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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10篇

时间:2023-08-06 09:40:03 来源:网络

篇一: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

  长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行业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技术能力,集中展示了行风工作建设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同时,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弘扬、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着深化行风意识;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各地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对于收受“红包”情节严重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行业通报。

  (三)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

  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年7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与自查阶段(20**年7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医

  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监督机制。聘请社会各界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采取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提供线索。

  (二)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20**年8月-11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地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强化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与总结阶段(20**年12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年12月5日前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地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展现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表现出的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充分调动全行业深刻认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回扣行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抗疫期间体现的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地要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进行大力查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所有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

  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红包”、回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

  (五)加强宣传,形成舆论阵势。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震慑。

  篇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各单位、卫健局相关科室要深入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将各阶段任务分解到人。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将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努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实现专项活动的整治目标,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与整治效果评估,区卫生健康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医疗单位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医疗乱象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三

  根据省、市关于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颍东区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经委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深化廉洁从医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净化医疗卫生队伍,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能力,打造颍东医疗卫生系统“党风正、政风清、医风新”的“廉洁卫生”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廉洁从医和廉政警示教育。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有效载体,以现身教育、廉政讲座、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着重开展党风政纪、群众路线、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教育,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提升全区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的水平。

  (二)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皖卫药〔2015〕6号)

  和《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皖卫药〔2015〕7号)等有关关于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的相关规定,落实带量采购,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集中采购工作健康、有效推进。

  (三)切实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各单位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排查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机制,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同时规范诊疗行为。

  (四)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加强对医改资金、公共卫生以及重大专项等资金使用的监管。对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和收费管理的加强检查,落实“两严禁两制度”,即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违规收费行为,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

  三、工作安排

  全区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为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25~30日)。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动员部署。6月25日前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其他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召开本单位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开展教育。组织开展廉洁从医和廉政警示教育,特别是强化对医疗行业“九不准”等行为规范的教育,学习教育的覆盖面要达到全覆盖。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7月1~7月15日)。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开展“三查”。通过个人自查、内部检查、上级督查,着重检查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1.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合理;是否明示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资质等服务信息;收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多收费问题。

  2.查是否存在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不严格的问题,重点检查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以及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查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是否健全,考核结果是否发挥其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是否建立了对拿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等问题的防控和惩治措施。

  4.查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是否规范。

  5.查是否存在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挂床住院等问题。

  (二)进行整改。各单位要针对“三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7月16~20日)。

  各单位按照工作目标和整改内容形成书面总结报告(7月20日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追责,并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深化全区医疗卫生领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一把手要负总责,认真履行行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人员分工负责、建立信息收集、实地督查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动真碰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真正把制度落实在具体工作上。要严肃纪律,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实清楚、情节恶劣,严重影响行风建设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

  (三)严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卫生计生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对工作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将约谈一把手;对在整治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作表面文章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篇二: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XX县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依法整治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据《关于印发XX市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精神,结合前期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XX县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剖析黑恶势力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滋生蔓延的原因,排查发现前期治理中的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制度体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医疗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包括对各类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打击;对近年来发生的医闹、涉医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医疗机构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完善涉医案件警医联动处置机制、提高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工作。

  (二)加强医疗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包括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系统,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机构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监控设备,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三级以上医院逐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在医院入口或者重点区域入口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禁限物品进入医院等工作。

  (三)持续净化行业环境。包括彻底清查非法殡葬服务、非法人体器官移植、“黑救护车”、欺骗患者诱导消费、强制消费、倒卖号源、术中加价、欺诈医疗、非法釆供血、无证行医等现象,依法联合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不断净化行业环境工作。对内部工作人员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与黑恶势力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1.医疗机构内部存在的殡葬方面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未按要求取消医疗机构太平间,将太平间对外出租承包,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医疗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将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倒卖牟利,私自向逝者亲属推荐殡葬服务机构;在医疗机构违规推销殡葬业务等行为。

  2.医疗机构救护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救护车配置、使用、管理不规范,承担院前急救与非院前急救任务功能定位不清,非法承包、租借或转让救护车等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人体器官移植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向指定的OPO以外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泄露潜在捐献人的信息;违规劝捐和移植人体器官;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在医疗机构以外实施捐献器官获取手术;跨区域转运潜在捐献者、获取器官;伪造篡改捐献者数据;在取得资质以外的诊疗科目开展器官移植;旅游移植;相关经费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4.医疗欺诈及术中加价等行为。主要包括: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术中加价、倒卖号源、非法采供血、无证行医等严重违规行为。

  5.作风建设存在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涣散的问题;言行举止不规范、服务不优的问题;私自收费、违规收费、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私设小金库问题;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收回扣或拿红包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取消医疗机构太平间。全县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XX市民政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市殡葬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民发〔2018〕X号),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加强对接,建立与殡仪馆协调联系机制,做好遗体及时转运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逝者及亲属信息保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护工、清洁工等院内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保护教育培训,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建立惩戒措施,严禁将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向逝者亲属推荐殡葬服务机构。各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的服务监督电话,严禁殡葬业务推销等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二)规范医疗机构救护车管理。健全完善医疗机构救护车管理制度,明确救护车配置、使用、管理等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要按照程序报批新增、变更、报废救护车辆,严禁将救护车非法租借或转让给医疗卫生机构之外的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县卫生监督所要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承担任务,加强医疗机构救护车监督管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救护车全面排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急救服务、超出许可范围使用救护车、非法承包、租借或转让救护车、私自改装救护车、社会车辆假冒救护车进行病人转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作风建设。委六纪办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加大对全县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的监督督查,根据线索开展调查,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各

  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在各科室、病区等显著地方张贴医德医风举报电话,并设置投诉举报箱,根据反映问题严肃查处;要对每一个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定期抽查门诊病人,动态掌握医院管理、医务人员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并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应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四)强化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管理,组织学习《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1号)、《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国卫医发〔2013〕11号)等文件,签订承诺书,完善医院器官移植管理的相关制度。严禁提供潜在人体器官捐赠人信息,严禁为违法违规捐赠器官行为提供场所、车辆设备等,严禁参与或配合违法违规器官捐赠的宣传、动员、获取、转运等。发现可疑违法线索要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所辖区公安部门报告。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X卫医秘〔2019〕85号)要求,指导并监督医务人员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本医疗机构涉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行为。各医疗机构要对有关人体器官获取和移植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县卫健委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厉打击医疗欺诈及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XX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卫医〔2019〕X号)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秩序,县卫生监督所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医疗欺诈及术中加价、医疗骗保、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等医疗乱象。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9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自查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检查评估阶段(2020年9月上旬)。县卫健委将组织开展对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督导检查,省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2020年9月下旬)。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县卫健委。县卫健委及时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县扫黑办。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平安医院考核体系,作为考

  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职责分工

  委六纪办:牵头协调工作。

  委医政医管股:牵头落实工作。负责具体分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汇总形成上报材料;负责各级各类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负责县级二级公立综合医院的专项整治行动。

  委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专项整治行动。

  委疾防控制和妇幼健康股:负责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院的专项整治行动。

  委综合监督和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各项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我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平安医院”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医疗机构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构建包括举报电话、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在内的多渠道举报体系,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安全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及时公布整治行动进展等情况,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责任追究。我委将对第一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长期没有起色、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四)健全长效机制。围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与长效长治相结合,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我委对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调度制度。各医疗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扫黑除恶等工作同步开展,并纳入到县卫健委双周调度会中进行调度。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医疗机构和委有关责任股室要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送

  至委医政医管股。要按照涉黑涉恶线索报送有关要求,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排查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的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基本情况和线索交接单通过机要途径报送县卫健委六纪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典型经验做法等要及时报送。

  县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六纪办

  XX医政医管股

  XX基层卫生健康股XX综合监督和政策法规股

  XX疾病预防和妇幼健康股

  电子邮箱:XX@XX.comXX

篇三: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医疗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疗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旨在提升和规范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1、规范医疗价格:加强药品收费,科室收费等价格监管,限定医药收费政策,加强相关收费督导检查,强化价格制度建设,对高价收费行为进行严格限制。

  2、提升医护人员素质:提高医护人员专业素质,完善持续培训和学习机制,充分激发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3、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规范医疗行为,严防滥用绝症药物的收费,减少抢救性检查和治疗,规范医疗关系,抑制诊疗费用过度收费,建立良好的医疗服务体系。

  4、促进社会治理: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被投诉医院的行为,确保医疗行为规范、有序,减少恶意投诉和维权行为的发生。

  5、健全医疗制度:建立市场监管、政府购买、社会责任相结合的多元化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机制,促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深入普及。

篇四: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自治区、xx市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查处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对医师、药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和注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查处以各种理由出租、出借、转让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2、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执业证书行为。重点对社会办医院申办执业资格的相关人员资质进行一一排查和倒查,不留死角,详细掌握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获取情况。(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3、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对照医疗机构执业证书核准的诊疗范围,核查科室设置、药品设备配置、服务提供

  情况、诊疗记录、病案首页、药品耗材使用等情况,对超范围诊疗活动情况进行核查。(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4、查处未取得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查处以欺骗手段获得或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5、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排查,核对依法执业情况。

  6、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档案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证明文件逐一倒查,核对真实情况。重点核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伤残等鉴定文件。(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医保局配合)7、查处制售假药行为。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医院自制制剂在其他医院销售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新核实审批依据和使用情况,对审批核准依据不充分的,要及时撤销审批文件,纠正审批行为。核查各级各类医院自制制剂的生产使用情况,重点查处不按协定处方投料生产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在松散医疗集团和医联体医院异地销售自制制剂的行为、未经批准在诊所、药店擅自配置销售自制制剂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健康局、公安局配合)8、查处违反药品、第一类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开具特殊药品处方,造成特药流弊事件。(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健康局、公安局配合)9、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向患者及其亲属推荐“保健”相关用品、在职或退休医务人员为生产经营企业站台促销药品及保健品、药店营业员变相强行推荐保健品及保健食品等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配合)10、查处社会办医活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对机构和人员资质、诊疗范围、宣传推广、诊疗行为、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配合)(二)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重点查处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健康局配合)2、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卫生健康局牵头,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卫生健康局牵头,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三)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医疗保障局牵头负责)2、依法查处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对公立医院周边民营医院、诊所进行重点检查。(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3、研究建立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医疗乱象较严重的医疗机构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纳入诚信档案,并进行惩戒。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发展改革局、医疗保障局牵头负责)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5月—20xx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5月份,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开展自查。6-9月份,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将实现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覆盖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10月—xxxx年1月)。10月,各部门

  将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上报区市卫生健康委。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2月-4月)。卫健局将汇总各部门专项整治数据,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市卫生健康委,县委、政府。20xx年3月-4月,针对发现的问题,继续集中进行整改,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县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名单报送卫生健康局,并按季度汇总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情况,完成阶段工作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xx年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至卫生健康局综合管理办公室,20xx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xx年1月5日前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乱象成因复杂,点多面广,要取得整治成效,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医疗乱象的危害和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对医疗行业各种乱象保持持续高压打击态势。卫生健康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强化协作,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要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医疗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筹开展,统一行动,避免各自为政、增加医疗机构负担。

  (二)坚持标本兼治。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要一追到底,事情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及时予以纠正,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专项整治过程中,既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也要根据线索逐一倒查违法违规主体或个人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既要惩治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分析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

  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三)发动群众参与。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和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上设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对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和持续宣传,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种平台曝光重点案例查处情况。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等各部门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五: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XX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__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县域内“大处方、泛耗材”等系列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在我县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8个乡镇卫生院。

  三、整治内容

  继续深化“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启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聚焦高值高频检查(每次每项或每个部位计价大于200元、专科覆盖面广、检查适用病人多的检查项目,如具有代表性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对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进行监管、重点整治超适应证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等行为。

  (一)大处方、泛耗材整治

  主要包括滥用、冒用、虚记、多计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抗生素、辅助用药等重点监控药品行为以及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

  (二)超适应证检查

  主要包括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借用会诊增开医疗检查项目,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或夸大检查结果临床意义诱导患者进行其他非必需的高值检查。

  (三)违规重复检查

  主要包括医务人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__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复查不属于重复检查。

  (四)不合理组合检查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组合申请、组合收费、组合检查或分解项目收费;

  在检查收费标准之外,套用、打包串换检查项目私自收费。

  四、整治目标

  (一)医疗“三监管”不合理线索同比下降

  医疗“三监管”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耗材、不合理检查线索总数较2020年明显下降。

  (二)临床路径完成率提向

  全县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完成率同比上升,到2021年底,二级医院45%岀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三)检验检查互认医疗机构同比增加

  2021年6月底实现

  县内外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四)满意度持续上升

  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患者总体满意度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各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局机关医政股要积极与综合办对接,通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同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实现行业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双重监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务人员全覆盖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安全执业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2021年7月)。局医政股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对照实施方案,建立包括高值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在内的开单动态监测制度和高值高频检验检查分析点评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至少对医院10%的临床医师开具的高值高频检验检查申请单分别开展1次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20份医嘱和连续开具的10份检查检验申请单,对ct、mri检查进行重点点评;

  建立不合理医疗检查院内每月通报及公示制度,及时反馈临床科室和医务

  人员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信息,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达标。

  (三)督查整治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1月)。局机关医政股、县卫生执法大队每两个月组织对县级医疗机构和50%的乡镇卫生院开展点评,切实查摆不合理检查问题。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重点结合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临床路径完成率、检验检查收入占比等线索、数据,开展督查整治。对出现不合理检查医嘱3次以上或连续20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低于平均值的医师,由医疗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依法依规提岀警告、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认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及个人信用体系管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局机关医政股和各医疗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对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认真剖析,形成总结报告。局机关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与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医疗机构要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作为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职位晋升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局医政股加大与医保、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纳入系统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卫健局、县医保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__县卫生健康行业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机关医政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不合理医疗检查点评、通报、公示工作,定期分析总结,持续改进。局机关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排名并通报,同时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行业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统筹安排,规范实施。

  (三)强化社会监督。局机关设立投诉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建言献策。对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县卫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四)保持高压态势。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将视情节严重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要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报送各阶段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于2021年8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5月起每月5日前报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报告;

  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至局机关医政股。

篇六: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XX市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行为专项整

  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压实属地责任,认真履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廉洁从医、守法执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为重点,强化基层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纪律和责任意识,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整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诊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规范执业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整治范围和方式

  采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医共(联)体牵头单位检查指导,本市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检查,XX市

  卫健委进行抽查复核。

  (一)自查自纠。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需对标对表,对医保报销管理、依法执业、诊疗服务行为、规范诊疗收费、废弃物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在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自查自纠基础上,市卫健委联合我市医共体牵头单位(XX附属XX医院、XX市X院)对所属的医共体分院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由市卫健委医政科、综合监督科、基层卫生科、纪检监察室、市医保局、牵头医院等相关人员组成,于5月20日全覆盖检查完成。XX市卫健委将于6月20日、8月20日前将对我市检查情况进行两轮抽查复核,每轮抽查复核机构数将不少于同类机构数的10%,主要抽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延伸2-3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医保报销管理

  1.不符合入院标准收治住院;

  .采取挂床住院,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虚构病情和医疗服务,伪造病历和票据等虚假住院;

  .伪造诊断、虚增门诊医药服务等纳入医保结算;

  .留存参保人员社保卡,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

  .虚构医疗服务项目;

  .串换药品、诊疗项目、耗材、物品等;

  .不符合“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规定;

  .其他违反医保报销政策等行为。

  (二)依法执业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准入、校验等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

  ,严格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等,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

  .超范围诊疗,实际开展诊疗项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项目不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租赁投放医疗设备,买卖、租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资格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等;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资格证》,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品”相关用品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

  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

  .其他违反依法执业的行为。

  (三)诊疗服务行为

  1.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等;

  .不规范转诊,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

  .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过度护理,大处方用药、重复检查、滥用治疗手段等;

  .违规用药,无指征用药或输液、抗菌药物和激素使用不合理、多种中成药联合使用、同类型药品重复使用、违反险种限制用药、违反支付规定用药等;

  .药品进销存不符,无进药凭据,药品医嘱用药量与清单收费用量不符等;

  .未使用或未规范使用智医助理,HLS系统操作不规范,随意选择疾病诊断上传至医保结算系统等。

  .医疗文书书写不齐全、不规范;

  .其它不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四)诊疗收费管理

  1.未按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未落实费用清单等政策;

  2.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未按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将低价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套用高价收费

  等;

  3.未按规定执行或变通执行按病种付费等行为;

  4.未提供或虚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套取项目资金等;

  5.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

  6.其它违反价格政策和收费管理的行为。

  (五)医疗废物处置

  1.医疗废物暂存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暂存设施不封闭,无防鼠、蚊蝇、嶂螂设施、防盗及防止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标识不规范,收集不分类、登记内容不完整;

  3.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机构,未落实医疗废物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处置要求;

  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较长,未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等;

  5.医疗废物处理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等;

  6.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等。

  五、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底前)。各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我市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并对照方案全覆盖检查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将自

  查自纠报告备存。

  (二)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5月底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医共体牵头单位在5月份全覆盖检查指导,专项整治范围全面覆盖辖区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销号管理,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要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各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市卫健委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不力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已纳入《XX省卫生健康委加强作风建设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各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结合加强作风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总结进展成效、典型经验,每月20号前(4月份开始)将总结报送我委医政科、基层处。

  (二)序时推进。4月底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5月20日前,市卫健委联合市医保局和医共体牵头单位组织

  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强化督导。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清单制管理、月报告制度,XX市级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复核。

篇七: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精品文章

  《开展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发生了几起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或业务水平低而引起的医疗纠纷。由于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重塑卫生系统白衣天使良好形象,我中心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通过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在我中心广大医务人员中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追求社会效益贯穿于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始终;增强中心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解决当前中心管理特别是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我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管理结构,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有效防范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质量意识

  我中心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认真开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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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三严”训练

  要围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试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要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展览展示、专题

  —1—报道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宣传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我院要针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科室(如:住院部、门诊部、手术科室、麻醉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要针对有的医务人员服务宗旨淡薄,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执业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够,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不严,院感控制不力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持续改进,要做到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效果落实。

  (三)全面贯彻卫生法规,坚决落实核心制度

  要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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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校验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2—准入制度等。要采取考试、演练、检查等多种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建立完善报告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要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增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出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发生严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柴湖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近日,荆门地区发生了几期医疗安全事件。这些医疗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卫生系统的形象。为了切实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重塑白衣天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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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象,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在我院集中开展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通过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在全院和广大医务人员中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贯穿于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始终;增强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解决当前医院管理特别是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管理结构,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有效防范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质量意识

  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各科室主任和全体医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围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要采取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宣传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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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

  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卫生院各科室要针对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的自查,提出整改意见、措施并逐一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要针对部分医务人员服务宗旨淡薄、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执业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够、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不严、院感控制不力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持续改进,做到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落实。

  (三)全面贯彻卫生法规,坚决落实核心制度

  卫生院组织全院务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首问负责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精品文章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校验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要采取考试、演练、检查等多种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建立完善报告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增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要严格执行卫生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出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

  件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月)

  卫生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加大“三基三严”培训力度。通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xx年月)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照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院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严格进行整改。通过自查自纠,达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目的。

  (三)督查整改阶段(xx年月—月)

  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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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矛盾和问题,完善并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月)

  医院对专项活动进行总结,树立典型,交流经验,宣传先进。将活动中形成的一些好的制度、做法转化为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这次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医院管理“大动员、大宣传、大讨论、大教育、大检查、大整改、大落实、大提高”活动的高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实质所在,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树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这次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医疗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加以推进。要牢固树立医疗质量是根本、医疗安全

  是医疗生命线的理念,深入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制。各科室主任要切实履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让科室医务人员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增强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认真组织培训,让医务人员进一步了解医疗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医疗管理制度规章的要求。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活动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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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场,不流于形式。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的步骤和程序,认真落实各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保证活动质量,有序推动活动进展。

  (三)把握原则,突出重点

  各科室要坚持把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院务公开、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相衔接,做到互为推动,互为促进;要坚持科室自查自纠与院方督查相结合,实现以查促建、纠建并举;要坚持教育和查处相结合,做到树立典型,查处违纪。要利用这次活动对涉及医疗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同时,要牢牢抓住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查找当前医疗质量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等重点。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问题,又要着眼长远,通过本次活动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从严要求,重在实效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目标要通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技术规范来实现。各职能部门要在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4的监督管理,对在活动中出现顶风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坚决及时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柴湖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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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年6月

  三查十对制度

  三查:

  1:摆药时检查

  2:服药、注射、处置前检查3:服药、注射、处置后检查

  十对:

  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第三篇:双泉卫生院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陇西县双泉乡卫生院文件陇双卫发[xx]120号

  关于印发双泉乡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村卫生室: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院根据卫生局文件要求,决定在全乡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双泉乡卫生院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双泉乡卫生院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xx年六月二十五日

  双泉乡卫生院医疗质量专项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贯彻落实省、市、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精品文章

  持续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医德医风及院容院貌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塑造白衣天使良好形象,我院决定在全院开展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为主题的医疗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卫生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抓手,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医德医风,优化服务环境,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

  全院各科室及辖区内的村卫生室。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和培训。

  1.我院及村卫生室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提高服务意识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创平安医院”活动目的、意义和内容。要通过出板报,拉横幅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积极宣传医疗服务和安全管理的新举措,提高群众对医院开展活动的知晓率。

  2.临床科室要利用交班会、上级医师查房、病历讨论等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精品文章

  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自觉地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

  3.加强宣传报道,树立先进典型。我院及村卫生室要积极与相关媒体联系沟通,宣传医疗战线服务好、质量过硬、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1.继续完善和推广预约诊疗服务和双向转诊工作。加大对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预约诊疗的知晓率,逐步改变群众就医方式。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就医流程。进一步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因地制宜创造舒适的候诊、就诊环境,做到一对一就诊服务,采取有效措施,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夜间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完善无假日诊疗和出入院结算工作,做到真正的“无假日医院”。

  4.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乡镇医疗机构情况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三)医院落实制度、突出重点,实施医疗质量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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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突出抓好核心制度的培训和落实。加强对医务人员核心制度的再培训,使每个医师、护士熟悉核心制度的内容,自觉落实首诊负责、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等,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加强对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的管理。建立危重病人2小时内会诊讨论制度:在下达危重病例通知书后,必须在2小时内组织有上级医师(夜间可由二线值班医师参与)、主管医师、责任护士共同到病房进行会诊,将病情及可能的转归等情况详细与病人沟通交流,完善相关记录。

  3.加强对住院病人的管理。主管医师和责任护士必须加强对所管病人的管理,掌握病人的全面情况;值班医师和护士必须全面掌握病房病人的情况,时刻注意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的病情变化;科室主任落实查房制度,全面掌握病房病人总体情况;医院总值班必须下临床巡查,了解医院重点病人的情况,抽查各级值班人员的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

  4.强化医患沟通相关制度和措施。我院根据实际制定完善各种医患沟通制度、措施和告知文书,加强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建立临床科室医患沟通例会制度:由科护士长组织科室医生、护士和患者及其家属代表每季度召开一次沟通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改进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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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严格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健全医师技术档案,严格对医师手术等级的审批。

  (四)医院继续推广优质护理示范工程,规范护理行为,维护护士权益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合同制护士与编制护士同工同酬。

  2.责任护士必须全面履行职责,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正确治疗、护理,开展健康宣教和康复指导。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及综合医院的中医科病房要积极开展辩证施护和体现中医特色的专科护理。

  3.深入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各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应当≥0.4:1。切实落实责任护士管理病人制度,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4.规范护理操作,落实护理操作告知规范,按照全市统一的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和告知;统一护理管道标识,统一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五)医院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不断完善医疗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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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流程和制度,继续推行平安医院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首诉负责制。加强对医疗纠纷处置的组织领导,建立医疗纠纷科主任讨论制度和医疗风险分级预警制度,制定完善处理预案,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2.加强院内部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医院重点科室、重点部门,投诉接待室、门诊大厅安装安全监控设施,加强医院保卫力量,充分调动医院内部力量,确保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广大患者的安全。

  3.建立院内信箱和院长电子信箱,同时还公布院长电子信箱,该信箱由院长或专人每周收集一次进行整理汇总,交领导班子分析讨论,制定整改意见。

  4.主动经常和公安、司法部门汇报联系,凡重大医疗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多部门支持下坚决打击蓄意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医闹行为。

  (六)完善院内感染管理的组织和制度,开展院内感染目标监测1.进一步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强化防控意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2.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目标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3.加强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管理。

  (七)开展抗菌素使用专项整治,落实抗菌素素使用管理办法

  1.按卫生部统一部署开展抗菌素使用专项整治,加强药物合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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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的培训、管理,建立临床药师制,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2.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严格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严格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

  3.加强对我院毒、麻、精神药品管理,按新的工作要求完善落实管理制度。

  (八)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强化医德医风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认识到它是医院的精神和灵魂,是一个医院强科立院的根本,从而自觉地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以精湛医术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2.严格对我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3.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6月)

  我院召开会议,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医务人员学习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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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广泛宣传发动,务必在听取本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实际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在全院大会上解读,让全院职工知晓,对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7月—8月)。

  我院根据方案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培训,注重重点环节,注重新工作要求的落实,并定期组织自查,不断完善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和群众满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督促检查阶段(xx年9月)

  我院院委会成员将对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促使各科室抓好整改,促进各医疗机构抓好持续整改,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四)总结交流阶段(xx年10月)。

  我院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好的科室进行表扬,对于做的不好的科室进行整改,并将整个活动过程以简报的形式上报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掌心成立由我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活动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并明确任务划分,确保责任到人,把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医德医风及院容院貌整治”提升年活动及“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与单位绩效考核、综合目标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充分结合,力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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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进行广泛地宣传发动,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

  我院采取横幅、标语、专栏、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的活动意义和内容,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注意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

  (三)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

  我院按照卫生部、卫生厅、定西市卫生局和县卫生局的文件要求认真地组织开展好这三项活动。采取行政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导,抓好持续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主题词:卫生医疗质量整治通知陇西县双泉乡卫生院xx年6月25日陇西县双泉乡卫生院文件陇双卫发[xx]21号

  关于成立双泉乡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村卫生室:

  为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贯彻落实省、市、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医德医风及院容院貌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塑造白衣天使良好形象,我院决定在全院开展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为主题的医疗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为此,我院组织成立了双泉乡卫生院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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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长:牛发胜院长

  副组长:徐登高副院长成员:史广贤临床组组长

  xx中药房主任

  何艳护士长

  xx年6月25日

  主题词:成立领导小组通知陇西县双泉乡卫生院xx年6月25日

  第四篇:隧道、路基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路基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隧道、路基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铁总办函?xx?11号)及沪昆客专江西公司《沪昆铁路客专江西段隧道、路基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沪昆赣综发?xx?38号)文件精神,根据局指相关文件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强化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深化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管理,确保铁路工程实体质量达标,结合我分部工程施工实际,制定了本《路基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学习、传达文件精神

  上级文件传达后,项目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上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定立即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路基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同时会议研究制定了活动方案,安排部署活动过程。会后安质部整理了相关会议纪要,以红头文件形式下放至路基施工班组,为活动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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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成立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活动成效,切实消除我项目路基工程目前存在的质量隐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项目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xx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分工和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全程参与监督活动的开展实施,定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提出活动调整意见,全面领导开展路基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设在安质部,活动办公室主任为xx(电话:xx),负责活动中各小组成员、各部门的协调沟通,排查问题的汇总及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相关资料的编写等工作。

  三、开展活动,狠抓落实

  1、活动范围

  我分部所有路基工程。

  2、活动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活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活动排查内容重点:①路基填筑质量;②路基挡墙、防护工程质量;③路基框架梁施工质量;④路基天沟、排水沟施工质量;⑤路基沉降观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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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自查阶段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5月31日结束,自查阶段为4月19日至5月15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我项

  目路基工程开展“横到底、纵到边”的检查,检查标准按照设计图纸、验收标准及上级文件执行,自查的质量隐患由安质部负责整理,建立自查问题台账,活动领导小组5月16日召开专项整治活动会议,与会人员包括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由活动办公室主任贾铁程对自查阶段发现的质量隐患进行通报,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报,会议研究制定质量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

  4、自纠阶段

  自纠阶段为5月16日-25日。自纠阶段由各质量隐患的整改负责人督促施工班组就自查阶段的问题进行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

  5、复查总结阶段

  复查总结阶段为5月26日至5月30日。由活动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进行检查,对质量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出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关键因素、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避免今后施工中再次发生。

  四、活动总结,下步计划

  经过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后,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活动总结会议,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总结资料。吸取专项整治活动经验,针对下一阶段的施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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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质量控制进行布置。

  第五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台阶,根据介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介煤安发[xx]9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双基”建设和责任落实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把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向深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公司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总工程师

  工会主席

  机电副总经理

  通防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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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检部部长

  技术部部长

  机电部部长

  调度室副主任

  信控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办公室主任。安检部部长

  (兼)

  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布署、统一组织,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负责跟踪落实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安检部负责督查专项整治过程中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其它专业部门要配合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对连辖区内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

  三、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工作中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执行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领导带班下井井下交接班的落

  实;技术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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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全,各种图纸资料、设备检测资料、调度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4、隐患排查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业现场的台帐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报表制度;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环节、危险场所和危险品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普查档案,实施监控预警。

  5、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工前是否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班前进行学习贯彻。是否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按要求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是否严格按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6、井下瓦斯、水患、火灾、煤尘、顶板、机电、机械和运输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进展情况。

  7、地面以防范坍塌、滑坡、坠落及防洪防汛为重点的整治情况。

  8、应急救援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点排查情况,是否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及治理措施并按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9、介休市煤炭工业局xx年安全摸底大调查和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第九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和重大灾害防控治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10、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培训、全员培训和特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并不定其检查进展情况。

  11、安检员配备足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安检员检查日记和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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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患五定表是否落实到位。

  五、专项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按照“各部门自查自整,公司集中检查和逐月循环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宣传布署(4月20日以前)

  公司利用安全例会、调度会和班前会等形式在基层连队中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宣传和动员,使专项整治方式、内容、要求和意义深入人心,并定期将整治进展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2、全面整治(4月20日-11月10日)

  4月30日以前,各部门对辖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5月10日前公司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出的隐患要求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每月中旬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定期开展防治水大检查、“雨季三防”大检查等专项检查。

  组织好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大会战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活动期间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检查准备工作。

  3、回顾总结(11月11日-12月20日)

  公司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材料的方式报集团公司和介休市煤炭工业局。

  六、工作要求

  1、整体推进,检查整改。各部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公司于每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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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查出的隐患,各部门要积极整改,安检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2、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安检部牵头,督查室监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区域,确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安全例会、调度会、班前会及通讯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营造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要做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和工作总结等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并按期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深入一线开展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台阶。

  xx年四月十七日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八: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xx年市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xx年XX市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省卫生厅等x个厅局《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坚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医疗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整治内容(一)医疗机构向科室、个人下达创收指标,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分配与药品(医用卫生材料)、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二)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医疗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医务人员利用号源、病床等医疗资源收取提成。(三)医疗卫生机构不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常用药品价

  格;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重复收费。(四)医疗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违反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以内设部门或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不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以交流考察等名义变相旅游。(五)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违反规定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六)医疗卫生人员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

  计

  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卫生材料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七)医疗卫生人员违规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八)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九)医疗卫生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坚决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x、治理挂号难、候诊难。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实行电话预约、短信预约、诊间预约及自助预约机等模式,方便患者挂号

  就诊;在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积极推进分时段诊疗、错峰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责任处室:医政处)x、治理不合理检查。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严格掌握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提高检查阳性率(三级医院CT、MRI检查阳性率应达xx%以上,大型X线检查阳性率应达xx%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应达xx%以上)。(责任处室:医政处)x、治理不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处方点评、不当处方公示制度,制定实施相应管理及考核办法,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对不合理用药人员予以警告谈话、医德考评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理。(责任处室:医政处)x、治理不合理治疗。重点纠正医疗机构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限制选择高新技术等过度医疗行为。(责任处室:医政处)x、治理违规收费。切实纠正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加强各收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费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开展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合理收费。(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二)坚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x、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和法制纪律教育,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与岗位聘用挂钩,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执业注册等挂钩。(责任处室:党建处、医政处、监察室)x、完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进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探索带量采购,通过“量价挂钩”,切实降低药品与高值医用耗材的虚高价格,最大限度压缩供应商实施商业贿赂的空间。(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x、加强基本药物中标(挂网)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杜绝采购网外非中标(挂网)药品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除急救和重大疾病防治确需网外采购药品外,其它药品必须全部在中标(挂网)药品目录内采购,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的网外采购行为。(责任处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x、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运用“制度加科技”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的决策、采购、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执业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三级公立医院在今年全面建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平台,对医疗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加密管理,严格执行权限和审批程序,杜绝商业目的统方行为。落实重点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切实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剂、信息、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责任处室:监察室)x、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对在医药购销过程中收受回扣、开单

  提成、网外采购非中标药品的人员,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暂停处方权、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将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医药经销企业或个人,及时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坚决取消其两年内参与药品采购投标的资格。(责任处室:监察室)(三)大力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x、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责任处室: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医政处)x、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它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责任处室: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医政处)x、坚决打击“医托”、“医闹”“号贩子”等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和利用挂号牟利等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严厉查处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

  秩序,侵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就医权益。(责任处室:医政处、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办公室)(四)坚决整治套取骗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为x、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将次均费用及其增长幅度、平均住院日、个人自负费用比例、总额费用控制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者,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扣减即时结报回付款、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等措施。加强动态监测,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检查及重复检查行为。(责任处室:医政处)x、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管理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履约诚信等进行考核评估,按考核结果进行诚信等级分级,对诚信等级较高的给予倾斜政策,对诚信等级较低的实行严格管控,促进其自律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保险服务诚信档案,将医务人员违规行为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并与医保处方权挂钩。(责任处室:医政处)x、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套取骗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医务人员依法吊销执业证书,通报相关违规行为。对触犯刑律的个人,移交司法机构依

  法处理。(责任处室:医政处)(五)坚决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x、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加强对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的监测,发现涉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相关部门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及时组织查处。(责任处室:卫生法制与监督处)x、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期间仍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重处罚;对冒用医疗机构、盗用专家名义的,予以严肃查处。(责任处室: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医政处)x、加大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利用长沙卫生信息网等媒体及时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发布医疗消费警示信息,大力宣传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工作重点和取得的成效,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抵制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责任处室: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医政处)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x月xx日

  前完成)。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全面具体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等文件,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在医疗卫生人员中广泛开展

  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提高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认识,为专项治理奠定良好的氛围。(二)自查自纠阶段(xx年x月x日

  —

  x月xx日)。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内容、时限及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于

  x月xx日前

  报市卫生局。各区、县(市)卫生局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集中整治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其所属科室、医疗卫生人员个人要逐条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重点自查xx年以来本单位(科室、个人)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如实填报相关自查统计表并写出自查情况报告。单位、科室及个人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收入,在

  xx年x月xx日前

  如数上交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亦可自行存入市、县两级纪委设立的xx廉政账户,具体存款方式,按照《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湘纪发〔xx〕xx号)规定执行。(三)检查评估阶段(xx年x月x日

  —

  x月xx日)。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形成检查评估报告。于

  x月xx日前

  报市卫生系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受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投诉和举报。凡

  x月xx日前

  能主动自查上交违纪违规所得并积极整改问题的,可依法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凡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又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整章建制阶段(xx年x月x日

  —

  x月xx日)。建立维护医药购销正常秩序长效机制。要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结合内部管理,运用“制度加科技”的办法,对医药购销集体决策、招标采购以及临床诊疗活动实施廉洁风险防控。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要求,层层分解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五、工作要求(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市卫生局专项整治工作由党委书记、局长郭塨负总责,纪委书记贾保全、副局长彭骅专抓,在局监察室设立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章建制各阶段任务紧密联系,将日常管理与整治工作、日常监督与重点查处结合,努力取得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促进长效机制建设的综合成效。(三)加强督导,有序推进。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把责任追究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对整改工作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整治效果不好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形成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高压态势。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发挥监督警示作用。市卫生局对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走访患者及家属、医护人员等形式,对开展专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通报和督促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对敷衍应付、工作迟缓的单位重点进行督促。对工作不力,导致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泛

  滥的,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四)定期反馈,畅通投诉渠道。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认真总结梳理,分别于

  x月xx日

  、x月xx日前

  向市卫生局专项整治办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实施方案、自查整改报告、检查评估报告等。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x月xx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报市卫生局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市卫生局设立专项治理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活动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明确举报内容,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凡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决不姑息。

篇九: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XX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

  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

  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各单位、卫健局相关科室要深入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将各阶段任务分解到人。

  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将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努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实现专项活动的整治目标,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与整治效果评估,区卫生健康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医疗单位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医疗乱象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十: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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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系统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各级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卫生厅和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市卫生系统行风现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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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主要是突出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三项任务。

  一个目标:

  在所有医疗机构中有效遏制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用实际行动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项任务:

  (一)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无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风管理制度,包括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医院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并建立“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机制,形成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三)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坚决查处严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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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的医务人员和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听任不正之风盛行的医院或卫生部门领导。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树立和大力宣扬先进典型

  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并与奖金分配、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和聘用等结合起来,形成系统的激励惩戒机制。要广泛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变被动地“纠”为积极地“创”。加强正面引导,发现和树立一批自觉抵制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弘扬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中表现的崇高医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倡导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形成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拒收“红包”和严禁乱收费的强大舆论氛围,营造让患者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承诺书”和实施规定,要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内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争创行风先进模范。

  (二)加强纪律教育,明确各项纪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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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通过学习和教育,各级医疗机构的领导和医务人员要明确各项法律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卫生部“八个不准”的行业纪律和市卫生局公布的《医务人员五禁止》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六条规定》,进一步明确纠风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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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6、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

  坚持防范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剖析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成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合理运行机制,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铲除滋生不正之风土壤,建立纠风长效机制。

  1、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纠风工作责任,建立院长一手抓医院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的“一岗双责”制度,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作为院长的重要职责。

  2、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设,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人事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3、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病人第一”的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医疗服务环节,实行医患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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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制度,事先将治疗方案及相关费用告知患者,通过书面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患者对医德医风的意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重点检查评估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行为、医生处方、开单检查情况,参加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后使用中标药品和付款情况等,定期将评价和监督信息向社会公布,引导病人自主选择就医,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

  5、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医疗机构要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通过“公告”、“住院须知”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物价、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和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督。

  (四)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行政管辖范围内纠风工作责任,设立向社会公开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信箱,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件件有查处、有反馈。对提供证据、经核查属实的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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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于近期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市卫生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区部分医疗机构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医疗机构要建立统一的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把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结合起来,做到统一机构受理,内部协调处理,受理机构统一反馈答复;杜绝多头受理,敷衍了事。相互推诿现象,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努力在群众中树立诚信的良好对形象。

  (五)加大处罚力度,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纠风工作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

  对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执业医师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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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医疗机构纠风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医务人员顶风违纪,继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领导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纠风工作指导不力,监督不严,不正之风盛行。群众反映强烈或对群众举报不认真核查,不严肃处理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步骤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卫生行政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组织所属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部署和要求,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立即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直属、直管医院带头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检查落实阶段

  市卫生局10月份之前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直属、直管医院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若干次检查,并适时组织市卫生系统行风评议监督员进行暗访。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对辖区内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告,并随时向市局报告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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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

  (三)总结完善阶段

  10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总结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时,市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治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全市通

  报结果。11月份,做好迎接省卫生厅和国家卫生部对各地纠风专项治理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都要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提高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活动。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措施和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不断探索和创新纠风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卫生行政部门要把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放在卫生改革的整体进程中去把握,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找准专项治理工作的切入点,优质百家集萃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

  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解决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消除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因素,并及时组织群众参与,积极探索纠风工作规律,建立起上下、内外综合治理的纠风工作体系。

  (三)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一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工作薄弱环节;二要重点抓好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以及乱收费等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总体要求和具体分工,围绕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项抓落实。要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要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又要总结经验,用先进典型指导推动工作,突出监督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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