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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2015年县农业局干部审计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7 19:30:07 来源:网络

农业局干部审计工作方案2015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为确保我县村级组织换届顺利进行,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闽农经管[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2015年县农业局干部审计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2015年县农业局干部审计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农业局干部审计工作方案


2015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为确保我县村级组织换届顺利进行,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闽农经管[2015]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我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审计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12345”发展战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全县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摸清审计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现状,客观评价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工作实绩,揭示和查处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村干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1、审计对象。审计对象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村委会成员。

2、审计范围。本县辖区内的建制村2012年换届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全面取消招待费;是否有购买土特产品用于送礼;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3、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合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而导致新增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等。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4、招投标管理情况。招投标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资源、资产的发包、租赁、拍卖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等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权力”承包等。

四、审计的组织实施

1、审计方式和步骤。针对我县已全面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实际情况,本次审计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牵头,从各乡镇(街道)农经站和财政所抽调人员,成立审计小组,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进行。审计工作集中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对个别情况复杂、群众反应强烈的村,及在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村,实施实地审计。

审计一般按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方案、抽调合格人员组成审计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在村内发布审计公告、实施审计工作、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等程序进行。

2、审计工作安排。本次审计工作时间为3月上旬至6月上旬。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38日前):成立审计工作联络小组,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从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抽调业务骨干,组成5个审计小组,并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对本辖区内的村集体进行摸底排队,将一些财务不公开、管理混乱、群众信访较多的村确定为审计重点村。

2)实施阶段(39日至525日):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具体工作由各审计小组根据县实施方案要求商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工作。审计结束后,对每个被审单位均要形成审计报告,并送达被审单位,征询被审单位意见,如被审单位提出不同意见的要进行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无误的应向被审单位作出全面解释。审计结束后,要及时作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及时向村民公开,并报送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为考核、选拔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3)总结阶段(610日前):各乡镇(街道)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附《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表》,于6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五、审计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务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组织协调、食宿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要明确专人主动配合审计组完成审计任务。各村(社区)相关人员要如实准确反映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人员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肃纪律,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不得擅自脱离审计组。被抽调参加交叉审计人员的差旅费由所在乡镇(街道)给予补助报销。

2、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来开展。要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收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开,正确区分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提出恰当处理意见。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不准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漏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3、严肃查处,落实结果。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依法做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对于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构成违规违纪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结束后,审计情况要向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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