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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意见】莲湖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指导意见

时间:2023-06-02 16:50:02 来源:网络

莲湖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意见】莲湖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

【人社意见】莲湖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指导意见



莲湖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市政发〔201524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服务,以莲湖科技、文化等特色资源优势为依托,着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打造功能完善、合作开放、专业高效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与产业协同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新生力量。

(二)工作目标。2017年,全区创业创新主体活力充分释放,自主创业、勇于创新成为社会共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形成5家能有效满足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业孵化载体;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0家,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技术成果交易额超过20亿元。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拓展发展空间

1.构建多层次创业创新空间。在桃园开发区建设众创空间,将桃园开发区打造成全市乃至全省以电力电子及电商类为主的1+N复合型专业孵化器。支持辖区“陕西中海惠泽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智空间创新孵化社区”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打造区域众创空间街区。重点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加强工业园区内的标准化厂房改造提升,打造小企业创业基地;加快辖区楼宇经济发展,在城改建设项目中规划一定比例的创业载体面积,建设商贸企业聚集区和微型企业孵化园,在全区逐步形成“创业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型孵化体系。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贸局、区中小企业局、规划莲湖分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区城(棚)改办、各街道办事处)

2.加大创业空间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高校院所、房地产企业、传统工业企业,将自身及周边闲置建筑、闲置库房或厂房等改造成为众创空间,对改造成本可予以一定补助支持;积极引进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众创机构在我区创办众创空间。对科技孵化器和工业园区内的标准化厂房建设,可通过优先股和后补助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对其道路、网络、环保、水电气暖等基本设施,按建设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市级商贸功能区(商圈)、特色商业街,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中小企业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提升公共服务

1.大力推进“互联网+”服务。通过“互联网+”整合、盘活全区创业创新服务资源,加强资源共享与合作,为创业者提供绿色通道。积极借助西安科技大市场的技术交易、设备共享、知识产权等线上线下一体服务平台,为广大创业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运用现代的互联网通信技术进行创业创新。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向创业载体聚集,支持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服务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或绩效奖励,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工商税务、法律财务等创业孵化服务。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中小企业局、区财政局、工商莲湖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2.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实行登记注册“零收费”。认真落实“先照后证”制度,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逐步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业务的全程电子化。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

(责任单位:工商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物价局、区中小企业局)

(三)激发人才活力

1.扶持大学生创业创新。鼓励高校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机制,开辟专门的创业空间,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展创业指导。搭建大学生创业投融资、交流与服务平台,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入驻众创空间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纳入租赁型保障房保障范围。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2.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科技人员创业创新。鼓励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创办企业,最大限度释放人才红利。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建设虚拟众创空间或与众创空间合作,向内部员工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资金、技术及研发资源,孵化培育创业企业。充分发挥互联网前沿思维和技术优势,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支持优秀人才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对传统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3.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和团队回国创业。加大我区各类人才计划的实施力度,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和“省三秦人才”、“百人计划”等高端人才(团队)来我区创业创新;积极推进“外专千人计划”,引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国外技术和管理人才。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四)降低创业创新成本

1.加强对创业创新的技术支撑。积极促成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互联网+”产业创新网络和产业技术创新合作,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平台。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为创业企业提供开发资源,开展检验检测、加工设计、设备共享等技术服务。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施的服务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设施购置等提升服务能力与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额可给予一定补助。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2.加大创业空间使用的优惠补贴。对辖区众创空间在物理空间、网络等配套设施的使用费用可予以一定补助支持,降低创业企业运营成本。鼓励创业企业向创业创新基地聚集,重点对入驻陕西中海惠泽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智空间创新孵化社区等的创业创新企业给予一定扶持;对入驻莲湖区众创空间的小微企业,在培训、指导、贷款扶持、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中小企业局、区财政局)

3.加大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扎实做好现有优惠政策的梳理整合,规范清理各类不合理涉企收费,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简化办税流程,加大网上办税推广及辅导力度,降低小微企业纳税成本,扩大税收减免受惠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物价局)

(五)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

1.支持创业企业直接融资。积极引进品牌创业投资机构,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业创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创投基金的投资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鼓励创投基金投向早期创新创业项目,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基投公司、区财政局)

2.推进创业贷款等多途径普惠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成立专门机构或部门,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和杠杆作用,实施风险补偿、政府增信、贷款贴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引进银行、证券、风投、保险等金融机构,及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行等类金融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支撑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基投公司、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中小企业局)

(六)培育创业创新文化

1.丰富创业创新活动。支持创客和创业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创业活动。支持创业孵化机构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训练营等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对机构开展的创业创新和培训活动,按照组织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建立创业辅导制度,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

2.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强化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大力倡导敢为人先、开放包容、共享共赢的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成立创业宣讲团,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报道创业创新先进事迹,提高大学生和广大市民的创业创新意识,激发全民创业创新活力和潜力。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中小企业局、团区委、工商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把握发展动态,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创新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努力形成发展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优化发展环境。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省市政策与资金支持,区级科技研发资金每年安排一定额度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整合安排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创业创新;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杠杆作用。同时,加强创业创新载体的规划保障,完善载体周边公共交通、商贸餐饮等配套设施,引导创业企业和创客聚集发展。切实解决好创业创新人员的后顾之忧,在户籍、社保、职称评定、子女就学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强化监督考核。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加强工作考核。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创业创新工作推进情况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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