标”认证,扩大“三品一标”产品总量和产业规模,争取创建国家级、省级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园艺作物标准园8个以上;创建国家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个,其中生猪养殖场7个,其他畜禽养殖场3个。有效认证使用“三品”标志的农产品380个以上、水产品42个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完善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黑名单制度以及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等制度。推进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生猪和家禽等六大产业可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查禁高毒农药、蔬菜农残、“瘦肉精”等专项行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八)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

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大宗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和交通便利地区市场建设。推进中国(龙岩)农产品批发交易城、龙岩中心城市花卉市场和漳平永福、连城朋口、武平东留特色花卉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上杭、武平等省际边贸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改造提升闽西粮油饲料城及综合服务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与福州等粮食批发市场的联网对接。加快推进茶业综合体项目建设。积极推广海西农产品网上超市、“福建第一淘宝村”—小池培斜村的做法,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加大农产品网上营销。(责任单位:市农办、林业局、粮食局、供销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对应的副秘书长任副指挥长,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供销社、农科所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农办主要领导兼任,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明确目标责任。市直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省级实施项目,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并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各县(市、区)要对照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任务(详见附表),进一步细化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具体项目,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做到目标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及时调度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县(市、区)实施方案要求5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并报市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指挥部办公室。

(三)保障资金投入。着力构建业主为主、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保险保障的投入机制。主动对接中央、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同时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倾斜支持重点项目。2014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县(市、区)政府也要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确保现代农业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渠道。

(四)创新经营体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支持农民兴办信用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发展集约化、专业化经营。

(五)强化金融服务。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村镇银行建设。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地使用权、大型农机具、农业大棚、盆栽花卉等抵质押贷款试点,以及森林综合保险参保林地“林权+保单”等抵押贷款。优先安排专项信贷规模,持续增加涉农信贷投放,优先安排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专项信贷资金,对新型经营主体作出差别化的授信安排,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建立政银合作助推现代农业战略协作,探索惠农支农补贴与金融信贷联动机制。推进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完善“三农”综合保险支持机制。

(六)加强检查督促。要强化通报分析,每月一次跟踪通报、每季度一次综合分析、每半年一次评比督查,持续加大项目管理、指导和服务,强力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要求县(市、区)于每月26日前分别向市直牵头部门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市直牵头部门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分别报送省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综合协调联系办公室和市“五大行动”综合协调联系办公室。“一区两园”、设施农业建设等两项任务列入行动计划年度考核考评内容(具体任务见附表),每季度通报完成情况,对建设进度明显缓慢、连续两季度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2.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进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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