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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意见】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林业发展项目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7 20:40:07 来源:网络

关于切实做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林业发展项目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与欧洲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欧行)签署的《林业发展项目协议》和财政《转贷协议》,做好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意见】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林业发展项目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林业意见】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林业发展项目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关于切实做好欧洲投资银行

贷款林业发展项目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与欧洲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欧行)签署的《林业发展项目协议》和财政《转贷协议》,做好全县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林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欧投林业项目)实施工作,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为统揽,以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导向,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建立风险造林机制,加快把我县建成生态环境更加优良、生态建设更加完备、生态保护更加严格、生态制度更加完善、生态文化更加普及、生态产业更加发达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县。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谁承贷、谁受益、谁偿还”的原则;二是坚持规模发展、集约经营的原则;三是坚持政府引导、自愿承贷的原则;四是坚持质量为本、效益为先的原则;五是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20162018年,完成欧行贷款投资约1.68亿元人民币;新造林6400公顷(用材林905公顷、经济林5495公顷);建管护棚112座、蓄水池60口、水渠150.4公里;建生物防火隔离带100公里、防火瞭望塔7座,采购森林防火设备774台(套);建生物防治隔离带15公里、采购病虫害防治设备662台(套);防治枣疯病133公顷。到2020年,项目如期竣工,建设成果全面巩固,项目区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四)区域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与乡村旅游、人居环境改善和生态旅游充分结合,优先布局景区周边、江河沿岸、通道沿线、贫困村组、农业与扶贫示范基地、重要乡村旅游节点,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和进度,打造一批林果产业和生态景观示范基地。

二、承贷、还款机制

(一)还款付息年限及方式。欧投林业项目贷款资金还款期限为25年,前5年为建设期和还款宽限期,第625年按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逐年还本付息,第25年全部还清本息。贷款利息按欧行执行标准核算,任何单位不得加息。

(二)债务分割。按照贷款资金用途和受益主体不同,按公益性项目、经营性项目两大类别分别落实债务主体。公益性项目包括新造用材林及附属设施,生物防火隔离带及防火设施设备,生物防治隔离带、枣疯病防治工程和病虫防治设备。经营性建设项目指新造经济林及附属设施。公益性项目贷款资金本息由县财政承担;经营性项目贷款资金由项目实施主体逐年偿还。

(三)贷款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贷款的使用、管理与债务偿还工作。县欧投项目办开设专户、专账核算、专人管理,负责核算贷款本息和国内配套资金的核算管理工作。公益性项目由县林业局负责实施并核算资金本息,报县财政局审核、还贷;经营性项目由县财政局与县祥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再转贷协议》,县祥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经营性项目贷款本息的管理、发放、回收,并偿还贷款,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县祥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合同、还贷协议或项目合作协议,可与实施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但不能直接参与项目活动。

(四)承贷条件。县工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的项目造林规模在200亩以上、有独立财务核算能力和民事偿还能力、有能够实施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能按项目作业设计要求实施项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欧双方共同达成的项目有关规定、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使用欧投林业项目贷款资金。承贷资质由项目乡镇政府负责审查。

三、项目管理

(一)严控实施范围和树种。我县欧投林业项目实施区域为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可研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中涉及的19个乡镇和2个国有林场。欧行与重庆市政府签订的项目协议约定我县执行12个造林模型16个树种,单个造林模型造林面积允许调整范围为10%。新增项目实施乡镇、造林树种,调整造林投资、造林模型实施面积,必须逐级上报欧行批准。

(二)强化规划和计划管理。根据“自下而上”的原则,按实施主体申报、乡镇政府审查、县欧投项目办汇总审核的程序,确定并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年度计划,组织编报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年度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补充变更内容,逐级上报,原批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县欧投项目办与公益性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县祥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经营性项目的实施主体签订相应的《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合同》包括建设期限、建设内容、投资标准、贷款金额、质量要求、还款年限及方式等内容。

(四)编制项目实施手册。印制项目实施手册,用于记载实施主体基本情况、项目造林、检查验收、附属设施建设、经营管理、钱物领用、自筹资金、还款情况等信息。项目实施手册是实施主体领取钱物、检查登记、偿还贷款的记录凭证。公益性项目实施手册由县欧投项目办统一印制、发放、填录和管理;经营性项目实施手册由县祥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印制,项目乡镇政府发放、填录和管理。

(五)加强物资、工程采购管理。除少部分乡镇实体实施的用材林项目外,其它公益性项目的物资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公开采购。经营性建设项目的种苗、农家肥、复合肥、农药、人工费用等,由实施主体根据实际自主考察、采购,项目乡镇政府做好数量核实和质量监管;实施主体应当优先使用本地培育的I级良种苗木,具备林业、农业部门出具的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植物检疫证。管护棚、蓄水池、引水渠等新造林附属设施,由县欧投项目办根据实施主体意愿进行规划设计并统一招标实施。附属设施不符生产实际、作用不明显的,由县欧投项目办逐级申报欧行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欧行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格贷款审核、发放程序。公益性项目由县欧投项目办根据检查验收结果,核算贷款金额,划拨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性项目由项目乡镇政府根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手册记载的检查验收结果,汇总报送县欧投项目办审查,县欧投项目办将项目资金划拨至县祥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发放贷款并予以记载。

县欧投项目办分两次拨付贷款资金。造林当年验收合格后,划拨种苗费用的60%和清林、整地、栽植人工费用;造林翌年补植验收合格后,划拨种苗费用的40%及抚育、农家肥、复合肥、农药等费用。经营性项目由县祥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生产环节和管理年限制定兑付办法并组织发放。

(七)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校地合作、院地合作、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种模式,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稳定的技术支撑团队,强化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优化与示范,指导实施主体使用良种良法,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出效益,按期兑现还款承诺。加强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理。国有林场要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开展森林认证;经济林经营主体要立足市场,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品牌认证。

四、配套政策

(一)鼓励社会参与。在保障农民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注入,以企业、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骨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农户广泛参与项目建设,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经营、统一收购、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提高进入市场、占有市场的能力,降低林农投资风险。

(二)鼓励多种经营。在不破坏植被、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间种豆类等矮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实行多种经营。

(三)鼓励规模经营。按照“六统一”管理的专业合作社,新建经济林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的,根据实施主体的意愿,优先安排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四)实行项目整合。允许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造林补贴等国内造林项目与欧投林业项目结合实施,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提高管抚、经营水平和产出效益。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特色效益农业资金等,用于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经营水平,巩固项目建设成果。同一项目、同一环节不得重复申报、享受财政资金补助。

(五)实施财政扶持。公益性项目资金本息、科研培训和森林认证等费用由县财政偿还。经营性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偿还项目直接费用本息。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检查验收费、翻译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合同协议据实安排。欧投林业项目工作经费总额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

(六)落实设施用地。凡利用欧投林业项目新造经济林200亩以上的实施主体,可优先申请设施农用地指标,配套建设管护设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欧投林业项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农委、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祥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武隆县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欧投项目办)于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欧投林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项目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欧投林业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部门协作。县发改委负责欧投林业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综合平衡年度计划,牵头推进项目建设。县财政局负责欧投林业项目的资金管理。县林业局负责欧投林业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和技术培训。项目乡镇政府是欧投林业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抓好欧投林业项目建管工作

(三)加强目标考核。将欧投林业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质量纳入全县综合目标实绩考核,县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乡镇督查建设情况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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