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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纳税人满意度存在不足的原因(8篇)

时间:2023-07-17 18:10:03 来源:网络

篇一:纳税人满意度存在不足的原因

  

  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因素有哪些

  纳税人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如下所示:

  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和期望,可分为“硬性”影响因素与“软性”影响因素。

  1.“硬性”影响因素。“硬性”影响因素是指纳税人在整个办税过程中可以感知、辨认的一些外在因素,主要包括纳税环境和信息化系统两个因素。它从生理方面影响纳税人的满意度。

  (1)纳税环境。纳税人对纳税环境的关心既是为了个人的舒适,也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纳税人希望纳税过程所处的物理环境是安全的、舒适的,这包括温度、灯光、噪音、纳税人拥挤程度、纳税大厅洁净程度、交通便利情况等环境因素。这些因素应该与整个纳税过程相匹配,使纳税人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完成整个纳税工作。

  (2)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系统从两个方面影响着纳税人的满意度:一是节约纳税时间,二是简化纳税手续。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纳税人实行网上咨询、网上登记、网上申报纳税、语音电话申报纳税等提供了可能,这样可以大大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以及方便他们办理各种税务项目。构建税务部门现代化信息技术平台,还可以使纳税人的原始信息资料在政府部门之间共享,简化纳税人的后续报批手续。

  2.“软性”影响因素。“软性”影响因素是相对于“硬性”影响因素来说的。它是无形的、不可察觉和无法辨识的,但它却从心理上影响着纳税人对满意度的评价,这种心理影响相对于“硬性”影响因素的生理影响更为内在和深远。“软性”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税收的公平程度、税收收入使用的透明程度四个方面。

  3.其他影响因素。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人员的服务态度、人员素质以及纳税环境也是不容忽视的影响因素。征税人员依法征税,为纳税人提供多方面服务(如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时回应纳税人的投诉、加大宣传,做好普法工作)也能增强纳税人的认同感,减少抵触情绪。

篇二:纳税人满意度存在不足的原因

  

  纳税服务满意度整改措施

  纳税服务满意度整改措施

  篇一:纳税服务满意度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纳税服务满意度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对税务机关而言,“顾客”是税务机关的服务对象,即广大纳税人。借鉴国外商业领域广泛应用的顾客满意度调查的定义,本文将纳税服务满意度简要定义为: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纳税人接受纳税服务的实际感受与期望值比较的差异程度。而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就是对纳税人的满意程度进行的广泛调查活动和深入研究应用。它既体现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满意程度,也反映出税务机关为满足纳税人需求而提供的纳税服务所取得的成效。

  国税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操作的步骤大致可分为:确立项目、指标确定、实施调查、解读应用和持续改进五个环节。

  确立项目是调查工作的开始,确立本次调查目标、组织分工以及工作实施方案;指标确定是调查工作的核心,设计出本次调查的指标体系及问卷内容;实施调查是调查工作的关键,通过多种方式采集大量的样本信息;解读应用是调查工作的重点,是在认真分析调查报告结果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深层次的解读和应用,指导实际的整改工作;持续改进是调查工作的成果体现,针对调查结果发现的问题而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改进的效果留待下一周期满意度调查工作进行检验。

  国税满意度调查范围为全局系统内各单位,充分吸收国内外商业满意

  度调查的先进理念和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在调查中综合运用了内部访谈(深度访谈)、陪同办事、电话访问、拦截访问和半结构式访问等5种调查方式。

  为准确把握基层一线的纳税服务工作状况,使调查更加深入,评价面更广,满意度调查工作进一步延伸评价至区(县级市)税务机关属下各税务分局。为此,在抽取样本的数量和方法上力求客观且可行。确定抽取样本数量所遵从的原则是确保各区局层面调查结果置信度在

  95%以上,同时确保所有基层税务分局抽取样本量达到统计要求的30个。根据各单位纳税人分布的具体情况,从全市辖内纳税人中通过专业方式随机抽取,并综合考虑到纳税人的数量分布、类型组成等要素。现状:近年来在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税务新形象。但现阶段我们的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空间还很大,纳税服务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尚未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系统的纳税服务理论和实践体系。

  1纳税服务意识薄弱.对纳税服务内涵理解不深入

  过去,税务机关强调的是税法的执行和对纳税人的监督,保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忽略了政府税务服务方面。“重管理、轻服务,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门好进、脸好看,但效率低、事难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税务部门。主要体现在,一些税务人员的权利意识仍很严重.并没有完全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另外税务机关内对于纳税服务的理解停留在浅层认识上面,就认为提纳税服务是行风评议的事,认为微笑服务、行风建设文明行业创建就是纳税服务的内容。没有将服务看成是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从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出发。

  2纳税服务信息化程度低.服务方式有待规范

  目前在税收信息化建设还存在对整个业务系统性研究不够,没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问题,只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去重复、模仿传尝试,比如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统的业务处理流程不能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服务方式有待规范,税收宣传咨询辅导缺乏针对性,方式方法单一。服务细节抓得不深不细、办税公开存在差距、便民设施不完善。

  3纳税服务的屡次和标准有待提升

  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12366咨询中心、税务代理,以及文明用语、礼貌用语,限时服务,政务公开等等,但这些项目尚不系统,服务的层次和标准还比较低,并未将纳税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和税务

  检查中去,与国际意义上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纳税服务也只停留在表面形式上,以为纳税服务就是微笑服务,而不够重视服务措施落实与否,服务效果好坏,纳税服务流于形式,缺乏长效发展机制。纳税服务的机构、制度、考评体系有待完善

  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还没完全建立,各地区之间没有一套统一、具体的纳税服务规范,各地在纳税服务方面形式千差万别。另外对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对纳税服务成效的检验缺乏有效手段,考核考评不够深入,责任追究落实不够,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没有建立起统一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整个纳税服务的考核还只在主观性评价阶段。

  满意度调查工作不仅限于现状满意度的评价,而是挖掘出目前纳税服务工作潜在的深层次问题,并结合纳税人的需求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趋势建议

  提升纳税服务对策

  深层次制度上

  1、重新树立纳税服务观念

  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要切实履行新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义务,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以让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确保纳税人合理的需求和期望得到满足,积极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创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

  2、深化纳税服务屡次

  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需要,从上到下高效能的提供实实在在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除了接待好上门来的纳税人外,应主动出去,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纳税人存在的问题。三是由一刀切服务向分类服务转变。纳税人素质有高有低,涉税业务也有繁有简,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主要在提高能力上下工夫,引导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学习,开阔服务视野,拓宽服务思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广泛开展业务

  培训、思想教育,岗位练兵和各类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4、完善纳税服务机制

  应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制度体系,形成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的基本准则,使纳税服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各地也应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符合地方特色的实施细则。这不仅可以规范纳税服务,同时还有利于考核监督,形成自觉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在规范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该对现有的征管制度、优惠政策等进行调整。其次,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议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将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主干线。

  改进措施:

  总体:统一应用视觉标识,清晰各类指引标记,而且深入规范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推广落实导税服务、首问责任等服务制度。具体:

  一、内强素质,加大了对税管员的培训,开展了税收知识、公务礼仪、阳光心态等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为作风行风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理顺流程,调整了办税服务的窗口设置,推行了一窗通办,调整了人员安排,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优化办税流程,公开服务承诺事项。税务服务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环节监控”的办税业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整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网站、纳税人学校、QQ

  群税务顾问等纳税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网站不仅要有各种涉税资料,而且应该实现网上“自助申报和电子银行缴税”。网站应该开通各种聊天室和税政咨询论坛,方便纳税人和地税干部在网上交流,增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让纳税人更进一步深入、全面地理解信息化下的税收工作。通过短消息和电子邮件,为纳税人进行具体涉税问题的咨询和解答,并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信息提醒、告知等服务。另一方面,通过网站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通告,还可以在网上进行文书的审批和公务的处理等事项,既方便纳税人的办税事宜,又方便地税部门远程办公。

  四、拓展服务领域,开设“绿色通道”,为纳税人提供值班科长导税、自助办税、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限时办结等一系列特色服务。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减少了纳税人

  的办税时间。

  五、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宣传手册、单张、手机短信向纳税人宣传税法、宣传例会、纳税人座谈会向纳税人宣传税法。

  六、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意识和廉洁从税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大作风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

  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有力地杜绝了“中梗阻”和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确保做到纳税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够“件件反映有着落,条条求助有回音”。

  从长远来看,构建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是顺应纳税服务大格局这一趋势所具有系统性、全局性和创新性的做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作为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外部评估机制,不断升华做好此项工作,对于纳税服务工作,乃至整体税收工作来说,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篇二:纳税服务满意度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纳税服务满意度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对税务机关而言,“顾客”是税务机关的服务对象,即广大纳税人。借鉴国外商业领域广泛应用的顾客满意度调查的定义,本文将纳税服务满意度简要定义为: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纳税人接受纳税服务

  的实际感受与期望值比较的差异程度。而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就是对纳税人的满意程度进行的广泛调查活动和深入研究应用。它既体现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满意程度,也反映出税务机关为满足纳税人需求而提供的纳税服务所取得的成效。

  国税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操作的步骤大致可分为:确立项目、指标确定、实施调查、解读应用和持续改进五个环节。

  确立项目是调查工作的开始,确立本次调查目标、组织分工以及工作实施方案;指标确定是调查工作的核心,设计出本次调查的指标体系及问卷内容;实施调查是调查工作的关键,通过多种方式采集大量的样本信息;解读应用是调查工作的重点,是在认真分析调查报告结果

  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深层次的解读和应用,指导实际的整改工作;持续改进是调查工作的成果体现,针对调查结果发现的问题而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改进的效果留待下一周期满意度调查工作进行检验。

  国税满意度调查范围为全局系统内各单位,充分吸收国内外商业满意度调查的先进理念和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在调查中综合运用了内部访谈(深度访谈)、陪同办事、电话访问、拦截访问和半结构式访问等5种调查方式。

  为准确把握基层一线的纳税服务工作状况,使调查更加深入,评价面更广,满意度调查工作进一步延伸评价至区(县级市)税务机关属下各税务分局。为此,在抽取样本的数量和方法上力求客观且可行。确定抽取样本数量所遵从的原则是确保各区局层面调查结果置信度在95%以上,同时确保所有基层税务分局抽取样本量达到统计要求的30个。根据各单位纳税人分布的具体情况,从全市辖内纳税人中通过专业方式随机抽取,并综合考虑到纳税人的数量分布、类型组成等要素。现状:近年来在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税务新形象。但现阶段我们的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空间还很大,纳税服务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尚未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系统的纳税服务理论和实践体系。

  1纳税服务意识薄弱.对纳税服务内涵理解不深入

  过去,税务机关强调的是税法的执行和对纳税人的监督,保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忽略了政府税务服务方面。“重管理、轻服务,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门好进、脸好看,但效率低、事难办”的现

篇三:纳税人满意度存在不足的原因

  

  2022年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几点思考【完整版】

  (1)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季度在全系统通报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完成时间:长期)。

  (2)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受理的纳税服务投诉案件或承接处理的纳税服务投诉案件,须在受理或接到转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纳税人并进行通报(完成时间:长期)。

  (3)认真落实纳税期内“局长值班”制度,对受理的现场投诉能够现场处理的现场答复,不能现场处理的须在受理或接到转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纳税人并进行通报(完成时间:长期)。

  (4)建立纳税人正当权益保护组织,加强纳税人维权组织保障。(纳税服务科)

  6.提高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的有效率,重点采取在面对面的宣传和税企QQ群、网络邮件推送、手机短信推送方式(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税政股、各税源管理部门)

  (1)继续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电视政策系统、双屏政策系统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首个接受咨询的窗口负责面对面回复涉税事项。(责任部门:各办税服务厅,完成时间:长期)

  (2)丰富税收宣传形式。通过地税网站、税收微博、税企Q群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图文并貌的向纳税人宣传最新政策。(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税政股,完成时间:2015年5月底前)

  (二)纳税人服务需求的应对措施(责任部门: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税政股、各税源管理部门)

  1.以纳税人需求为重点,提高税法宣传的实效性。针对纳税人需求开展分行业、分类的税收政策解读和辅导,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把政策服务做细、做到实处。

  (1)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新闻媒体、网络等服务平台,以及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加强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纳税辅导。

  (2)不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通报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在活动现场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展示展板、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开展税收宣传与纳税辅导。

  (3)丰富税收宣传形式。通过地税网站、税收微博、税企QQ群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图文并貌的向纳税人宣传最新政策。

  2.转变观念,为纳税人提供具有稽查工作特色的个性化和人性化服务。规范下户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查前提醒服务。

  3.加强国税网站功能建设和网上税务局建设,提供网上申报缴税等便捷办税渠道。加强对“网上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及网络发票系统使用的宣传和引导,形成窗口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三位一体”的办税格局,使纳税人办税更便捷,办税成本也得到降低。

  4.加强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的沟通,提供多方式沟通方式。强化税务职工干部服务意识,提倡换位思考,端正工作态度,充分理解企业、群众的难处,摒弃推诿扯皮的官僚作风,尽心尽责为企业、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2篇: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纳税人满意度汇报材料

  纳税人满意度汇报材料本年度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由办税流程、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五个一级指标组成,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办税厅及管理员服务质量与效率、信息及税法宣传服务、咨询服务及首问责任制、投诉效果及保护、纳税服务场所满意度等方面。我们认为,本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样本的选取较具代表性,评价结果专业、真实、公正、客观,较好的发挥了第三方评价的作用,了解了纳税人的真实愿望和诉求。现结合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反馈和测评结果及我

  分局纳税服务工作现状,分析如下:

  一、20xx年度满意度调查具体情况

  我分局纳税人满意度综合指数得分为,略低于该指标的全区平均得分(分)。

  (一)办税服务满意度

  办税服务满意度由办税大厅服务和管理员服务两个调查项目组成,我分局办税大厅服务和管理员服务两个三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和,均低于全区平均得分。在办税服务大厅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数据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在税务人员的主动性、大厅硬件环境的舒适性、办税指引

  的规范性和涉税解答的清晰性方面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办税大厅服务满意度综合指数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受“办理业务熟练程度”、“办税速度”、“税务人员态度”三个项目的影响。纳税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希望在办税大厅增开服务窗口,扩大网上办理业务的范围,加强对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方面;在管理员服务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数据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管理员在业务熟悉程度、沟通方式及解答清晰性方面给予了肯定,管理员服务满意度综合指数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受“管理员态度”、“管理员工作效率”两个项目的影响。纳税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希望简化办税程序,缩短授权和文书审批时间等方面。

  (二)权益保护满意度

  权益保护满意度由整体权益和投诉者权益保护两个调查项目组成,我分局整体权益和投诉者权益两个三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和,均低于全区平均得分。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投诉者保护及投诉效果较为满意,同时希望税务人员在依法办事、规范执法方面能够形成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纳税咨询满意度

  纳税咨询满意度由咨询服务和咨询规范两个调查项目组成,我分局咨询服务和咨询规范两个二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和,其中咨询规范满意度指数略低于全区平均得分。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对我分局咨询与实际办理(区局)一致性及咨询与12366咨询一致性上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次性告知”及“首问责任制”两个项目是制约我分局纳税咨询满意度指数的主要因素,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主要有:咨询电话不够畅通,建议业务素质高的税务人员从事咨询工作,一次性告知及首问责任制需进一步落实等。

  (四)办税流程满意度

  办税流程满意度主要包括流程效率和流程合规两个调查项目,我分局流程效率和流程合规两个三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均为75,较该指标的全区平均得分还存在一定差距。调查结果显示,在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方面,纳税人有着愈来愈强烈的需求和渴望。

  (五)税法宣传满意度

  税法宣传满意度主要包括宣传服务和宣传内容两个调查项目。我分局宣传服务和宣传内容两个二级指标的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和,均低于全区平均得分。在税法宣传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数据显示“税法宣传主动及时”、“税法政策宣传充分”、“宣传具针对性”三个项目是制约我分局税法宣传综合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因素,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在税法宣传的主动及时性上还有待提升,发布信息及时性需要提高,纳税人关注的共性问题应汇总发布等。另外,纳税人倾

  向于借助现代服务手段获得服务,以减少他们的纳税成本,税务机关在培训、宣讲的内容、形式和环境上还有待改进。

  二、整改措施

  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反映出分局在税务人员态度、办税速度、宣传服务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其中,办税流程效率、咨询规范及首问责任制等项目是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主要指标。我分局将以此次第三方调查为契机,认清形势,正视差距,查找问题。近日,分局已召开了全局会议,组织全员学习了《番禺国税20xx年度纳税服务满意度研究报告》,并结合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反馈和测评结果,对分局在纳税咨询、管理员服务、税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和对比分析。

  下阶段,我分局将重点从以下几点着手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一)办税服务1.加开专窗,合理调度,改善纳税人办税时间长的现状。

  征收大厅人力短缺、人员流动性大是长期以来制约我分局办税大厅服务质效的主要因素。在人员配备有限的情况下,分局将通过合理配臵、灵活调度各窗口的人员、职能设定,克服前台服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困难。在申报高峰期或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时,以增开专窗、开辟绿色通道的形式分流高峰办税人群,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等待时间;针对前台人员变动快、新人多的现状,开设专岗专窗,由内部师资帮助新入职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简单业务的操作,提高专项涉税文书的受理和办结效率。

  2.摆正位臵,端正态度,构建和谐融洽的税企关系。

  平等、公正是和谐征纳关系构建的前提和基础,分局将进一步通过引导、宣贯使管理员转变思想、明确定位、端正态度,在刚性执法和温情服务之间找取平衡点;在服务细节上,尝试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特色咨询或服务方式;加强管理员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尽量为来访纳税人节约时间成本,提高咨询和办事效率。如当纳税人来访遇管理员不在时,由其他人员做好接待和解答,或指引纳税人留下问题及联系方式,转交管理员进行限期答复等;定期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新办企业其管理员及联系方式、管户调整后的管理员及联系方式,使企业遇涉税问题时更便捷地获得解答;管理环节遇涉税纠纷时,尝试采取第三方主动协调的方式,由科长或其他管理员介入纠纷、了解情况,协助当事人缓和情绪、化解矛盾。3.特事特办,温情服务,提高涉税文书办理效率。

  对不经ctais监控的涉税文书,进一步提高及时处理、限期办结意识,杜绝办理过程中随意拖延时间的现象;对纳税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希望尽量缩短授权或文书审批时间的,允许

  纳税人在受理环节注明“加急”字样,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书面申请阐述具体原因,管理员视具体原因和实际情况采纳纳税人的合理化请求,优先为纳税人办理审批手续;管理员岗、分局长岗、综合岗在ctais设定的时间期限内,各自提前半个工作日完成本环节的审核和发送,以缩短涉税事项的总办结时间;向区局信息部门寻求协助,利用国税系统短信平台对纳税人涉税事项进行办结提醒,对未及时领取审批通知书的纳税人由导税岗进行二次提醒,缩短文书的送达时间;在上级部门未对执行文件及规程作明确的禁止性要求之前,尽可能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纳税人实施最优惠、最易于操作的办理流程。

  4.加强沟通,做好统筹,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利用每月业务统筹例会及其他内部沟通渠道,加强征收与管理环节的信息沟通,特别是涉及前台办理的涉税事项,要将最新税政及管理办法及时传达至前台办税人员,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起不必要的纳税纠纷和投诉事件;进一步使管理员明确作为服务主体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责任,协助做好政策解答、人员分流等具体工作,遇涉税纠纷时协同征收大厅人员做好对纳税人的安抚、解释,防止事态扩大和涉税投诉的产生,通过协调、整合前后台的服务资源,形成内外合力、互动互助的服务格局。

  纳税人满意度汇报材料最新出炉的XX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XX年,国税、地税部门的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分别为分和分,比XX年(XX年为全面调查,XX年为专项调查)分别提高分和分。

  据悉,此次调查的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实际完成调查样本合计107589个。

  根据调查结果,纳税人普遍认为国税、地税部门工作总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国税、地税部门税收依法征收行为分别得分分和分,比XX年分别提高分和分;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开展情况总体评价分别得分分和分,比XX年分别提高分和分。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邓勇介绍,此次调查是今年8月至9月,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第三方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目的是全面了解纳税人对全国税务系统XX年税收工作总体评价,多方位查找税收工作的痛点和堵点,多角度了解纳税人关切的热点、焦点和重点。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面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资源税改革和深化税收体制改革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对国地税合作规范进行升级完

  善。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依法治税水平明显提升,得到了纳税人的肯定。

  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另一面,是对虚开和骗税案件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计公布“黑名单”335件,比去年同期的214件增加了121件,增长了%;截至8月底,各级税务机关共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信息778件。“黑名单”公布制度调整产生的效应初步显现,随着时间推移,这种效应将会更加明显。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介绍,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从今年6月1日起取消了虚开和骗税案件标准、降低了偷税案件门槛。XX年1至8月,税务总局参与签署对工商、证监、法院等多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共计实施各项联合惩戒措施9498户次。目前,全国所有省级税务机关都与有关部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措施从XX年对部分“黑名单”当事人的阻止出境、取消评优等几项,拓展到对更多“黑名单”当事人的全部18项。

  第3篇: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存在的不足及对策探讨]纳税人满意度》摘要:近几年各级国税部门纷纷将纳税人满高低作衡量税机关纳税、作风建设优劣重要标准,()目前国税部门满调主要方式专门调介专项调,()充分酝酿精心准备

  纳税人满调存不足及对策探讨近几年各级国税部门纷纷将纳税人满高低作衡量税机关纳税、作风建设优劣重要标准

  根据运行情况看纳税人满调也逐渐成国税机关优化税收、提升针对性、推进国税整体工作、构建和谐国税有效手段

  但是由多种原因调工作也出现了些不容忽视问题比如调重场、搞形式问题、调效不佳问题、调结对工作促进作用不问题等等

  由可见对纳税人满调进行认真研究和探讨很有必要

  、当前满调工作现状()目前国税部门满调主要方式专门调介专项调

  委托专门调机构开展纳税人满调通与税部门共拟定调问题委托社会专门调机构如城调队等开展问卷调、电话问访系统了国税部门税收征管、纳税、作风建设等工作现状特邀税监督员明暗访即向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和监察员定期举行外监督员例会倾听各界对税部门真实评价3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察

  以税执法监察手段通开展执法监察、案双、发放执法监督卡等方式了税干部税收执法及廉洁律

  落实情况

  国税局领导“微私访”

  国税局领导直接下到纳税人进行调、座谈现场发放问卷调由纳税人现场填写及收回

  (二)满调存问题满调作新生事物开展以对促进国税工作起到了定作用但是总看纳税人满没有随着调工作持续进行而有序提升很难发现真实问题、取得应有效笔者结合现状分析发现主要存下几种情况蜻蜓水

篇四:纳税人满意度存在不足的原因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存在的不足及对策探讨

  纳税人满意度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存在的不足及对策探讨近几年来,各级国税部门纷纷将纳税人满意度的高低作为衡量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作风建设优劣的重要标准。根据运行情况来看,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也逐渐成为国税机关优化税收服务、提升服务针对性、推进国税整体工作、构建和谐国税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调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调查重过场、搞形式的问题、调查效果不佳的问题、调查结果对工作的促进作用不大的问题等等。由此可见,对于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进行认真研究和探讨很有必要。

  一、当前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现状(一)目前国税部门满意度调查的主要方式1.专门调查中介专项调查。委托专门调查机构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通过与税务部门共同拟定调查问题,委托社会专门调查机构如城调队等开展问卷调查、电话问访,系统了解国税部门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作风建设等工作现状。

  2.特邀税务监督员明查暗访。即向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和监察员,定期举行内外监督员例会,倾听各界对税务部门的真

  实评价。

  3.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以税务执法监察为手段,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一案双查、发放执法监督卡等方式,了解税务干部在税收执法及廉洁自律落实情况。

  4.国税局领导的“微服私访”。国税局领导直接下到纳税人中进行调查、座谈,现场发放问卷调查,由纳税人现场填写,及时收回。

  (二)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满意度调查作为新生事物,开展以来对促进国税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总的来看,纳税人的满意度没有随着调查工作的持续进行而有序提升,很难发现真实问题、取得应有效果。笔者结合现状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一下几种情况:

  1.蜻蜓点水。存在调查深度不够的问题。过于关注浅层次、表面性问题,对深层次问题关注不够。从调查问卷的内容上来看,没有把握国税部门的工作特点,没有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特点,许多方面仍停留在是否“吃、拿、卡、要”、干部着装、上下班纪律执行、纳税服务效率等方面。对纳税人特别感兴趣的一些新近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新推出的办税流程、改进办税服务方式和手段等方面开展的调查极少。

  2.照本宣科。参与调查的人群业务素质不能与调查任务相适应,大多是发放事前印好的调查表,由调查对象打钩了事;

  或者是足不出户,针对几个简单的调查问题打电话询问;

  即使领导下户调查,大多也只是粗浅地了解一下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说些“一定提供政策辅导与支持”之类的客套话。加之参与调查的人员多来自特邀代表、中介机构,因其税收知识的缺乏,调查结果往往过于笼统、肤浅,造成调查方式缺乏创新性、调查内容缺乏针对性、调查人员缺乏专业性、调查结果分析缺乏科学性、适用性。

  3.昙花一现。不少调查只是为了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这种为完成任务而进行的调查,虽然事前也进行了紧锣密鼓的宣传发动,但是由于满意度调查缺乏长效机制,满足于搞一阵风,最终不难出现开始大张旗鼓,最后偃旗息鼓的现象。同时,因为是为了完成任务,造成调查的形式重于内容,调查的内容与纳税人本身想表达的内容不贴近;

  因为是为了完成任务,造成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建议回复、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最终往往导致纳税人不愿意参与,不敢反映真实问题,不愿提出实质性建议。

  4.本末倒置。调查结果的反思、整改不足,未能形成一个“调查—分析—反思—整改—落实到工作”的良性循环。从实际情况来看,国税部门往往调查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对调查结束也对干部进行了考核、追究,然而却弱化了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反思和整改。忽视了调查仅仅是了解问题的工具,满意

  度也仅仅是对国税形象面上的评价,是调查的“末”,而通过调查最终发现问题、促进工作才是根本目的,是满意度调查的“本”。另外,这种本末倒置,也极容易出现为了让调查结果在面上过关、在考核上不出问题,部分机关人为干预被调查对象,造成满意度畸高而实际工作平平的现象。

  5.瞻前顾后。一些有税务干部参与的调查,绝大多数调查结果的评价与考核都由税务机关内部人员完成,国税机关“既当选手,又当裁判”,考虑到同事关系处理,容易产生评价的局限性和追究上的情感偏差。加之调查资料的保密度不高,考虑到怕得罪税务干部,纳税人在接受调查时顾虑重重,调查实施时也难以收集到准确真实的信息,更不敢反映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

  二、搞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一)营造环境,保证调查的中立性不论是委托中介机构还是国税内部人员调查,都必须保证调查机构的独立性与中立性,有利于营造有效的调查环境和客观的评价结果。特别是国税内部派出的调查人员要严守纪律、注意保密、公道正派。这样的调查才有可能获得真实的调查信息,才有可能保证调查结果的权威性。

  (二)明确定位,把握调查的最终目的调查的分数是满意度调查结果的表现方式,但并非满意度调查的最终目的。要强化教育和宣传,让干部明白满意度调查是通过听取纳税人的意

  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办税服务,查找并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只有正确面对调查结果中的评价,认识理解调查的根本目的,才能杜绝为获取较满意的调查分数而出现的弄虚作假、人为操纵现象的发生。

  (三)深思熟虑,制定严密的调查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对于调查能否取得良好效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时,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不能一成不变,而是依照国税工作的实际,结合一定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有效调整和优化。只有这样,满意度调查才能体现时效性和针对性,才有可能走出千遍一律的误区,获取纳税人的真实的意见建议,才能真正通过调查促进工作。

  (四)高度重视,科学运用调查结果确保满意度调查取得实际成效,一靠领导重视,二靠科学运用调查结果。有效的调查结果反映了国税工作中的薄弱问题和纳税人的服务需求,为税务机关有的放矢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因此,必须对调查结果进行详细的解读、科学运用,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特别是纳税人反映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要进行认真查处,及时回复,以达到警示惩戒干部、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工作的目的。

  三、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对策(一)充分酝酿,精心准备。调查内容的选定、实施的时机、采取的方式等均要充分酝

  酿和准备。调查时机、调查方式不应固定化,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确保满意度调查不流于形式。将调查内容细分为办税服务效率调查、工作作风调查、廉洁自律调查以及政策执行调查等。调查内容尽可能与实际工作相贴近,调查方式尽可能使被调查对象容易接受,同时尽量选择合适的调查时机。尽量不搞普遍开花,不影响纳税人正常的经营,提升纳税人对调查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

  (二)选准对象,有的放矢。不同的调查内容应有不同的调查对象,对象不明确或任意规定调查对象,均会使调查打乱仗,导致调查结果失真,失去调查的真正意义。

  (三)结合调查内容,选好调查主体。考虑到税务工作的专业性和调动纳税人接受调查的积极性,尽量不派或者少派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调查,可委托调查人选侧重考虑对税收政策、税收流程、税收法制比较了解、熟悉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或者工作与税务部门接触较多的单位人员参加。

  (四)结合网络平台,创新调查方式。利用信息化建设平台、税务机关网站等,开通网上满意度调查系统,纳税人通过网络匿名接受调查,反映问题和建议。这样,既节约了调查成本,又可以直接获取调查信息。这种网络调查方式应该成为今后满意度调查的一种趋势。

  (五)强化辅导和督促,抓好调查实施。搞好调查的关键环节是调查实施。一是要结合调查人员专业性不强的情况,搞好事前的调查辅导与培训;

  二是要摆正位置,不能狐假虎威;

  三是应区别不同的调查对象在调查方式、方法等方面灵活处理;

  四是不论委托调查还是内部派人调查,税务机关均要抓好对调查全过程的引导、监管。

  (六)重视调查结果,抓好追究整改。满意度调查是优化服务水平、规范税收执法、提升国税形象的重要手段,对调查结果重视和整改是调查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应将调查结果的分析制度化,将调查结果向被调查机关及纳税人公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与反思,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向纳税人公示。

  (七)抓好建章建制,建立长效机制。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的长期性、国税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决定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一个应长期开展的工作,成为了融洽征纳关系的连心桥,也是上级国税部门了解所属税务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所以,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满意度调查方案,责任到人,并狠抓督促落实。

篇五:纳税人满意度存在不足的原因

  

  关于纳税人满意度的整改分析报告

  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使其真正发挥征纳双方沟通互动的“桥梁”作用,为税务机关改进服务质量指明方向,就要从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的各环节入手,改进工作方法。

  (一)提升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认识。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都将纳税人满意度的高低作为对下级国税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基层国税机关要提高认识,把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作为改进国税机关工作作风、推进国税整体工作上台阶的重要手段。要加强专题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办税服务厅和征管、稽查以及税源管理等单位一线征收人员的教育,强化问责问效、过错追究和执法考评,使其从思想上重视满意度调查工作,从行动上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完善基础信息,提升调查反馈率。首先,基层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纳税人联系的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更新CTAIS中的基础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调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基层国税机关要经常性地开展纳税人走访调研,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税收政策,听取纳税人建议和意见。此外,稽查局、税源管理部门和纳税评估部门在工作上要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尽量减少进入纳税户检查次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不要让纳税人忙于应付,增加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人对调查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一方面,满意度调查的内容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影响调查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制定调查指标之前,国税机关应该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方采集需求信息,为指标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满意度调查旨在了解新流程、新政策、新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动态的眼光构建满意度调查指标依体系。在调查内容的设计上,要尽可能与实际工作相贴近,针对不同的征管时期、不同政策实施期,确定调查的侧重点,要针对不同时段、不

  同业务特点灵活确定调查内容,确保调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的。例如,对服务效率、政策执行的调查可以前、后两个阶段:实施前调查旨在向纳税人预告新流程、新政策和新举措,征集纳税人意见,提高遵从度;实施后调查旨在了解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比如,对廉洁自律情况的调查可以在节日期间发出,既是对税务干部的威慑,又是对纳税人的善意提醒。

  (四)对调查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在充分尊重和保持第三方调查机构的独立的同时,国税机关应该成立调查实施监控小组,负责对调查工作提出规范性的要求,明确监督方式、抽查比例等,抽取样本数量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数量分布、税收贡献率等要素,确保所取样本信息客观、全面,且富有代表性;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调查的公正、规范、准确。

  (五)强化对调查结果的科学分析和运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目的,除了衡量纳税服务水平之外,更重要的是指导税务机关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因此,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可以通过巡讲、座谈和召开纳税人需求专题协调会的方式,邀请第三方调查机构的人员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宣讲和解读,为税务机关深入了解纳税人需求开辟全新视角,从制度、素质、理念各方面进行剖析,指出调查所反映出国税机关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要建立调查结果分析制度,既不因为排名靠前而沾沾自喜,也不能因为排名靠后而悲观泄气,而是要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对调查报告中反馈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地梳理,结合自身工作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完善“采集意见—确定指标—实施调研—分析解读—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关于纳税人满意度的整改分析报告

  为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月9日,昭化区税务局召开了2022年度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整改专题会,对新的一年满意度调查工作进行目标定位,推动“三个再细化”为2022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满意度调查工作布局开篇。

  一是问题再细化。对2022年度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细致分析,由点到面,从微观到宏观,重点对得分较低的A卷5个一级指标,B卷2个一级指标进行

  了全面分析,对取样和得分进行逻辑演算,得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各种情况的具有数据,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归类,并结合各分局自查交流,找到了影响满意度的主要原因,为后续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措施再细化。按照市局2022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报告的调查建议,围绕持续关注重点对象、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注销业务办理效率、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态度、加强各项指标得分情况及排名分析、注重日常行为管理和有效沟通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各项措施,并将相关股室分局的职责与各项工作措施进行联结,为进一步推动满意度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是要求再细化。本着“思路决定出路”的原则,为进一步落实好市局王军局长关于2022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情况通报的批示,树立大服务意识,形成大服务格局,昭化区税务局再次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认识再提升,思想再统一动员,并要求每位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职责,人人查找人人分析,把持续走访、减税降费、“一单一员”、作风改进、人员调动等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确保2022年满意度调查工作再上台阶。

  关于纳税人满意度的整改分析报告

  (一)办税服务

  1.加开专窗,合理调度,改善纳税人办税时间长的现状。

  征收大厅人力短缺、人员流动性大是长期以来制约我分局办税大厅服务质效的主要因素。在人员配备有限的情况下,分局将通过合理配臵、灵活调度各窗口的人员、职能设定,克服前台服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困难。在申报高峰期或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时,以增开专窗、开辟绿色通道的形式分流高峰办税人群,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等待时间;针对前台人员变动快、新人多的现状,开设专岗专窗,由内部师资帮助新入职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简单业务的操作,提高专项涉税文书的受理和办结效率。

  2.摆正位臵,端正态度,构建和谐融洽的税企关系。

  平等、公正是和谐征纳关系构建的前提和基础,分局将进一步通过引导、宣贯使管理员转变思想、明确定位、端正态度,在刚性执法和温情服务之间找

  取平衡点;在服务细节上,尝试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特色咨询或服务方式;加强管理员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尽量为来访纳税人节约时间成本,提高咨询和办事效率。如当纳税人来访遇管理员不在时,由其他人员做好接待和解答,或指引纳税人留下问题及联系方式,转交管理员进行限期答复等;定期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新办企业其管理员及联系方式、管户调整后的管理员及联系方式,使企业遇涉税问题时更便捷地获得解答;管理环节遇涉税纠纷时,尝试采取第三方主动协调的方式,由科长或其他管理员介入纠纷、了解情况,协助当事人缓和情绪、化解矛盾。3.特事特办,温情服务,提高涉税文书办理效率。

  对不经监控的涉税文书,进一步提高及时处理、限期办结意识,杜绝办理过程中随意拖延时间的现象;对纳税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希望尽量缩短授权或文书审批时间的,允许纳税人在受理环节注明“加急”字样,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书面申请阐述具体原因,管理员视具体原因和实际情况采纳纳税人的合理化请求,优先为纳税人办理审批手续;管理员岗、分局长岗、综合岗在ctais设定的时间期限内,各自提前半个工作日完成本环节的审核和发送,以缩短涉税事项的总办结时间;向区局信息部门寻求协助,利用国税系统短信平台对纳税人涉税事项进行办结提醒,对未及时领取审批通知书的纳税人由导税岗进行二次提醒,缩短文书的送达时间;在上级部门未对执行文件及规程作明确的禁止性要求之前,尽可能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纳税人实施最优惠、最易于操作的办理流程。

  4.加强沟通,做好统筹,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利用每月业务统筹例会及其他内部沟通渠道,加强征收与管理环节的信息沟通,特别是涉及前台办理的涉税事项,要将最新税政及管理办法及时传达至前台办税人员,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起不必要的纳税纠纷和投诉事件;进一步使管理员明确作为服务主体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责任,协助做好政策解答、人员分流等具体工作,遇涉税纠纷时协同征收大厅人员做好对纳税人的安抚、解释,防止事态扩大和涉税投诉的产生,通过协调、整合前后台的服务资源,形成内外合力、互动互助的服务格局。

篇六:纳税人满意度存在不足的原因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篇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评价和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税收工作不断提升的有力抓手。在纳税人满意度提升方面,通过日常的实践,发现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有的国税干部还没有认识到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对于了解纳税人需求、提升国税部门形象的重要意义,日常实践中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国税干部对自己的工作有满足感,认为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活动只是抽样调查,抽取的样本数量较小,并不能完全反映各自的实际工作情况,即使抽查一点问题也不妨碍大局,于是出现应对态度不够积极等问题。当调查结果不尽如人意时,有的国税干部并不是积极正视问

  题,主动查找自身原因,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而是寻找一些理由推卸责任,强调客观原因,为自己开脱。

  (二)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在效率就是金钱的当今,服务效能不高是引发纳税人不满意的重要环节。一是电子税务局亟需完善。由于网上办税有一定的局限性,当前纳税人利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积极性并不

  高。同时,由于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申报中的数据变化、逻辑校验等不断增加,纳税人不能及时掌握,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中尤为明显。二是实体办税厅仍待优化。基层实体办税服务厅不同程度地存在办税等候时间长、窗口税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影响纳税人满意度提升。部分单位自助办税设备不足,也是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的因素之一。特别是自助区代开发票,如果不熟悉流程,耗费时间较长。三是涉税咨询辅导仍待提升。税务部门在对外宣传、纳税人辅导培训、具体政策执行等方面还有改进提高的空间。

  (三)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纳税服务工作重在相互协调,通力合作,以形成工作合力。有的税务干部缺乏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认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主要是纳税服务部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税务干部看问题、干事情总是局限于自身小单位,对待一项工作,如果本单位不是牵头、主抓单位,就不积极,不能

  积极主动配合好牵头单位开展工作。纳税服务部门、税收征管部门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部门在实践中必须加强协作,才能形成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合力,实现管理和服务的互动互促,有效避免管理与服务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协调不顺畅,出现两张皮的现象。只有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才能使税务工作部署与纳税人的需求相吻合,实现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协调发展,以至于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提升管理与

  服务的质效。

  (四)需要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

  在历年的纳税人服务满意度调查中,服务、管理、执法三类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及国税局执法情况出现不同程度的失分,这说明国税系统内部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为税不廉、执法不公等现象。在日常税收工作中,有的单位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各项制度办法没能够认真执行和彻底贯彻;处在执法一线的少数干部法纪观念还不够高,有的业务能力存在欠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也时有发生;个别干部执法管理中有时存在人情税、关系税问题,“吃拿卡要报”等不廉现象仍未根绝。上述现象和问题无疑会让纳税人产生不满和怨气,以至于纳税人满意度不高。

  二、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建议和对策

  如何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需要在对纳税人满意度组织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放管服”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方案、有跟踪、有反馈,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政策落实,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一)转变服务理念,切实提高认识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纳税人满意度、遵从度、获得感成为衡量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一个重要指标,成为反映税务部门社会形象一个重要标志。税务机关应转变观念,打造“大

  服务”格局。树立现代化税收服务观,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将纳税服务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查的全过程。树立“大服务”理念,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征管单位,明确征管、纳服、各职能科室、征管单位之间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衔接,确保纳税人各方面的诉求都能有效落实。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创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

  (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提高效能

  无论网上办税还是实体办税厅办税,在税收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办税时间越短,纳税服务效能就越高。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各类申报办税系统,提升网络速度,避免网上拥堵,是上办税的优越感。将国地税

  电子税务局有效整合,实现纳税人进一家电子税务局、办两家事。二是提升实体服务质量。掌握办税服务厅的人流分布规律,制订应急办税预案,提前做好窗口税务人员的调配及分工,减少办税等候时间。在窗口税务人员管理方面,不断提高一线税务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提高宣传辅导实效性。对咨询辅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前台税务人员组建基础咨询组,负责普通事项即问即答;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成立税收法制专家组,负责疑难复杂事项限时答复。

  (三)创新服务举措,完善服务载体

  要探索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方式,进一步细化纳税服务职能,积极开展“走出去”的税收宣传和税收辅导,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要积极全面推广网上办税业务,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大力宣传推广移动办税终端APP,完善微信公众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实用简便的涉税服务,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实时了解最新税收法规、新闻动态、涉税信息以及纳税服务提醒信息,使征纳双方的沟通更加便捷。要整合服务资源,打造出一个集合“办税服务厅”、“__热线”、“网上办税平台”、“纳税服务QQ群”等办税通道的具有丰富服务内容、较强服务能力的“税务超市”。要充分利用税务代理便捷、专业、自愿、公开的特性,在实际涉税事务中大力推广税务代理,促进税务代理业务的成熟。

  (四)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服务合力

  无论什么岗位,都应该负有责任。纳税服务工作要真正落实到位,就必须明晰责任和落实责任,搞好协调配合。一是培育集体意识。深入开展文化国税建设,突出“团结协作”主题,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强化纵横间工作交流和思想沟通,努力构建顺畅和谐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搞好分工协作。在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工作事项中,要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责任到岗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换位思考,通力合作,避免工作推诿和扯皮现象。牵头单位要主动承担,加强调度;配合单位要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履行配合职责。同时,对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制定严格的惩戒措施。三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如有紧急或重

  大事项,可实施项目化管理,突出纳税人反应,制定周详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聚合优势人力、物力,统一指挥调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到融心融力,互帮互促。

  (五)强化教育管理,抓好队伍建设

  完善办税服务厅窗口岗位和基层管理岗位用人制度,有计划地加强教育和监督,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加强内部监管。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加强税收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加大纠治追责力度,对在税收执法中出现滥用权力、执法不公、以税谋私等行为,发现案件线索,积极主动查办。三是加强外部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及时获取来自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有效信息,以“倒逼”机制推动队伍建设,让纳税人积极参与税务管理,切实感受到作为监督者的“主人翁”地位。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一、满意度调查的主要方式

  (一)第三方机构调查方式。即委托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运用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方法,辅之以专业技术工具而开展的调查。通常采用打分的形式,以不同的分值来反映纳税人对各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可以相对独立的、不定期的倾听社会各界对税

  务部门的真实评价;通过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能够有效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是当前各级税务机关普遍采用的调查方式。

  (二)社会监察和税务监察方式。社会监察即面向社会各阶层聘请行风监察员和监督员,定期召开监察员会议,倾听各界对税务部门的真实评价。税务监察则是通过开展国税机关执法监察、“一案双查”,主动发放执法监督卡等主动调查方式,了解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纳税人的满意程度。

  (三)入户面访和异地暗访方式。入户面访即对纳税人的问卷调查采取“面对面”问答的形式,与被访纳税人进行“零距离”沟通;异地暗访多用于对办税服务厅的纳税咨询、办税公开、办税辅导、办税程序和方法以及服务规范等情况的调查。

  二、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反馈率偏低。从笔者所在的县局今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信息反馈数据来看,由于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纳税人参与积极性不强等原因,第一次邮寄的30份调查问卷回收只有一户;第二次调查的79户纳税人中,有效问卷只有60份,其余的19户纳税人因联系方式为空号或处于停机状态而无法取得联系,直接影响满意度综合排名。从调查反映的内容来看,无论是第三方调查还是执法监察,都存在纳税人不愿意参与的现象,反映真实问题、提出实质性建议的更是寥寥无几。

  (二)调查深度不够。从调查内容的设计来看,当前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主要是从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员的态度、质量和办事效率,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中的纳税服务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情等方面展开,更多的是关注浅层次、表面性问题。而对于落实新出台的税收政策、阶段性任务、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后续改进措施的建议等深层次的问题,却缺乏针对性的调查。

  (三)调查真实性不强。一方面,纳税人因其被管理者的角色,容易产生情感性偏差,往往根据以往的经验记忆、认知和个人的特定感情打分。一些纳税人在接受调查时顾虑重重,不愿表达准确真实的信息,甚至存有抵触情绪,打分时故意“就低不就高”。社会特邀监察员也会因为被“公开”的监督员身份,不痛不痒的建议提的多,实质性问题提的少。

  (四)调查结果运用不够。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基层国税机关普遍对调查结果的反思不足,未能形成一个由调查到反思,由反思到整改,由整改到提升的良性工作循环。存在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建议回复、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未能发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真正效用。

  三、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建议

  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使其真正发挥征纳双方沟通互动的“桥梁”作用,为税务机关改进服务质量指明方向,就要从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的各环节入手,改进工作方法。

  (一)提升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认识。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都将纳税人满意度的高低作为对下级国税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基层国税机关要提高认识,把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作为改进国税机关工作作风、推进国税整体工作上台阶的重要手段。要加强专题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办税服务厅和征管、稽查以及税源管理等单位一线征收人员的教育,强化问责问效、过错追究和执法考评,使其从思想上重视满意度调查工作,从行动上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完善基础信息,提升调查反馈率。首先,基层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纳税人联系的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更新CTAIS中的基础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调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基层国税机关要经常性地开展纳税人走访调研,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税收政策,听取纳税人建议和意见。此外,稽查局、税源管理部门和纳税评估部门在工作上要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尽量减少进入纳税户检查次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不要让纳税人忙于应付,增加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人对调查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一方面,满意度调查的内容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影响调查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制定调查指标之前,国税机关应该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方采集需求信息,为指标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

  据。另一方面,满意度调查旨在了解新流程、新政策、新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动态的眼光构建满意度调查指标依体系。在调查内容的设计上,要尽可能与实际工作相贴近,针对不同的征管时期、不同政策实施期,确定调查的侧重点,要针对不同时段、不同业务特点灵活确定调查内容,确保调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的。例如,对服务效率、政策执行的调查可以前、后两个阶段:实施前调查旨在向纳税人预告新流程、新政策和新举措,征集纳税人意见,提高遵从度;实施后调查旨在了解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比如,对廉洁自律情况的调查可以在节日期间发出,既是对税务干部的威慑,又是对纳税人的善意提醒。

  (四)对调查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在充分尊重和保持第三方调查机构的独立的同时,国税机关应该成立调查实施监控小组,负责对调查工作提出规范性的要求,明确监督方式、抽查比例等,抽取样本数量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数量分布、税收贡献率等要素,确保所取样本信息客观、全面,且富有代表性;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调查的公正、规范、准确。

  (五)强化对调查结果的科学分析和运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目的,除了衡量纳税服务水平之外,更重要的是指导税务机关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因此,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可以通过巡讲、座谈和召开纳税人需求专题协调会的方式,邀请第三方调查机构的人员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宣讲和解读,为税务机关深入了

  解纳税人需求开辟全新视角,从制度、素质、理念各方面进行剖析,指出调查所反映出国税机关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要建立调查结果分析制度,既不因为排名靠前而沾沾自喜,也不能因为排名靠后而悲观泄气,而是要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对调查报告中反馈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地梳理,结合自身工作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完善“采集意见—确定指标—实施调研—分析解读—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一是畅通道,开辟多条渠道“缓解咨询难”。增加咨询电话接线员坐席,增加咨询电话数量,保证电话有人接、接得通、回访快。通过征纳沟通平台和钉钉群拓展咨询服务渠道,建立税企交流群,由涉税专业机构和税务骨干解答问题。同时,通过线上咨询、平台答疑、一对一咨询、税小蜜咨询等方式,分流咨询人群,提高解答率。

  二是促效率,运用多种手段“扭转系统弱”。配合总局、省局规范电子税务局,建立界面标准、业务标准、数据标准和主要办税功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实现原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涉税业务办理一体化。做好系统维护和问题上报,推动税务端与纳税人、第三方涉税软件数据共享、信息互认。加强对软件服务商的监管,督促服务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减环节,探索多元方式“简化手续繁”。进一步整合原国税地税业务流程,统一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探索推进业务流程集成化,如针对注销和跨区迁移的前置事项推出套餐式服务。推进纳税人端和税务端涉税指南可视化,以清晰易懂的流程图等形式向纳税人展示办税流程。四是提水平,采取多样措施“打通能力关”。制定季度、年度培训方案,根据政策变动情况实时开展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业务竞赛、“传帮带”等形式加强融合,帮助干部迅速掌握原国税地税业务知识。通过轮岗、实习、培训,加强实操能力培养,提升一线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篇七:纳税人满意度存在不足的原因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3篇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1近年来,樟树市地税局以省局征管业务核心软件上线为依托,以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为基础,以创新纳税服务手段为重点,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纳税服务体系。但与纳税人的需求和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纳税服务现状不容乐观,纳税服务的种类、深度和广度都还难以满足当前税收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目前纳税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制度体系的层级过低

  现阶段,我国尚未制定出台专门的纳税服务法律法规,与纳税服务相关的统一制度,多数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不少税务机关与纳税服务相关的个性化服务制度,也多数只在本级本地推行而未予以拔高推广。这与纳税服务的法定义务定位极不相称,也与征收、管理、稽查、处罚、发票管理等均有专门立法极不配套。这客观上直接导致了纳税服务在税务工作中的地位不高。

  (二)服务主观重视程度不够高

  一些税务机关每年专门研究纳税服务工作的会议不多,专门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的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规范、职责不明确、权责不对称、力量不充实,对纳税服务的时间分配无倾斜,对纳税服务的经费无预算、保障低,尤其是对税收宣传的投入少、不愿多花钱。税务人员研究纳税服务工作、学习纳税服务知识和技能、主动靠前提供纳税服务等的主动性不强,畏难、厌烦的情绪和现象不少。

  (三)服务存在缺位与越位现象

  主要表现为,不少税务机关存在对机构、人员、时间、经费、设施设备、技术手段等纳税服务资源开发和配置不合理或不充分的现象,特别是征收机构收缩后对农村纳税服务资源的配置问题尤为明显;有的税务机关和人员行政办事效率仍然较低,办理同一纳税事项需纳税人多次往返、久拖不决的现象仍然存在,等等。导致纳税人享受纳税服务公共资源的机会不均等,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承受不应有的人力、财力和精神上的负担。

  (四)服务与征管查及行政事务脱节

  在同一税务机关内部,往往将管理(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一提到管理就忽视服务,一提到服务就弱化管理。征收、管理、稽查、行政事务管理各环节之间,工作衔接不够,忽略或省去本环节应该提供的纳税服务,或对其他环节的纳税服务需求不闻不问,甚至对纳税人反映的其他环节纳税需求不予记录和传递,互相之间缺少信息沟通。在不同税务机关之间,对同一跨地区企业在不同地区的分公司,信息多头采集,资料多头索取,纳税人多次来回跑动,纳税成本有增无减。

  (五)服务考核评价不够科学合理

  一些税务机关往往偏重逐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纳税人可能存在的诸如偷税等违法动向。这直接影响了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的决心,削弱了对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的资源配置。

  二、创新和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的策略和途径

  在纳税人需求日益多元化的新形势下,税务机关要如何立足现实,不断优化和扩大服务领域,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呢?(一)更新服务理念,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

  根据地税部门纳税服务工作的现状,认真梳理、对照、分析,看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流程和方式,以及制度建设、服务手段和能力等,是否与纳税人的切实需求相适应,有针对性地整改建制,从而建立起系统规范的纳税服务体系。

  (二)改进服务手段,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率

  在大厅设立咨询台和导税员。选拔责任心强、素质高、业务熟、善于沟通的干部担任,能够快捷、周到、详细而又耐心地做好办税前后的各项宣传讲解工作。定期举办服务理念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使纳税服务已由传统的道德范畴上升成为法定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定期开展各项纳税服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理念,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建立以“为纳税人服务”为中心的思维模式。

  (三)创新服务方式,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根据纳税对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涉税办税服务、税法认知服务、维权服务、诚信服务、文明优质服务。认真分析、准确把握纳税人所念、所想、所需,不断创新纳税服务的方式,对不同纳税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措施,努力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继续大力推行引导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全程服务等。开通绿色通道服务。为特定的纳税群体提供援助服务,对那些行动不方便的纳税人,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由地税机关或社会中介组织提供上门服务,切实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

  (四)整合服务资源,建立平面化多功能的纳税服务平台

  依靠互联网和通讯等手段,构建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税收服务网站的建设步伐,建立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政策咨询、法规公告、办税指南、投诉举报、案件曝光、意见反馈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完善“自助纳税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及时充实、更新触摸屏内容,利用手机短信、网站信息发布等,增加与纳税人的互动和在线交流。实现纳税申报方式的多元化。积极推行网上办税、自助缴税、银行代收等申报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征纳双方税款的规范安全管理。

  (五)完善监督机制,建立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服务质量保障机制

  建立严密规范的纳税服务评价系统。结合纳税服务的岗责体系,建立以纳税人满意度、纳税遵从度、解答咨询差错率、纳税人投诉率、按期完成率及税收征管质量完成情况等指标为主体、内外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一方面,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充分调动税务人员优化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设立意见簿和语音按键评价器,让纳税人在办税现场对每次办税业务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及时查找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评议结果与税务人员的业绩挂钩,促进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2去年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税务部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民”的要求,应做好“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这“三个服务”。作为优化税收服务、提升服务针对性、构建和谐国税的有效手段,做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应当作为“服务税户”的重要抓手,加以重视。

  一、满意度调查的主要方式

  (一)第三方机构调查方式。即委托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运用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方法,辅之以专业技术工具而开展的调查。通常采用打分的形式,以不同的分值来反映纳税人对各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可以相对独立的、不定期的倾听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的真实评价;通过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能够有效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是当前各级税务机关普遍采用的调查方式。

  (二)社会监察和税务监察方式。社会监察即面向社会各阶层聘请行风监察员和监督员,定期召开监察员会议,倾听各界对税务部门的真实评价。税务监察则是通过开展国税机关执法监察、“一案双查”,主动发放执法监督卡等主动调查方式,了解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纳税人的满意程度。

  (三)入户面访和异地暗访方式。入户面访即对纳税人的问卷调查采取“面对面”问答的形式,与被访纳税人进行“零距离”沟通;异地暗访多用于对办税服务厅的纳税咨询、办税公开、办税辅导、办税程序和方法以及服务规范等情况的调查。

  二、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反馈率偏低。从笔者所在的县局今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信息反馈数据来看,由于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纳税人参与积极性不强等原因,第一次邮寄的30份调查问卷回收只有一户;第二次调查的79户纳税人中,有效问卷只有60份,其余的19户纳税人因联系方式为空号或处于停机状态而无法取得联系,直接影响满意度综合排名。从调查反映的内容来看,无论是第三方调查还是执法监察,都存在纳税人不愿意参与的现象,反映真实问题、提出实质性建议的更是寥寥无几。

  (二)调查深度不够。从调查内容的设计来看,当前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主要是从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员的态度、质量和办事效率,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中的纳税服务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情等方面展开,更多的是关注浅层次、表面性问题。而对于落实新出台的税收政策、阶段性任务、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后续改进措施的建议等深层次的问题,却缺乏针对性的调查。

  (三)调查真实性不强。一方面,纳税人因其被管理者的角色,容易产生情感性偏差,往往根据以往的经验记忆、认知和个人的特定感情打分。一些纳税人在接受调查时顾虑重重,不愿表达准确真实的信息,甚至存有抵触情绪,打分时故意“就低不就高”。社会特邀监察员也会因为被“公开”的监督员身份,不痛不痒的建议提的多,实质性问题提的少。

  (四)调查结果运用不够。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基层国税机关普遍对调查结果的反思不足,未能形成一个由调查到反思,由反思到整改,由整改到提升的良性工作循环。存在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建议回复、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未能发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真正效用。

  三、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建议

  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使其真正发挥征纳双方沟通互动的“桥梁”作用,为税务机关改进服务质量指明方向,就要从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的各环节入手,改进工作方法。

  (一)提升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认识。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都将纳税人满意度的高低作为对下级国税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基层国税机关要提高认识,把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作为改进国税机关工作作风、推进国税整体工作上台阶的重要手段。要加强专题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办税服务厅和征管、稽查以及税源管理等单位一线征收人员的教育,强化问责问效、过错追究和执法考评,使其从思想上重视满意度调查工作,从行动上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完善基础信息,提升调查反馈率。首先,基层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纳税人联系的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更新CTAIS中的基础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调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基层国税机关要经常性地开展纳税人走访调研,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税收政策,听取纳税人建议和意见。此外,稽查局、税源管理部门和纳税评估部门在工作上要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尽量减少进入纳税户检查次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不要让纳税人忙于应付,增加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人对调查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一方面,满意度调查的内容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影响调查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制定调查指标之前,国税机关应该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方采集需求信息,为指标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满意度调查旨在了解新流程、新政策、新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动态的眼光构建满意度调查指标依体系。在调查内容的设计上,要尽可能与实际工作相贴近,针对不同的征管时期、不同政策实施期,确定调查的侧重点,要针对不同时段、不同业务特点灵活确定调查内容,确保调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的。例如,对服务效率、政策执行的调查可以前、后两个阶段:实施前调查旨在向纳税人预告新流程、新政策和新举措,征集纳税人意见,提高遵从度;实施后调查旨在了解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比如,对廉洁自律情况的调查可以在节日期间发出,既是对税务干部的威慑,又是对纳税人的善意提醒。

  (四)对调查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在充分尊重和保持第三方调查机构的独立的同时,国税机关应该成立调查实施监控小组,负责对调查工作提出规范性的要求,明确监督方式、抽查比例等,抽取样本数量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数量分布、税收贡献率等要素,确保所取样本信息客观、全面,且富有代表性;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调查的公正、规范、准确。

  (五)强化对调查结果的科学分析和运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目的,除了衡量纳税服务水平之外,更重要的是指导税务机关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因此,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可以通过巡讲、座谈和召开纳税人需求专题协调会的方式,邀请第三方调查机构的人员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宣讲和解读,为税务机关深入了解纳税人需求开辟全新视角,从制度、素质、理念各方面进行剖析,指出调查所反映出国税机关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要建立调查结果分析制度,既不因为排名靠前而沾沾自喜,也不能因为排名靠后而悲观泄气,而是要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对调查报告中反馈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地梳理,结合自身工作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完善“采集意见

  确定指标

  实施调研

  分析解读

  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几点思考3纳税人满意度高低,是衡量税务部门整体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纳税人的满意度越高,主动诚信纳税的积极性就越强,税务机关的征管质效也就相应提升。现阶段,税务系统如何在税收实践中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是一项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当前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干部思想观念尚未完全解放。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各类事前调查审批事项陆续取消,税收征管方式持续转变。但是,部分税务干部仍然受传统税收管理思维影响,将管住、管好、管全的责任意识,作为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惯对纳税人各类涉税事项统管到底,希望把涉税风险都消除在登记、认定和申报等环节,“不愿放”“不敢放”的保守思想仍然存在,“保姆式”“事前管”的管理理念比较牢固。

  (二)办税服务人力资源尚未完全适应。目前,全省各地办税服务厅大多都有外派人员参与办税服务,特别是在长沙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办税服务前台人员基本以外派人员为主。一是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办税服务厅外派人员具有年轻化特征,人员流动快造成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一年的人员不在少数,特别是新机构成立后,办税服务业务知识内容骤增,再加上办税服务窗口多以办理综合业务为主,要求外派人员全面熟练掌握各类税收业务知识,很多外派人员无法在短期内达到预期。二是激励机制不足。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大,容易被误解和投诉,普遍欠缺尊重感和成就感,加之办税服务厅事务繁杂、单调枯燥,外派人员收入待遇固定,缺乏有效激励,普遍没有钻研学习税收业务的内在动力。

  (三)现行服务管理制度尚未完全配套。当前,在各项改革推向纵深的过程中,现行各类服务管理制度尚未及时配套跟进。一是管理服务流程有待优化。部分简单调查确认事项仍需通过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后台流转”的方式审核,前台与后台容易脱节形成“管理盲区”,且内部各部门流转时间长、签字环节多,纳税人意见大。二是表证单书有待统筹精简。部分报表设计较为复杂,填报项目多,填写难度大,特别是各税费种纳税申报表单与表单之间需重复填报内容和数据项较多,导致纳税准备时间长。三是纳税信用级别导向作用尚未完全发挥。纳税信用级别的激励和惩戒作用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调整和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关键、高频业务领域中,还未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的导向作用。

  (四)网上办税全面覆盖尚未完全实现。近年来,我省持续完善网上办税内容和功能,不断优化升级我省电子税务局,极大地分担了实体办税厅的工作压力。但与广大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干部的期盼相比,以电子税务局为载体的便捷办税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优化。一是目前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功能只在PC端实现,还未能实现通过手机APP端、微信小程序端应用,纳税人还不能完全享受“足不出户”的全方位快捷办税服务。二是目前在电子税务局除纳税申报等业务是实行在线全程办理办结以外,其他大部分业务仍是通过“纳税人网上先提交申请,办税服务厅人工岗位线下再审核处理”的方式来办理办结,纳税人对进一步增强便捷办税服务获得感还有更大期盼。

  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建议

  (一)鼓励首创精神,营造改革氛围。基层税务机关作为处理税收业务事项的最终承压环节和执法风险的高发区域,具备主动改革的内生动力。尊重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在“优化服务、便利办税、防控风险”等重点改革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创新、重点突破,对取得突出实效的改革新举措,省局可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予以推广复制,将基层首创精神整合为助推征管方式转变、促进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推动力。同时,省局可探索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对改革创新者给予试错机会,激励其试错前行,充分调动其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改革氛围。

  (二)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大办税服务厅硬件投入的同时,应向办税服务厅充实人员,优化办税窗口设置,探索绩效工资制度。一是省局层面可探索定向招录办税服务公务员数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办税服务工作经验的外派人员,每年按计划增加办税服务人员中的正式干部比例,逐渐优化办税服务人员构成。二是应允许基层结合实际,在当前外派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熟练性达不到预期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专业窗口和综合窗口的配比,确保办税服务的整体速度和效率。三是探索建立外派人员绩效工资机制,将服务质量、业务技能、服务年限与薪酬挂勾,激励外派人员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三)完善办税制度,提升管理效能。一是精简征管流程。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减少内部审核流转环节,大幅简并取消冗余的办税流程,创新办税服务新模式,通过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或后台人员集约办公等方式实现“一厅式”办结。二是简并表证单书。针对纳税人需填报的表证单书资料,进一步减少报表内容,降低报送频率,归并报送资料,探索推行税费种要素申报,扩大申报表免填数据项范围,集成相关纳税申报表单,实现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信息推送给纳税人确认后报送,减少纳税申报准备时间。三是运用信用管税。将税收业务流程设计、资料报送与信用管理理念结合起来,梳理并减少限办事项。如对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A、B级的纳税人,可探索取消或优化发票票种调整、最高开票限额等事项的流转审核,限办改即办。

  (四)优化网上办税,推动转型升级。一是不断完善网上办税功能。以办税便利化为根本宗旨,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持续关注和提升用户体验感,提高业务办理操作界面友好程度,拓展手机APP端、微信小程序端功能应用,建设我省功能强大、性能稳定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如影随形”的便捷服务。二是拓展在线全程办理办结业务内容。针对电子税务局在用业务功能进行梳理,对于具备取消办税服务厅人工岗位线下审核处理条件的涉税业务,确定系统自动处理规则和标准,实现由纳税人在线全程办理办结。三是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税。在日常宣传辅导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可探索网上办税积分制,将纳税人使用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方式纳入积分管理,积分结果应用于兑换税收宣传纪念品、参与抽奖等,鼓励纳税人主动适应和广泛应用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新型办税模式。

篇八:纳税人满意度存在不足的原因

  

  2023年最新的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范文(精选5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的文章5篇,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而基层税务人员是税收政策的主要执行者。但在传统观念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权利和义务上是不对等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面前永远都是

  唯命是从

  、俯首称臣,特别是在一些较偏远的农村,这种认识尤为根深蒂固。于是,有些基层税务人员受这种

  偏爱

  影响,与纳税人疏远了距离,淡化了税企关系,具体表现在:其一,工作中虽然做到了严格执法,但执法过程中存在冷、硬、横现象,纳税服务缺乏人性化色彩。譬如:各级税务机关虽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纳税服务窗口,设置了便民服务台,统一了文明服务用语,但许多人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定位不准等问题,没有把纳税服务放到与其他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导致服务制度落实不扎实、监督考核不严格、服务效果不突出、纳税人的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其二,工作热情虽高,但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处理事情过于简单化,重实体轻程序,遇事急于求成。此类问题虽然出现在个另税务人员身上,但与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格格不入,应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

  (二)执法力度不够,税法刚性不能充分体现

  由于受国情和国民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在我国,尤其是在广大农村,人们的纳税意识不够强,人们对税收的理解和支持程度也不够理想。面对这样的税收环境,税务执法难免会受到各种负面影响,致使基层税务执法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协商纳税、弹性征税现象。在某些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纳税人和个体纳税人的纳税额度及纳税时间上,管理人员和纳税人之间存在协商纳税和讨价还价现象;

  二是任务第一,征管存有疏漏。由于税收任务连年增长,致使一些基层征管单位税收收入形势异常严峻。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这些单位不得不将工作重心高度集中到组织收入这一点上来,大部分人力、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税源大户上,而对一些较小的、对税收任务的完成形不成影响的税源则成了征管的弱点或盲区,从而形成征管不到位、税负不公平、税收秩序较乱的不良局

  面;

  三是执法不严。在对纳税人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理上,在一些棘手的、容易得罪人的事情面前,老好人、怕得罪人的思想盛行,存在遇事绕着走的现象。税法的刚性大打折扣,不仅纵容了税务违法行为,而且也损害了合法纳税人的利益,损害了税法尊严。

  (三)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税收法律、法规把握不够准确

  目前,由于大多数基层税务机关执法力量均有所不足,在日常工作中,人员少、工作量大,因此,对于基层税务人员来说,提高业务水平的途径多是靠集中学习,而集中学习的重点多是与工作联系紧密的税收知识、财务会计知识,从而忽视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个别税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在税收执法中不能准确应用,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引用法律法规不具体、超越法定权限、引用法律依据错误等问题,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甚至出现运用法律规定混乱和滥用法律的现象。有的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会应用法律武器,正确行使依法治税的权力,从而造成执法偏差,实践中表现为

  以补代罚

  、以罚代刑,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

  二、解决途径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严密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要包括税务机关内部监督和社会外部监督两部分。内部监督主要依靠税务机关内设的监察部门、税收业务部门来完成,同时也应注意发挥税务人员相互间的职业监督作用。内部监督的重点应放在以下几方面:1.税务人员税风税纪、廉洁勤政情况;

  2.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发票管理、税收减免等执法行为;

  3.重大税务稽查案件的审理和已查结案件的复审工作等。另外对行政不作为人员必须依据相关程序做出严肃处理。外部监督的范围可以涉及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其实施主体为包括纳税人在内的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更有效的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税务机关应有针对性地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让公众了解税收,支持税收,当好税收工作的一面镜子,以确保税收工作措施得力、公平公正。

  (二)建立有力的税收执法保障体系。规范健康的税收执法行为固然离不开税务机关等专业化部门的实践和努力,但是,发挥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的保障作用也是当务之急。1.当地政府的保障作用。一级政府是一个地区行政权力的枢纽,税务机关应主动取得当地政府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借助其地位和职能开创全社会综合治税的大好局面,创造和谐有序的税收执法环境。2.司法机关的保障作用。应进一步强化司法机关的税收保障作用,一是明确其有税收保障的权力;二是特别要强调其有税收保障的义务,在税收执法的具体实践中确保有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税法的尊严。3.其他组织和部门的保障作用。行政权力的运转和社会经济的运行是一个相互联系互为支持的有机整体,税收执法应主动融入到该体系当中,达到

  借力发力

  的目的。比如说,有的地方在征收税款过程中主动与金融机构取得联系,实现了

  税银联网

  、银行划拨税款的征收方式,保障了税款入库的及时性、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税收执法的随意性。

  (三)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税收执法人员的职责,做到奖惩分明、便于追究、措施有力,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其主要着眼点在于:1.确立人员和岗位的对应关系,做到每个税务人员都有明确的职

  责和义务、每个税收岗位都有具体的人员来承担,便于考核与追究。2.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考核力度,坚决杜绝错误运用或变通运用税收政策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统领

  作用,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3.增强部门领导的责任感,使其心理有压力,工作有动力,指导和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建立良好的学习培训机制。建议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特别要坚持不懈地对执法第一线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逐步树立起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的法律意识,严格杜绝

  以补代罚

  以罚代刑

  的现象。重点培训内容应该包括税收实体法、程序法等一些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通过详细讲解,使基层税务人员能够融会贯通,提高执法素质,从而达到减少执法不规范的目的。

  实、税收职能的有效发挥和税收执法环境的营造。

  (二)执法不公的问题。公平公正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也是税收治理追求的价值目标。但是,在当前的税收执法过程中,一些基层税务人员还不能很好地做到公正公平执法。比如,有的税务人员习惯以管理者自居,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缺乏换位思考,不能公平理性对待纳税人;有的受人际关系、物质利益等因素影响,背离公平执法原则,收人情税和关系税等。这些现象使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和纳税中面临差别化待遇,导致征纳地位、税收待遇、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不公平,也对税务部门执法的公信力造成损害。

  (三)效率不高的问题。执法效率是税务行政效能的直接体现,也是考量税收执法水平的重要标准。面对经济税源深刻变化、纳税人数量快速增加、税收管理日益精细的形势,基层税务机关在一定程度还存在执法效能不够高、工作质效比较差的情况。比如,执法工作缺乏统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程序烦琐等现象;税收执法信息来源比较单一,征纳信息不对称;一些税务人员作风和能力不够过硬,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有的税收执法信息化手段运用程度不高,对各类执法信息的深入加工分析不够,税收执法仍然停留在

  人盯户

  、手工操作等较低层次。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收执法的效能,也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成本。

  (四)为税不廉的问题。廉洁执法是对税收执法者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税收执法权依法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面对各类税收执法风险的考验,由于基层税收执法人员多、环节多、业务量大、风险点散而监督制约不到位;税收执法权力的边界及运行公开不到位,给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留下空间;一些单位税收执法风险防控不到位,使一些执法人员产生侥幸心理,出现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严重损害税务部门的行业形象。

  二、规范税收执法的相关建议

  (一)着眼解决执法不严问题,把法治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切实促进严格执法。基层税务机关一定要把法治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各项税收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运行。一要坚持依法征税。严格遵循税收法定原则组织税收收入,既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又坚决不收过头税,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收质量。二要坚持依法征管。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规定的规则、权限和程序,依法开展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强制执行等税收执法管理活动,做到依据合法、程序合规、处置合理。三要坚持依法处罚。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事实清楚与证据确凿并重、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并重,在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同时,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着眼解决执法不公问题,把公平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切实促进公正执法。基层税务机关一定要把公平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在执法理念上崇尚公平,在执法尺度上体现公平,在税务救济中保障公平,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环境。一要确保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作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要从税收现代化的高度创新执法理念,实现从税收管理向税收治理的转变,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观念,摈弃以管理者自居的心态和重管理、轻服务等模糊认识,尊重纳税人主体地位,关注纳税人合理诉求,倾听纳税人意见建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平等信赖合作的税收征纳关系。二要确保纳税人的税收待遇公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所有纳税人都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裁量权。对同等条件的纳税人适用相同的税收政策,核定相同的税收定额,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不能畸高畸低,体现税收负担公平;对同等情况的纳税人采取相同的税收征管标准和措施,不能厚此薄彼,防止随意性、选择性执法,体现税收管理公平;对同等情形的税收违

  法行为实施相同的处罚措施,统一执法尺度标准,不能因个人好恶畸轻畸重,体现税收处罚公平。

  (三)着眼解决效率不高问题,把效能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切实促进高效执法。基层税务机关一定要把效能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通过优化机制、增强合力、提升能力和深化分析,推动税收执法提质增效减负。一要完善执法机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责,减少执法层级,优化执法流程,缩短执法时限,简并报表资料,统筹进户执法,加强绩效管理,力求通过最少环节、最短时间、最低成本取得最大的执法效果。二要增强执法合力。积极争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各种税收中介组织以及广大纳税人的支持,扩大税收执法信息来源,提高税收执法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推动税收执法的强大合力。三要提升执法能力。结合

  两学一做

  的开展,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引导干部职工牢记宗旨,勤勉敬业,高效执法。以税收政策业务知识和税收执法技能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税务人员执法水平。四要提高税收执法信息化程度。把

  信息管税

  的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的每个环节之中,改变传统的人盯户

  的执法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各类税收征管系统中采集筛选执法信息,突出预警工作的指导性,有的放矢,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四)着眼解决为税不廉问题,把风险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切实促进廉洁执法。基层税务机关一定要把风险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通过推行执法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廉洁执法。一要加强执法风险防控。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根据税收执法中的风险点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形成各个层级、部门、岗位和工作环节之间的权力制衡,通过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和风险预警,实现由

  人管人

  向

  制度管人

  的转变,从源头上遏制和降低执法风险。二要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系统内外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围绕税额核定、税收减免和行政处罚等重点业务环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到哪

  里,监督制约就跟进到哪里,防止权力滥用和为税不廉行为。

  基层税务分局内部征收管理的初步分离,即办理

  服务厅

  为征收前台,围绕

  一窗式

  管理,强调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主的管事制度;以

  税收管理员

  为管理后台,围绕

  纳税评估,强调以全过程的税收服务及税源监控为主的管户制度。

  (一)以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设置为立足点,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1、整合岗位设置。根据执法权限及工作实际,按照

  管事

  与

  管户

  的权限和职责,将目前涉及到基层税务分局的岗位划分为基本岗位和控制岗位两大类,基本岗位的职责主要侧重于前台办税服务厅一窗式具体业务的操作,控制岗位的职责主要侧重于后台税源监控管理。

  2、优化人员配备。由于当前基层税务分局普遍存在岗位多、人手少的问题,因此很难做到基本岗位与控制岗位的相对独立,人员配备必然有交叉性。但是必须考虑到岗位间的流转及相互制衡,在岗位人员的配备过程中,可根据岗位的具体职责及工作量的大小配备人员,即部分人员专职从事基本岗位,部分人员兼基本岗位与控制岗位两职,在每个月的税款征收期,专、兼职人员均集中精力履行

  一窗式

  岗位职责,而征收期结束后,兼职人员由

  一窗式

  管理岗位转入控制岗位的管理职能。

  (二)以ISO体系文件的充分运行为出发点,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沟通。

  1、内部信息严格按标传递。基本岗位与控制岗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履行其职责,按照

  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及要求

  五个要素完成

  流入

  内部循环

  流出

  的工作流程,及时有效地将涉税信息传递到下一环节,确保内部信息的畅通。

  2、外部信息的采集与比对。控制岗位根据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结合其他不同渠道获取的相关信息,运用信息技术,按户将纳税人资料制成

  一户式

  电子档案,电子档案既可方便内部人员对信息的使用,又可与纸质信息进行比对,以判别信息的准确可靠,夯实税源监控管理的基础。

  (三)以建立新型税收管理员制度为切入点,实现动态税源的全程监控。

  1、合理划分税源监控责任区。实行分片或分类管理,即根据分局征管区域的经济总量及税源分布情况,将纳税人按区域范围划分成若干个管理责任区,或按行业、年纳税总额,发票使用情况以及信誉等级等特点将企业分类,设立专业化管理责任区,并成立与之相对应的税源管理组,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税源情况的调查和摸底,开展税收收入统计分析与预测,实施税源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减少漏征漏管户,最大限度防止税收流失。

  2、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的职责。税收管理员就是对控制岗位中的审核、查勘、评估、管理、文书送达等诸项职能进行合并,再按区域或类别划分到责任人,从而建立起

  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

  的管理模式。税收管理员既是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又是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和税收监控员。其具体职责包括户籍管理,定额核定调整,发票管理,税款催报催缴,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其他涉税信息采集,纳税评估、一般税收违章行为处罚建议和监控结果处理等工作。税收管理员必须定期巡查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如一个季度,对辖区企业都应实地勘察一遍;必要时,应及时下户,下户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并及时提交报告;比较重要的检查要实行两人一组下户;进行检查要有计划性,按规定程序进行,避免重复下户。

  3、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重点加强财务会计、税收法律法规及税务

  检查等知识的培训,提高税管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既能使其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又能缓解人员不足的矛盾。完善税管员的考核机制,税管员的考核应与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执法责任制考核、公务员考核有机结合,充分调动税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凡在一个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税管员,应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交流换岗。通过岗位轮换、异地交流、双向选择等人事改革措施,激发活力,促进责任区廉政建设。

  现行新的税务稽查模式要求,税务稽查工作必须严格按

  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分离,然而在基层税务局,由于税务稽查人员编制少、所管区域大、任务繁重,从工作环节和人员配置上都难以确保

  四分离,也就起不到监督执法作用,往往会出现

  一查到底

  的现象,即一个稽查人员从选案到执行一个人完成全部稽查工作的局面,这种无监督的稽查容易出现

  人情税

  和

  关系税。(三)税务稽查执行困难

  当前,税务稽查执行难已成为基层税务局执法中的老大难

  问题,首先是县、镇企业多数处于亏损状态,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税税务稽查处理决定难于执行;其次是一些权力机关和个别领导干部的干预,使税务稽查执行无法正常进行;最后是有些银行的不协作,难以划拨到企业的资金。

  (四)税务稽查工作

  重实体、轻程序

  现在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往往是重检查实体而忽视操作程序,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屡屡发生。表现在:一人下户检查;不出示检查证,也照样下户检查;一个人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稽查底稿和询问笔录无当事人签字;税务文书缺少必要的印章等等。

  (五)税务稽查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知识缺乏

  当前,基层税务稽查人员

  科班

  出身的少,大多是

  半路出家,业务素质较低,查帐能力欠缺。特别是缺乏必要会计、税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导致查帐只能停留在一些表面的计算检查,而不能深入到企业成本核算等更深层次的检查,致使一些比较隐秘的偷税行为不能及时查处,造成偷税漏税。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的可行性探讨

  (一)推行计算机选案,确保选案的合理性、科学性

  基层税务稽查部们应配足微机,尽早应用新征管软件中的稽查选案系统,基层税务局应加大局域网络建设,实现稽查与征管的资源信息共享,这样税务稽查工作才能真正全方位获取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借助计算机选案系统进行深入,全面综合分析,选出最佳的稽查案例,做到有的放失,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费。

  (二)落实稽查

  四分离

  加强内部监督

  当前基层税务稽查机构应当充实一些专业知识丰富,查帐能力强,有税务稽查实践经验的人员,稽查工作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的稽查规程要求进行,彻底实现稽查工作从工作环节和人员上的四分离,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加大税务稽查执行力度,维护税收执法的刚性

  版权所有

  查帐容易,执行难,特别是有当地政府干预的案件,执行更是难上加难,这也是当前一种普遍现象。税务机关在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组织入库时,应当讲究执行艺术:对态度好的企业酬情减轻罚款,自行执行;对态度强硬的企业,应当加重处罚,联合法院等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对有地方政府保护的偷税企业,应当积极宣传税法,说服当地政府协助执行。对偷逃税企业应定期曝光,通过以上形式,确保国家税收

  颗粒归仓,同时也强化了税务执法的刚性。

  (四)加大税务稽查人员培训,提高稽查质量

  目前,基层税务稽查人员素质较低,在吸收新鲜稽查力量的同时要加大对现有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大对会计、税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培训,确保每位稽查人员既懂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又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处理稽查事务,不断提高稽查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五)做好税法宣传,重视税收辅导

  基层税务稽查应当实现从

  收入型稽查

  到

  监管型稽查

  的转变,把工作的方向转到

  查前辅导调账、查后宣传税法

  上来,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不断加强税收辅导,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护税、协税网络。

  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税收征管效率低。目前,基层分局涉税数据信息量虽然较大,但比较零散、不规范,真实性不强,甚至存在很多垃圾信息,难以通过相关涉税信息的监控手段对纳税人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加之,当前的税收征管软件是在原有的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开发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已不适应现在的运行模式,有的工作流程发生了改变;税收各类外挂软件没有实现互相关联,不能实现综合利用,在推行过程中,往往结果是征管效率没有多大提高,又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增加了纳税人的麻烦。

  (四)税收基础管理不扎实,管理质量不高。部分税收管理员重视申报征收环节,忽视后续管理环节。征期申报结束后有松口气的观念,甚至存在完事大吉的想法,轻视基础管理工作。双定户管理存在起征点以上户的管理较为严格,起征点以下户和临界起征点户管理较松,未能完全做到严格执法。

  (五)征管队伍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亟待提高。部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存在

  庸、懒、散

  的情况,工作激情逐渐减退。一些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正在淡化,其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正在衰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达不到相关要求。

  二、基层税收征管中存在上述问题成因剖析

  (一)征管队伍素质与工作要求不适应。一是税收管理员比例偏低,以sx区地税局为例,全局在职干部职工94人,直接从事税收管理的人员26人,占27%,全局管户10,894户,人均管户419户,管理户数较多,征管难度较大。二是业务素质较低,个别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一知半解、似懂非懂;

  对征管流程掌握得不熟练,程序意识淡薄;缺乏企业财务核算和现代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面对当前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等这些需要综合知识的工作显得难以胜任工作。

  (二)税收管理员担负的工作负担过重。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各项日常管理、申报征收和各类调查工作,就占用管理员1/3的工作量。其中程序化的事务性工作占用较多精力,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占总工作量比重较高。为了完成各级布置的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税收管理员往往只能顾此失彼,正常的税收工作受到冲击,日常巡查等工作不能按时开展,或流于表面性的应付工作,难以体现精细化管理的初衷。

  (三)征管手段、办法滞后。征管手段滞后不能实施有效控管。有的规范性的文件抽象性太强,可操作性不强,影响了征收管理质量的增强,税收征管手段和法制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时代的发展,税收管理员有时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征管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方面,原有的一些征管制度和工作流程在一定程度上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形势和要求,税源监控、纳税服务、纳税评估也都不断赋予了新的内涵,出现了新的变化和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征管基础工作的不扎实,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的单位和人员以可乘之机,同时我们的税务干部也存在很大的执法风险。

  (五)在依托征管软件实施税源监控过程中。一方面,现行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对计算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单纯依靠机器去加强基础工作,事实上没管好;另一方面,由于弱化了人的作用,丢弃了原来

  管户制

  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干部责任心呈淡化趋势,没能很好地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完善征管基础工作,管理实际效果差,执法风险大量存在。

  三、加强基层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建立良好的学习培训机制。不断加强税收管理员的素质培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执法水平。一是要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养,保持政治上的先进性,使每个税务干部真正饯行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的税务宗旨,增强他们工作的自觉性、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观。二是提高税收征管人员对业务培训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辅导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要加强与税收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队伍整体的业务素质,使每名干部业务上达到熟、精、硬,从而推动征管质量的提高。特别对执法第一线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逐步树立起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的法律意识。重点培训内容应该包括税收实体法、程序法等一些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通过详细讲解,使基层税务人员能够融会贯通,提高执法素质,从而达到减少执法不规范的目的。

  (二)探索和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将现代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引入税收征管工作,实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督察,成立统一的税收风险评估部门,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执法风险,降低征收成本。一是加强事前预警。通过分析来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依托信息平台,有效采集内外部数据,梳理各项税收风险点,设置预警指标,为实施有效管理提供指引和方向,提高各级税收管理层的税收风险预警能力。二是加强事中监控。在通过分析确认税收管理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根据风险提示和相应的疑点数据,采取不同的应对管理措施,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的监控,三是加强事后督察。因事前、事中税收风险管理中无法识别、控制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税收管理中存在漏洞、不当或者过错的,通过事后督察的方式,对税收管理全过程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补救,同时落实责任追究,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三)上下联动,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效能。要按照

  税务机关为基层服务

  的要求,精减会议,减少检查次数,杜绝重复检查,精减上报报表,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增强征管大系统的查询功能,提高查询速度,优化查询设计,节省查询时间,提高查询效率,发挥其信息强大的优势,上、下级税务机关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让基层及税务管理员腾出手脚和时间,外出巡查巡管,了解管户情况,摸清税源,为做好征管工作打下基础。

  (四)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纽带,加强税源监控。一是做好户籍管理,建立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扩大信息来源渠道,继续推进联合办证,防止征管漏洞;二是做好重点税源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实施税源分类管理和专业化管理,整合人力资源,提高税源监控质效;三是强化征管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把好入口关,确保各类数据录入的真实,加强责任追究,杜绝在征管大系统中出现垃圾信息;四是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通过完善的纳税评估体系,借助于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准确发现纳税人风险和税收征管漏洞,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五是做好税收收入及其相关基础数据信息指标的预测分析,通过分析,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的不足。

  基层税务分局弊端分析

  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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