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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方案】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13 11:50:09 来源:网络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区战略2016年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3年)》(国发〔2012〕9号)、《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质监方案】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区战略2016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国办发〔201618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年行动计划》(吉政办发〔201634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6年行动计划》(白山政办发〔201619号),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础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配合推进《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吉林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推进技术标准产业集群标准化试点、技术标准提升工程示范单位以及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创建工作。支持企业、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多方组成联盟,共同研制联盟标准。配合推动 “吉林标准 ”走出去。开展交通运输标准体系研究,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支持计量技术机构与科研院所、企业之间探索计量标准装备、人才和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加强区域间计量合作。鼓励装备制造业检验机构强化检验能力,发挥技术服务优势。推动有机农业发展,加大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力度。开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环保产品和 “绿色之星 ”认证。(区经济局、区科技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质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类经营者提升质量诚信和品牌保护意识。支持质量和品牌相关学术研究研讨,加快与质量品牌相关的人才培养。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 “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环境

(四)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在煤炭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和侵权盗版行为,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 “护航 ”专项行动、“质检利剑 ”行动、“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农资打假 “绿剑护农 ”行动、“农资打假百日 ”行动、 “红盾质量维权 ”行动,严打重罚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打行业潜规则。开展涉假重点区域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广高效锅炉,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整治落后燃煤小锅炉。(区经济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区属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完善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建设,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严查日用品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充分发挥质监站的作用。组织开展节水产品及农村饮用水安全产品抽查。开展交通运输道路用沥青、公路波形梁钢护栏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大型食品企业的监管,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继续加强禽流感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电梯安全攻坚,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水平。(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归集、整合包括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水利工程、公路水运、涉旅企业等在内的信用信息,实施信息信用共享交换。优化 “吉林信用 ”网站,推动信用信息 “一站式 ”查询。推进全区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配合省级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建立水利质量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开展2016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计划”项目质量调查评价。对接 “农安信用 ”频道,推进主要农资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种子、水产行业信用评价。开展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治理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和围标串标问题。推进 “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行动计划”。建立涉旅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质监局、区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构建质量和品牌社会共治机制。组织开展年度 “质量月 ”活动,推动全社会着力提升质量、培育品牌。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网上受理、案件移送、信息反馈等制度。对农村市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开展联合督查。在与社会公众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探索产品质量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质量工作考核。迎接省、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质量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范围,强调质量、品牌考核内容,推动用好考核结果。(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宣传一批重视质量、产品可靠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增进公众对吉林质量、江源质量的信心。结合质量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网络销售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报道。(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

(十)实施质量和品牌重点工程。把质量提升、培育品牌作为重要内容,开展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品牌价值评价,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和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质量和品牌标杆对比提升工程。积极配合开展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质量强区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创建活动。推进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建设。配合开展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等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水平。(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

(十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开展重点性能指标比对,加强消费品风险监测。在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科技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配合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为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围绕农机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在重点工业领域,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鼓励采用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支持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在各类组织中,推广应用中国质量奖、吉林省质量奖获奖者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配合建设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实施团体标准和联盟标准,激发社会团体组织和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的积极性。(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大力推动品牌建设。围绕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培育打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名企名牌,推动产品品牌化发展。加大服务业品牌培育力度,配合开展 “吉林省十大服务业名牌评选活动 ”。做好品牌价值评价宣传工作。做大做强中国环境标志。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打造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食品品牌和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

(十七)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加强对跨境网络交易中邮递、快递渠道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以及跨境电子商务中邮递、快递渠道实施的走私违法活动和通过 “蚂蚁搬家 ”等方式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完善 “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 ”机制。发挥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维权协作网作用,严查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在电子商务平台试点推广互联网 “过滤 ”技术,构建网络销售产品质量的 “防火墙 ”。(区公安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经济局、区科技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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