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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方案】桂平市林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时间:2023-06-14 16:00:04 来源:网络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桂平市林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桂平市林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和《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贵安委〔2017〕12号)和《桂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浔安委办〔2017〕8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7年6月。

三、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各乡镇林业站和相关企业同时开展。各乡镇林业站和企业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1.开展讲安全发展专题活动。宣传辖区内以及本行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思想,让安全文化及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全行业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2.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观看本辖区的广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宣传片,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3. 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有条件的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

(二)开展“6·16”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等活动。

1.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各乡镇林业站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各乡镇林业站和企业要参加本市安委会统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活动期间,凡有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的企业,都要反复播放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标语以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知识。

3.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各乡镇林业站和企业要组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项目负责服务和承保的保险机构,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项目的相关政策、承保内容、投保流程、理赔方式等内容进行宣传,特别是要在“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在活动场所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宣传展台,组织相关保险机构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 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宣传培训。各乡镇林业站要组织本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2.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林业站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行反思大讨论。围绕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各地事故易发特点,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展播活动。各乡镇林业站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事故警示教育片,策划“生死之间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制作事故警示动漫短片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继续组织开展行业特色活动。

各乡镇林业站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有关部门要充分落实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狠抓落实。各乡镇林业站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桂平市林业局成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局组委会),市局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林业站也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明确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保障经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林业站要积极参加国家、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要求的各项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完善制度。要将“安全生产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制定活动指导、督导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要有活动督导、考核、奖惩措施。

(四)加强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要协调有关主流媒体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宣讲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报道和专题节目,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尤其要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五)认真总结。请各乡镇林业站和各有关企业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将本乡镇、本行业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办公室,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请各乡镇林业站于5月30日和7月1日前分别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桂平市林业局林政股,邮编:537200;联系人:陈宏西;电话:3379752;邮箱:gp33797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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