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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7篇

时间:2023-08-06 20:50:02 来源:网络

篇一:城管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前言

  营造一个舒适、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这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是目前城市管理工作面临许多难点、热点问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章建设、占道设摊、生活噪声污染、抛洒滴漏、城市牛皮癣等各种违法情况,反复性强,危害性大,市民反映一直较为强烈,直接影响了城市的容貌、秩序,破坏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但同时,城管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者的形象。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由于城管执法没有特定的法律保障、社会上对城管执法的不理解等原因导致城管执法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因此,如何整顿城管建设,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是城管执法的重点。

  一我国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质量的提高以及城市化范围的扩大,城市管理程度也进一步提高。但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㈠城管执法行政管理功能模糊不清,管理水平不高。

  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是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的职责混淆,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相关部门之间职权交叉重复,执法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另一方面城管的装备和科技手段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发展还不匹配,影响城管的管理和执法水平,有待引入高科技的硬件设施。

  ㈡暴力执法的现象时有出现,社会对城管执法满意度下降。

  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

  ①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些人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培训,少数执法人员的个体素质与执法要求差距较大。一些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公仆意识差。城管综合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等现象经常出现,集中了部分群众尤其弱势群体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

  ㈢执法手段单一,执法效果差。

  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违法者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㈣暴力抗法行为经常发生。

  城市管理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城管执法工作也不像公检执法时那样威严,暴力抗法事件在城管执法工作中屡屡发生。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一些被管理者法制观念淡薄,对城管部门行政执法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发生暴力抗法。采取过激行动围攻甚至殴打执法队员,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阻碍城市管理。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而执法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所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执法问题的现状主要是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行为,其原因主要表现为:

  ㈠执法观念落后、执法环境差。

  法律规范内部的协调性、统一性、配套性不能满足行政执法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导致城管行政处罚缺乏完善、准确的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

  ①江水平《中国百姓眼中的城管》,《市场》2009.10.管理。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城管执法人员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②

  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市民整体文明度不高。

  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些人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培训,少数执法人员的个体素质与执法要求差距较大。一些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公仆意识差,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理由便直接进行处罚,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城管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是导致城管行政处罚有失公正、公开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

  ㈢城管执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机制,城管体制不顺畅。

  城管队伍做为较为年轻的新生队伍,缺乏相应的领导管理体制,自成一家,缺

  乏透明监督。当它所管理的事项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时,却又显得苍白无力。执法队员的公务员身份还没有解决,针对城管系统的法律至今也没有出台。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

  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管执法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执法人员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经常遭遇暴力抗法。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

  三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的对策及建议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发展,城市管理更需要进一步加强。城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以人为本、长效管理、依法行政、等城市管理理念,大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努力提高辖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

  ㈠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执法力度。

  要实现从小城管到大城管的管理定位意识的转移。城市管理工作是综合性很②张理《放眼市场》,《财富》2001,1。强的工作,单纯依靠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或一个阶段突击整治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坚持实现工作措施的长效性。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要以转变职能为切入口,优化城市管理内部结构,明确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分配框架,进一步完善规划、建设、管理互相间职责和要求,并予以制度化和法定化,改变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局面。要保证管理职能的到位,科学合理的配置职能。要加强执法处罚力度,增强刚性的强制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违法成本;要突出服务职能,提倡文明执法和人性化管理,从体制上有效保障行政执法职能的到位。

  ㈡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保障。

  但到目前为止,没有关于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一个比较细致的规定,而且各地也基本上没有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只有明确了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机关的法律依据,消除了法律依据在理论上的困惑,那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才能得到进一步的推广。

  正是由于由于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存在法律空白地带,处罚设定宽泛,法律规范实效性不强等诸多原因,导致执法不严,执法没有保障。因此,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使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得到执法相对人的更大认同。

  ㈢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充分考虑群众利益。

  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意识,充分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杜绝人情执法,关系执法。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倡阳光执法。因此为了提高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可聘请相应的执法监督员,增加媒体对城管的曝光力度,设立市民投诉制度,以此来加强群众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如此,城管执法工作才能健康发展,城管才会在群众中,社会中塑造良好的执法形象。另一方面,因为执法对象大都是由农村涌入城市的农民和城市里的下岗职工所组成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活动大都是为了维持生计,因此,政府的管理人员更应该做的是优先考虑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适度降低行业管理的门槛,进行人性化管理。

  ㈣改善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改善执法技巧。

  城管执法队员是城市的管理者,体现着城市文明形象,因此必须严格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保证执法队伍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适应多方面的工作要求,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执法人员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以逐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要加强思想教育,建立一只知法懂法崇尚文明礼貌的执法队伍,从而提供真正高质量的文明的服务。同时,作为城管执法机关,是一个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与

  生活都有着密切相关的部门,其执法态度与技巧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城管执法技巧需要城管人员在不同的场合,针对不同的执法对象,有效地进行执法活动。还应当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

  ㈤加强市民的城市管理的文明意识,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提高公民的文明意识,是实现城市管理法制化的基础。因此,必须重视市民的法制教育,增强市民的城管法制意识,提高文明素质,使市民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这样才能顺利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的进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经。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营造了和协的景象,有效地解决了政府与社会公众,执法者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城管执法自然会得到了公众舆论的支持,那么,才能树立起执法权威。

  小结

  从社会加大城市管理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但看到这些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是城市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城管执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与每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着直接且紧密的联系。城管执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城管执法落后的管理理念,城管人员的低下素质,城管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使得现阶段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困境,因此,转变执法理念,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将有利于我国的城管执法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同时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包括方方面面,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让市民充分认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动员市民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过程中去。

  参考文献

  [1]周永坤.规范权力——权力的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2]孙笑侠.法律对行政的控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3]黄祝山.城管执法的严格公正与文明[J].城市管理,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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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城管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摘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尽管日益得到重视而有所改善,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城市管理是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的聚焦点,实现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优化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本文将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人员素质、保障制度、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求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供比较系统的思想和措施。

  关键词:城市化人员素质执法方式执法环境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不够高

  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以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规定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导致公众对法律的歪曲认识,觉得法非为保护其权益而制定,而是强迫、压制其之根源。法律是对人们各种行为正确与否的衡量标尺,但并非要求使用暴力或不文明的手段来达到法律规定之要求,文明执法才是其根本之体现。

  (二)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权责划分不明确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定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极个别单位适用简写程序超过范围;罚款不给收据或者以其它白条代替;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也有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没收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城市管理中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同级行政机关的不同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以致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致使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导致执法效率、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的进行和城市的发展。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

  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行政执法权在随行政权扩张后,其权力的行使者即行政执法部门内缺乏自我约束机制,而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导致整个行政

  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应有的效能。客观地说,仅内部监督力量是不够的,往往是上级有号召,有要求才会去做。目前各地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出了问题的时候监督,忽视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重视对实体法执行的监督,忽视对程序法执行的监督,重视对行政执法个人的监督,忽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现象。以致公众被不文明执法侵权或受损时不能通过有效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四)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较为薄弱,被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不够畅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顺应市场要求的需要而进行的,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够高及其他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厉言威胁、人身攻击等现象。以致执法人员不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影响执法活动的效能。同时,对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也极度缺乏,在这些被管理者中绝大多数是生活无有保障的低收入人群,当他们的行为被禁止时可能他们真的就没有了其他的谋生方式,所以,我们应该健全相应的救济措施,帮助他们找到合法、适合的谋生方式。

  (五)城市管理的要求标准与当前我国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太相符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的确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地得到了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前进,但由于城市中有一大批劳动者是从农村进城打工谋生的农民,他们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不高,能够从事的行业也非常狭窄,因此,即使当他们触犯了法律时他们自身也可能意识不到。所以城市管理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对象作出不同的要求,以求与我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相符。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执法对象的情况及素质问题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城管管的是穷人,工商管的是富人,公安管的是犯人。我觉得很有道理,城市管理中矛盾最突出的就是与穷人,或者说是弱势群体之间的冲突。如小摊贩、马路菜场的菜农以及小餐饮店经营者。不能说他们的素质差,穷人摆摊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罚款、没收商品等行为势必会直接危及到个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当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不管何等高素质的人都会采取不理性的行为,这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与城市环境品位权之间矛盾的反映,这种矛盾冲突的产生势必影响到执法对象对执法工作的抵制和抗拒,也势必会导致执法环境的恶化。另外,社会上也确实存在一部分素质差的执法对象。他们往往利用公众对弱者的同情心理,故意虚张声势来对抗执法,导致集体暴力抗法恶劣现象的出现。

  (二)执法人员的心理问题

  1、矛盾心理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有的执法人员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者的行为感到厌恶,另一方面看到其生活艰辛、赚钱艰难,觉得值得同情。但由于工作职责的要求,又不能不履行职责,因而在执法中有时会感情用事,优柔寡断,不能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长期以来极易造成违章违规现象放任自流,对城市管理工作极为不利。

  2、急躁心理有些执法人员在处理违章违规时,先入为主,凭主观臆断,不经过周密的调查取证和慎密分析就急于下结论,草率处理。由于他们出于对这些行为的憎恶,当出现违章违规行为时、便急于查处,往往容易造成失误,出现执法偏差,甚至执法不公;或在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缺乏耐心,态度生硬,粗暴对待违章违规者,甚至不按法定程序办案,只求急于解决问题,忽视执法程序及文明执法,久而久之损害了整个队伍的形象。

  3、消极心理这种心理是执法人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未能被群众和媒体、社会认可,甚至遭到非议、误解、批评和无端的指责时所发生,他们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没日没夜上路进行管理,不但得不到群众的肯定,反而要受到责骂,甚至各种威胁及下班途中的恐吓、跟踪,他们感到委屈和不解,考虑到自身及家人的安全,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管不如少管、少管不如不管的心理,他们一旦产生这种心理,就会对工作失去信心、缺乏热情,甚至产生厌烦情绪,不愿意从事城市管理工作,这种现象很容易影响其他队员,甚至削弱整个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自卑心理这是执法人员因自己的身份和所从事的工作没有被尊重,取得的成绩没有被社会或单位领导所肯定而产生的心态。特别是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里,人们的金钱观念、名利观念非常强,他们会觉得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没有意义、无所作为、难以发展,与公检法、国地税等执法人员相比,辛苦有余、受气有加,而地位、荣誉却不如人家,从而产生自卑感。

  5、胆怯心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量大,易变性强,执勤时间不固定,有一定风险,所管理对象文化水平和素质偏低、成分复杂,尤其是流动摊贩。有的少数民族,他们片面地夸大我国少数民族政策,与执法人员无理纠缠、横加阻挠,有些流动摊败经常采取“一哭、二闹、三躺倒”的伎俩,往往恶人先告状、歪曲事实,以博得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同情与支持,百般抵抗,阻挠执法人员的执法,甚至出现暴力抗法。执法人员碰到以上情况下,怕遭到打击执行,以致产生胆怯心理。

  (三)信息不对称及缺乏危机应急管理制度

  执法部门缺乏与公众、媒体的信息交流,致使公众只能从非主流渠道获取片面信息,易造成公众对客观事件的主观性误解。如:一些媒体上总是看到城管打人的报道,而没有城管人员挨打的报道,这是一个舆论的倾向性问题。公众缺乏对执法的了解,客观上造成了执法环境的恶化,问题不在于公众未能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而听信了执法对象的片面之词,而在于执法问题自身,在于执法部门没有运用各方面的信息、媒体与公众增进交流,未能主动创造机会去让公众了解执

  法工作,了解事件的真相。

  执法部门在对待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上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致使危机产生后任其自由发展,从而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执法环境。

  (四)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法制观念不能深入人心

  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观念转变滞后,法治意识淡薄。受我国几千年残留下来的封建思想影响,人治观念没有得到根除,思想观念陈旧,轻法律法规重行政命令,轻依法办事重行政权利。

  三、解决对策及发展方向

  (一)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倡导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于此同时,倡导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的执法模式。“人性化”执法,就是坚持以认为本,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城市管理。“亲民型”管理,就是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为工作方法。在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的基础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走法制化道路

  追求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是城市管理的方向,它要求管理主体依照法律管理城市的各项公共事务,同时也包括对管理主体的法律约束,城市管理的法治化,需要在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方面下功夫。一方面执法不严、管理力度不够,出现一些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另一方面,执法主体和执法者的素质不高,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纠正这些偏差,就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强化执法力度、规范管理,做到管有依据、罚有力度、惩有程序。

  (三)认清现状,理顺体制,完善监督机制

  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标准,避免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超范围执法。以法制为基础,理顺城市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实行建管并重,强化城市管理,充分认识搞好城市建设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稳定,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与此同时,不断完善执法队伍内外的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更加文明、合法,使得人民群众取得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市场经济要求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兼顾公开与效率,规范保障行政权力的运行,对控制约束行政权利的行使,其最终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严禁收缴一条龙,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做到领导政绩与罚款额度彻底脱钩,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明确城管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的依照公务员制度,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

  (五)采取适当的措施

  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行政相对人往往是那些贫穷的城市低保户或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的就业面是非常狭窄的。我们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就业或创业。如:为他们提供低费或免费培训,使其掌握一定技术,从而另谋生计;为他们建造较有秩序的市场,为其提供买卖场所,如此等等。关注城市建设,同时也要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使之协调发展,是行政执法之最终目的。

  四、结束语

  我国城市管理的问题不在于适用法律法规来规定,而在于缺乏真正从群众间自发自觉的意识的唤醒。文明不应该是规范出来的,而应该靠一个社会的自然向前发展的文明意识的萌发,法律法规只能起到规范人们的具体行为,而无法干预到人们文明意识的形成与存在。想要真正解决我国城市管理的问题,就应从提高全民素质开始,增强人们保护城市生活环境意识,此为治本之策。相信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执法环境的优化,城市管理问题终究会被解决,我们的城市也一定会更加美丽、文明。

  第二篇:浅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浅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摘

  要:面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的不断深入,如何切实解决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良性运行机制,最终达到依法治理城市,依法管理城市的目的。本文主要探讨了城管行政执法的现状以及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并从多个方面提出改善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问题;对策

  引

  言

  2013年6月9日,央视新闻周刊栏目报道,2013年5月31日下午,陕西省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的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自行车行店主发生争执,继而发生了厮打、脚踩车行店主头部的行为。节目中,主持人白岩松提出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我们的“城”,该怎样“管”?现如今,无论大中小城市中,有关城管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成为新闻报道已不再是新鲜事,城管队员不文明执法、暴力执法、被执法者暴力抗法等等案例屡见不鲜。由这些案例可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仍旧存在一系列突出矛盾问题,如城

  市管理执法地位不够明确、管理网络不够健全,管理基础相对薄弱;城市管理的执法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规范管理和长效管理相对薄弱;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局面还没有根本改观;多个部

  门、区域间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的情况时有发生等。如何争取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实现执法的最佳社会效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期使其适应当今社会的要求。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概述及法律渊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产物,主要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般认为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即“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改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继199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后,1999年11月8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1999〕23号),继续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2000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在这一阶段,相关试点城市在实践中逐步统一了机构名称,这标志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已进入规范化的起步阶段。

  2002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为了有机衔接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和综合执法工作,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于2003年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4号),就两项工作的关系和贯彻落实问题作出了详尽的安排。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要求;执法体制由多头多层执法向

  集中统一执法转变;执法方式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执法队伍向专业化转变,执法形象改善。这一系列关于行政管理综合执法文件的下发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表明城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

  城管执法本质上行使的是行政执法权,在执法过程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运用克服了原来各部门分头执法造成的推诿、效率不高和多头重复处罚等问题,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公权力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二、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任何一项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城管行政执法同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盲点,操作层面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尤其是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政府形象,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仍然比较尖锐,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滞后,执法依据不足

  目前国家立法中,至今没有一部系统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虽然城管执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授权,但并没有一部法律法规专门对城管的执法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基本上都是“借法执法”。城管执法仍旧缺乏系统科学的法律规范,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矛盾的问题,导致实际执法过程出现法律漏洞或者法律矛盾。拿笔者所在城市来讲,在公园管理、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的管理方面,即使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因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如:公园水面禁渔、果树的人为损坏、城市道路的挖掘等,这些的执法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城管执法很难行使处罚权,没有确切的法律法规为其执法行为作坚强的后盾。只能在与公安机关展开联合执法时,在上述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情节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而在日常的巡查管理中

  没有处罚权的执法者只能以劝导的形式制止违法行为,管理效果很难达到。

  (二)体制不健全

  规范化建设缓慢

  1、权限划分不够规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是为了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叠的问题。但在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由于部门自身利益、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等原因,在部门职责划分上,往往从本的部门利益出发,把工作中管理难度大、无人肯管的问题借机推给城管行政执法部门。造成原有的执法机关并没有减少,反而由于行政处罚权的界定不规范,在执法实践中引发职责交叉的新问题。这样的结果容易导致问题的拖延和责任的推卸,既不利于执法的公正和效率,也不符合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举个简单的实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停放问题,据了解,笔者所在城市具体职责划分是: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上车辆停放(含非机动车)由公安交警部门行使执法权;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由城管执法部门管理;而所有路段和公共场所机动车的停放又归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如果某个人的摩托车因违章停放被暂扣,那么这个人就得城管、交警两头问才能知道究竟归谁管。这样繁杂的职权分工和职责划分,不仅让群众感到“办事难”,也严重损害到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2、协调机制不够顺畅

  城管执法,实际上执行的是其他行政机关的职责,之前的所有行政管理职能都还分属于相关行政职能机关,在部门本位与部门利益作用下,但现在他们不得不让渡手中的执法权力,难免有些失落。客观上使得相对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和其他行政管理权的协调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另外,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与行政管理相关部门

  对法律、法规理解上的差异,也影响了执法配合工作的开展。

  3、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专业性都很强,很多地方的城管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使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部门业务交流、信息提供等方面存在诸多歧义。由于没有归口的主管部门,又没有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导致各地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体制、人员身份、机构性质、着装标识等没有统一的标准,直接影响了队伍形象,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人员人身保障等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法队员归属感的缺乏,造成城管执法积极性的减弱,导致城管执法队伍不能“栓心留人”,人才流失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这严重影响了城管的队伍稳定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规范化建设更是举步维艰。

  4、监督体制不够完善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所涉职责范围广,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工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行政执法等多项职权,几乎涵盖了城市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执法行为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目前城管执法缺少程序性的制约,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选择性执法的现象随处可见,同样的事件罚款的数目、方式都有可能不同。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一批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法规,但是现行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仍缺乏可行的操作规程,法律责任的规定不明确,内部监督机制又不完善。严重阻碍了规范化建设的脚步。

  (三)执法经验的缺乏以及执法理念的缺失

  由于城管执法队伍起步较晚,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手段、执法经验同其他执法部门相比还不够成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管执法队员正规执法的规范性。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在城管执法中还没有真正形成。事实上,自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出台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设立,城管执法一直“重管理,轻服务”,因城管执法执法工作大多涉及社会的弱势群体,其中折射着社会诸多深层次矛盾与问题,执法对象的艰难处境极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因此导致了管理部门备受指责,执法过程中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执法环境陷入艰难。

  三、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实践证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必要的,解决以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要有对城市管理目标清醒的认识,行政执法队伍要有“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扎

  实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那么应该如何解决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考虑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建立和完善城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立法机关应该以法律形式确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体制,从而进一步明确城管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地位、职责,明确其执法主体资格,规范法律责任。通过国家立法将原各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划转给地方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在与其他部门协调的过程中能有足够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现有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种类繁多,出现了不少法律漏洞与矛盾,使得法律规范

  相违背、竞合。这不但损害了国家法制的权威,给执法守法工作带来了混乱,而且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率。所以必须对现行的法律依据进行系统的完善,为城管执法工作提供合法依据。

  (二)加大体制改革力度,推进规范化建设

  1、科学划定城管行政执法的权限范围

  城管执法权限的的调整应遵循科学、效能、统一的原则,避免职责的交叉重合。此外,在职能配制上,应当注意综合行使的职能应具有相关性,即在管理客体或对象上基本属于同一类或同一领域,其行为目的、活动规律具有多数的共同点,以便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2、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驶不是执法队伍简单的合并,而是行政执法队伍整合、优化的过程。在实际城管执法过程中,与其他部门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形成执法合力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保障。

  3、加紧管理体制改革

  由于城管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加之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要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各项执法制度,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实现规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尽可能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理顺执法管理体制,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队伍膨胀等问题;改变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分散、政

  企不分的现状。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

  评制度,实行执法网格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

  4、提高城管队伍自身素质

  城管执法人员不仅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熟练掌握城管执法业务知识,经常接受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明确“服务”意识,认识到执法者同时也是服务者,在热情、周到、及时、高效地履行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提高执法效率的途径,提高执法质量。

  5、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机制

  应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的全方位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切实实现。赋予公众对于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不予管理时,向同级政府申请对城管部门办理的权利。另外,从司法上,要尽快把公益诉讼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还需要扩大对城管执法监督的广度,可以聘请相应的执法监督员,增加媒体对城管的曝光力度,设立市民投诉制度,以此强化社会群众对城管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监督,使城管执法决策更加体现公众利益。

  (三)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在城管行政执法中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从而使得执法对象的基本生存需求等到满足。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应当增强服务意识,以在各城市普遍出现的“地摊”为例,笔者所在地区的“临时摊位群”的建设,可谓城市管理的亮点。该县根据市民需要,指定时间、地点经营,为流动商贩向固定摊位转化提供条件。因此,处罚只是城市管理执法中的一个手段,协调好各方关系,保障各方权益才是长久之效。要提高化解矛盾的水平,按照处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做到具体事情具体分析、耐心说服、冷静处理,使管理对象平和接受,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结

  语

  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改革与创新,探索与前进,需要各部门与社会公众共同参与。随

  着我国依法治国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总体来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我国还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仍然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不足的缺陷,面对质疑,只有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行政执法工作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才能促进而不是阻碍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建设,才能通过行政执法真正营造一种和谐共“容”的局面。

  参考文献:

  1、熊文钊主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3月版

  2、王仰文主编

  :《中国公共政策冲突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12月版

  3、应松年、袁曙光主编:《走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4、任进主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国家行政学院报告选

  5、关保英主编:《执法与处罚的行政权重构》.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6、姜明安主编:《行政执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

  第三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添加日期:11年02月12日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城市“脏、乱、差”现象不断出现,具体表现在占道经营、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方面。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建设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城市管理工作难以做到规范、有序、高效的运转。

  一、城市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严重滞后。

  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城市管理的执法主体。法律建设的滞后,使城市管理面临

  着一系列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诸如执法主体、执法手段、执法范围、机构性质、人员身份、装备服装、安全保护等。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在执法过程中,行使相关的行政处罚权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当执法遇到阻力时,要么管理双方采取极端的方法加以解决,从而引发矛盾冲突。要么执法机关退却,使法律的尊严收到损害,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二)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法律对执法人员的保障力度不够。

  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贯穿始终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满足的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因此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一些团体和个人的切身利益,进而引发矛盾纠纷。一些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执法人员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导致矛盾激化。目前城管执法人员很多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受委托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方面在行使处罚权时,对不法分子起不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一部分管理相对人缺乏公德意识,不配合执法工作。

  随着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可避免地导致职工下岗、提前退休、并轨等,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体制的改革,促使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这些人往往知识技能单一,就业能力差,受思维、知识、技能、资本等局限,大量人员分散在城市街头,形成非法劳务市场或从事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其中一部分人文化程度低,社会公德意识淡薄,对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认识仍停留在较低层次,这些人为了维护一已私利,明知自身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却利用不正常手段逃避行政处罚,甚至有个别人为谋求自身的非法利益不被剥夺而采取暴力手段制造事端。广大市民一般对受处罚的违章者抱有同情心里,当执法受到

  阻挠时,围观群众在情绪上在都倾向于违章者,从而助长了违章者的抗法气焰,最终酿成暴力抗法事件。

  (四)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态势还未形

  成。

  目前,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体处罚权工作,理论上讲,可以将审批权、监督权和处罚权划分开来,但在实际中,这些权力的行使往往是纠缠在一起的,很难严格划分清楚。原来审批权和处罚权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时,出现管理不到位时可以通过行政处罚权予以纠正,出现执法不到位时可以从管理方面进行监督。然而,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了空位,造成了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

  (五)城市规划不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扩张,必然要促使城市功能迅速调整和环境的日益改善。然而楼房多了,绿地却少了,人多了,厕所却少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环境污染、城市噪音、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市容,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六)社会保障制度相对薄弱,增加了行政执法的矛盾纠纷。

  目前,尽管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但由于财力的相对薄弱,还不能完全满足贫困家庭的生活需要。要从根本上解决众多下岗人员的重新就业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些弱势群体往往只能靠摆摊设点等低水平的就业方式维持生计。对其进行清理整治,无疑等于断了这些人的谋生渠道,必然会加深矛盾冲突。

  二、解决矛盾纠纷的建议和对策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种种矛盾因素,既有行政执法的自身问题,也有整个社会发展与市民承受能力相矛盾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摆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尴尬局面,实施长效管理,必须立足标本兼治的原则,实施发展经济与创新相结合,执法与教育、服务互补的综合治理措施,多管齐下,常抓不懈。

  (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工作。

  建议各级人大尽快制定出一部系统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城市管理的职能职责、工作范围、人员编制及违

  反城市管理的处罚措施等,从立法上确立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将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专业管理部门行使的执法权,由专业管理部门委托给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改变“权责”不一的现状,保证综合行政执

  法机构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八个统一”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归口管理,统一行政编制,统一财政经费,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有效地推动城管工作健康发展,开创城管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有效的执法保障机制,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鉴于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执行任务繁重,暴力抗法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应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中设立公安派驻机构,并授予独立的办案权,以解决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问题。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城管执法工作保驾护航。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事后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处置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执法人员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在精神上和物质上有更好的保障。

  (三)抓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执法工作的实践看,当前迫切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严禁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执法人员的业绩实行定期考核,促进执法人员知识、业务结构的更新,增强综合执法能力,以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实际能力。

  (四)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行政执法作为政府行政的一部分,行使了多个部门的执法权,与

  相关单位、部门及社会各界加强协调沟通,有助于行政执法中矛盾纠纷的解决。一是建立专业管理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制度,加强横向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安、交通、工商、城建、卫生、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沟通例会、联席会议、执法互动等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和工作的有效配合。二是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争取得到上级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三是深入工作实际,加强与街道、社区以及被管理对象的沟通和交流,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五)强化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创新城管工作思路。

  针对当前下岗职工增多,劳动就业困难,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实际情况,必须创新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既要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要兼顾现阶段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大力倡导柔性执法,实行人性化管理。通过调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活特困人员,应给予适当的照顾。在对市容环境和交通影响不大的地方以及人口居住密集的小区内建

  立廉价的便民集市,引导他们到集市内进行经营活动,这样既把占道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又解决了这部分人的生计问题,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

  (六)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与工商配合,对主要街道、重点路段实行分区包干,认真督促产权单位搞好管辖区内的绿化、卫生、秩序方面的工作。建议以执法中队为单位与临街经营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通过加强责任管理,搭建执法人员与经营店主之间的联系平台,增进经营店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一家管”为“大家管”,从而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达到“双赢”效果。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教育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搞好城管工作的基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加强行政执法的宣传,增强广大市民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了解,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要利用多种媒体构筑宣传工作的平台,采取多种互动方式拉近行

  政执法与市民的距离,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宣传工作的社会效果。使广大市民都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从而有效地摆脱城管执法中的尴尬局面,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低成本、便捷化、高效率的运转。

  第四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

  城管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自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发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

  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罚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行政许可的原则就是“谁许可、谁管理”,不能重许可,而轻管理。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吊销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成本了,进而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处罚

  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仅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执法人员自身和政府形象,都无疑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三)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

  有些行政相对人也存在不服从执法人员的执法管理,从自己的私利出发,有时仗着人多势众,干扰执法人员工作,侮辱谩骂执法人员,甚至实施暴力抗法,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严重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干扰政府对城市的管理。有摊主小贩的抗法、也有工程老板的抗法。

  (四)执法的强制手段不够。

  执法工作中强制手段不够,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大难题,严重阻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成效。由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缺乏强制手段,一些行政相对人极不配合执法工作,导致有些执法工作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浪费大量的行政成本。例如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道,驾驶员在场我们劝离,驾驶员不在现场,现场也没有措施可行,只能通过辖区交警大队配合。夜间偷倒渣土,我们的强制手段捉襟见肘,面对一辆渣土车既不能扣证、也不能用锁车器、也拖不动车子,驾驶员车门一锁就走了,我们只能派人整夜看守,管理陷入被动,增加无形的行政成本。以及在发送法律文书的时候有些个人或单位拒不签收,也难找到第三人当场见证,这就使得我们的案卷有瑕疵。

  (五)证据资料的取得有时遇到困难。

  在相对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的时候,现场证据我们可以现场准确的取得,但有时现场证据无法准确把握就需要到有关单位取得相关资料,而我们有时候就遇到闭门羹,无法取

  得相关资料,这就使我们在处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下去。比如在确定一已建成建筑物是否是违法建设需要提供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的时

  候。

  (六)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顺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最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由于某些人的法律意识不够强及其它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言语威胁,甚至于人身攻击等现象。而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按公务员编制管理,大多数地方执法人员都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相关部门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严格,也不具体。同时,由于担心遭到行政相对人的报复,致使部分执法人员表现消极被动,不能够安心地投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的成效。

  二、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对策

  针对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现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养法制观念。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难的现状,首要办法就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广大市民群众和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一方面,广大市民群众通过法制观念的培养,可以提高自己的分辨力和自我约束力,抵制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法制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执法人员加强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粗暴野蛮执法现象的发生。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补充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才能摒弃人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管理。

  加强队伍建设和严格管理,是执法队伍保持活力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关键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制度。在提高执法队员素质方面,要做到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必须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竞争机制,同时逐步淘汰现有队伍中不合格的人员,优化执法队伍。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在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

  心目中树立依法行政,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命令的观念,对广大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工作起到示范、导向作用。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和财产保障制度,在没有按公务员建制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城市,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依照公务员制度处理,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2.加强执法人员的心理建设。执法人员的心理建设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执法人员长期处在高压高负荷的工作环境,要经常性对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首先,要树立执法人员的优越感,让他们觉得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非常光荣。其次,要让广大执法人员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只要是为了国家的繁荣与稳定、为了城市的发展,为广大市民服务,不同的工作岗位,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没有好坏之分。再次,要培养执法人员的正义感,要树正气。执法人员是为最广大的群众的利益服务,不应该屈服于少数不法分子的谩骂与恐吓,甚至是人身攻击。

  (三)坚持以人为本,文明理性执法。

  城管行政执法管理的对象是人,服务对象也是人,归根结蒂是以人为中心在开展执法工作,就应该以人为本。只要做到以人为本,在执法过程中,才能把握好尺度,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针对无照经营的游商,执法局不妨在教育他们的同时,在适当的地方设立解禁区、专卖区,规范其经营,这样既可缓解矛盾,又可减轻管理上的压力;如城市车辆乱停放,其原因无非两面方面,一是车位太少数,二是停车费太贵。如果在市区多划停车位的同时,再将停车费降低,车辆的停放秩序必然会好得多。同时,要坚持文明理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并切实做到维护其权利,给予其适当的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服从管理。另外,还要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做到严格、规范、秉公、文明执法。

  (四)加快城管立法,理清权责。

  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管罚不分的局面,唯一

  的途径就是进行城管立法。从队伍建制、职能范围、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保障能及与相关职能部门划清职能界限,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责权相应,执法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廉洁、高效,真正做到执法有据,有法可依,同时,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执法人员在广大市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更加有利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五)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成效。

  要改变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强制手不够,不能更好的推进执法工作的问题,就当前的现状来看,单凭执法局的力量,很难实现。要合理运用当前的行政资源,解决当前的难题。

  第五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调研

  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在行政管理领域内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实施国家法律的“活动”,其特征是(1)必须是行政机关的行为;(2)必须在职权范围内依法活动;(3)对违法者在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制裁维护法律程序;(4)制裁必须严格程序,履行手续。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广依法行政的决定》指示,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的重要环节,是新形势下保证政府实行有效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保证。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和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公民、法人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各级行政机关也日益重视依法办事,在城市管理中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在促进城市规划实施,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转,维护城市容貌秩序,改善城市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城市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城市的主力军,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违法行政、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已成为阻碍队伍健康发展,影响依法行政的“绊脚石”。正视这些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对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质量具有十分重

  要的现实意义。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界定不清。

  在我市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虽分离实践已有三年多,但在我们的实践中无论是一些领导还是许多管理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突出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1)是以为行政处罚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行政管理。

  2)是以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处理违法案件的“法院”和判官。这里主要涉及的是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开始的问题等。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开始这其实是一个难以界定的工作,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在实际工作中必定有交叉。

  3)是以为有了行政执法队伍就可以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管理部门不管什么都把所有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统统推给行政执法部门。

  2、行政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定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极个别单位适用简写程序超过范围;罚款不给收据或者以其它白条代替;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执法随意性大,没有依法办事、有的个别领导在处罚决定生效后随意乱表态不执法或执行大打折扣,视法律为儿戏,也有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没收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行政执法保障制度尚未健全。

  现行行政执法体制,总体上可以称之为趋利的体制,一个部门执法权利大,利益就大,执法人员的待遇和福利就高。这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实行“收支两条线”在有的地方还没有做到,有的地方由于财政困难,执法经费无法保障,仍然实行罚款分离。不少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收费和罚没收入作为补充经费不足,这被称之为“自费执法”,而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和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还向下属单位和执法人员下达经济指标,为了完成任务,在实际执法中,一些人不是重在纠正违法行为,而是只收费,罚款了事,有的人甚至希望鼓励当事人违法,这样才有费可收,有钱可罚,才能保证“财源茂盛”,保证自己的饭碗,维持丰厚的福利待遇。这种以“违法养执法,执法护违法”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执法机关的执法形象,权威和效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遭遇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严格,不具体,又加之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处罚时又缺少法律的根据。在遭遇暴力抗法时事后往往不了了之,以致在很多情况下都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士气。

  4、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

  1)、行政自由裁量范围过广,导致执法人员法律观念淡薄行政自由裁量权为执行公务的人员所掌握,那么或多或少都不可避免主观感情个人认识上的不同区别。法律法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种类,幅

  度规定的越宽越多,执法人员就越觉得自己手中的权力的“宝贵”!造成行政自由裁量没有制约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

  2)、行政行为任意无常,违反同一性和平等性,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一个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在什么条件,环境下操作,在什么条件环境下变更和撤销,都有很大的随意性。

  3)、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官僚作风和特权思想盛行,以行政主体来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容易产生地方部门,系统保护主义和官僚主义。从行政相对人来说,由于他在一般情况下只考虑

  本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为达到一定的目的或利益,不惜利用各种手段,接近掌权者,腐蚀公务员。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是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观念转变滞后,法治意识淡薄,受我国几千年残留下来的封建思想影响,人治观念没有得到根除,思想观念陈旧,轻法律法规重行政命令,轻依法办事重行政权利。

  2、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尚待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①行政执法法治理念滞后。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不够。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率先表率不够。④行政执法机关在进人、用人、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均未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得一些不适合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入执法机关。

  3、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行政执法权在随行政权扩张后,其权力的行使者即行政执法部门内缺乏自我约束机制,而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导致整个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应有的效能。客观地说,仅内部监督力量是不够的,往往是上级有号召,有要求才会去做。目前各地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出了问题的事后监督,忽视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重视对实体法执行的监督,忽视对程序法执行的监督重视对行政执法个人的监督,忽视对行政执法机关等的监督等现象。

  三、提高城市管行政执法质量的有效对策

  加强“十六大精神”教育,努力提高城管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是行政执法队伍的行动指南,坚定信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向上、大有作为、使执法队伍素质有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各项工作有新的局面,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十六大精神”的本质和精髓,谱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新篇章。

  1、加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

  1)、随着形势的发展,观念的深化,各类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特别是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和城市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一家或两家职能部门来解决常常显得“力不从心”,管理与执法分离后,更需有一个权威的综合协调机构,为此我市已成立城市管理协调小组。这个工作机构应尽快开展工作,重点做好下列工作:研究部署全市性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中长期城市管理规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强化宏观控制和协调职能,对涉及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或全局性问题提出研究课题,并组织调研;对涉及政府多个主管部门的意见难以统一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协调,一般性问题进行会议协调;对协调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渎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2)、划定执法界限,形成廉洁、高效、规范的行政执法新制。

  虽说管理与执法的工作存在交叉,有的工作难以分清相互的职责。但从各自的性质要求入手,两者还是有明显的程序性分工,对这些分工应尽可能详尽的划分职责范围,防止出现新的执法交叉和真空现象。但是职责划分界限总是无止境的,关键是管理和执法双方要相互谅解、相互支持,从工作的角度出发,我们应该宁可交叉覆盖,也不能留有空白。

  3)、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构

  在日常管理中,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应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执法部门以面上为主,管理部门以地下管线,设施结构及设施使用为重点,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2、强化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执法行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调查取证制度,公开制度,公正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听证制度,辩

  论制度,审查决定制度,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城管执法机关要确定一套具体且有操作性的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如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应该遵循的实施步骤:表明身份,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笔录,填写处罚决定书,交付处罚决定书,备案。

  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市场经济要求行政执法活动必需兼顾公开与效率,规范保障行政权力的运作,对控制约束行政权利的行使,其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要尽快建立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的制度,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运行必须的经费,并坚决执行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关于罚款,没收财物和收费的决定机关与其收缴机构分开的制度,做到所有的罚没收入和收费机构分开的制度,做到所有的罚没收入和收费都由专门金融机构负责收缴,金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2)、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尤其是充分发挥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在监督行政执法主体的重要作用,严禁收缴一条龙,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做到领导政绩与罚款额度彻底脱钩,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

  3)、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明确城管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的依照公务员制度,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

  4、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自由裁量权的关系,坚持合理性原则,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2)、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

  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进入执法伍队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

  3)、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要通过教育克服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在执法中避免不正之风,为小集体和个人谋私利,要坚持纠正在执法中吃、拿、卡,要等有损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加强外部监督,创造条件开通纠风专线,实行流动纠风检查与新闻媒体联办行业纠风专栏,根据群众举报,查处行业违纪违法案件,对于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分子勾结,失职渎职,损害公共利益,敲诈勒索,侵害经营者合法利益的人员要认真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例要进行通报,公开处理,以严肃城管执法纪律。

篇三:城管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一篇:现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现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对城市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纵向相比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横向和市内其他县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城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县城市管理向精细化、常态化迈进的步伐。

  一、**县城市管理队伍基本情况

  **县城市管理工作主要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卫生站、公安交警共同承担。城管局共有全额事业编78人(2003年成立时18人,全部是合同制工人,2010年3月增加全额事业编60人,大学生、退伍士官、乡镇干部各20人),其中内部退养17人,借调住建局各股室18人,在城管局从事城管执法工作的共43人。下设5个中队,即拆违中队,广告牌匾中队,三个市容市貌监察中队。主要开展的工作是违法建筑的查处,广告牌匾管理与审批、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另外还有公益岗协管84人,主要负责街道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的管理。卫生站共有编制11人,临时工112人,主要负责县城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厕所保洁清掏工作。交警负责车辆管理。

  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城管部门在执法中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1国发[2002]17号和冀政[2004]1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必须作为政府部门独立执法,不能作为其他部门的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目前我县城管在日常执法中依据承市政[2000]17号文件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未经省政府审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违规执法。

  2.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现象突出,互相推诿扯皮

  城市管理领域,职能交叉较多。例如:城市道路乱停乱放,公安交警和城管职能交叉;县城绿化管理,城管局和林业局职能交叉;县城经营、建筑、商业噪声管理,露天烧烤管理,城管局、环保局、住

  建局职能交叉;城区广告牌匾、沿街建筑立面照明,工商局、城管局、住建局职能交叉;施工现场围栏,住建局、城管局职能交叉,建筑渣土的运输与管理,城管局、公安交警职能交叉。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往往是有利可图的争着管,无利可图的全部推到城管,或县里安排综合整治时管一管,整治过后全部抛给城管部门,而单靠城管部门一己之力是不可能达到理想效果。

  3.市民素质亟待提高。与城市的发展水平相比,部分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落后,在日常行为中普遍存在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现象,甚至有一些人肆意偷盗、破坏公共设施。

  4.“两场一厕”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滞后

  近几年,我县城市建设增速,城区面积已扩大至8平方公里,东西长约10公里,城区人口近8万人,机动车大幅增加,但城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县只有一个农贸市场(中心市场),没有一处公共停车场,造成县城内流动摊贩无处可疏,车辆占用公路和人行道停车,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县城56座公厕,仅2010年改造了5座水冲式公厕,其余仍为旱厕,县城167个垃圾点,2010年改造了37个地坑式垃圾点,其余130个仍在露天堆放。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普遍存在停车位不足,不设置垃圾点等问题。县城没有建筑垃圾填埋厂,建筑垃圾无处可倒。

  5.环卫经费投入不足。卫生站负责县城42万平方米清扫保洁,167个垃圾点的清运,56座公厕的保洁清掏,2010年环卫经费仅为96万元,2011年经费为147万元,后因临时工上调工资至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经费追加至260万元。因经费少,卫生站目前只能负责县城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量超出省定额一倍,部分次干道、街巷路和城中村无人清扫。和平泉相比,2011年平泉县清扫保洁面积为80万平方米,环卫经费900万。

  6.广告牌匾设置没有专项规划,随意性较大。

  三、城市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城市管理观念相对落后。前些年我县注重城市建设,轻城市管理,2010年以后,开始向“建管并举”转变,我县

  城市管理相对其他县区起步较晚,原来仅限于管理小摊小贩,而周边管理好的县区起步较早,如平泉的城市管理从2005年就已经全面铺开,2007年就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的验收。

  2.受自然条件制约。我县城区为两山夹一沟,东西狭长,南北窄,造成县城街道窄,人行道窄,随着县城人口增加,私家车辆大幅增加,车辆占用公路停放,造成街道交通拥堵、秩序混乱。

  四、城市管理建议和措施

  (一)积极向省政府争取批准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明确城管局的执法主体地位,做到依法行政。

  (二)健全城市管理各项制度。制定出台《兴隆县城市管理办法》、《门前五包管理办法》、《广告牌匾管理办法》、《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等,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

  (三)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内部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打造一支执法严、手段硬、队伍精的城管执法队伍。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市民了解城管工作,理解城管工作,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舆论氛围。在电视台开辟专栏节目,加强正面报道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提升市民素质。

  (五)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载体,进行市容市貌集中整治,以大整治,促大转变。一是开展秩序整治。主次干道实现无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目前暂时在东区、开发区适宜位置设置便民市场,在街巷路、居民小区合理安排摊位;城区内大型建筑材料经销商、废旧物品收购及城区主要道路及旅游路两侧加工、修理、制作、销售停办行政许可,已经审批的有效期满后,不再审批;与公安交通部门协调重新规划增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立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延长大街、二街单行线至西关红绿灯,借鉴北京做法实行单双号限行政策,严格查处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行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出租车随意停靠、趴活等客行为。二是开展卫生整治。坚持早晚巡查,加大对乱泼乱倒行为的处罚力度。

  (六)实施环卫一体化,进一步提升清扫保洁质量。一是将次干道、街巷路和城中村全部纳入卫生站清扫保洁范围,实行分区域、分类差别管理,推行责任到人到岗管理模式。主次干道早扫、晚扫,24小时保洁;部分次干道、街巷路只早扫,12小时保洁;胡同及城中村道路实现早扫。二是按定额重新核定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量,加强考核,提升清扫保洁质量。

  (七)加快城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议在东区和开发区各建一正规市场,在县城周边适宜地点尽快设置建筑垃圾

  填埋场,加快露天垃圾点改造,取缔县城主、次干道露天垃圾点,全部改为地坑式垃圾点,消除二次污染。加强小区配套服务设施的验收,配套设施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验收。

  (八)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广告牌匾管理。聘请有资质部门制定县城牌匾设置规划,以今年精品一条街建设推动县城牌匾升级改造,日常管理中做到严格按规划审批,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广告牌匾坚决予以拆除。

  (九)加速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运用数字化技术,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城市管理各部门职责。分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形成指挥统一、监督有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篇: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城市规划建设滞后。城市形象的塑造,关键是规划,如何使规划思路和群体建筑风格,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需要,应该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当务之急解决的问题,在积极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大幅度扩张经济总量、加快扩张城市规模与循序渐进完善城市功能一直处于矛盾之中,城市规划建设的快速发展虽然在迅速扩张经济总量和城市规模上成果裴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城市在追求确定的经济目标时,往往难以顾及合理的规划、建设的质量,致使城市道路、绿化、市政基础配套设施严重滞后,最终增加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管理的质量。

  对策:完善城市功能。城市管理的优劣关键在于其功能的完善,因此,要在完善城市功能上多做文章,实现城市功能,并使期蕴涵自然、人文特色,在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应努力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规模要适度,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城市都要找准自己的规模定位,切不可追求建成区、人口的过度发展,否则将丧失自身优势,背上沉重包袱;二是经济要活跃,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创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形成开放性经济格局,活跃周边,辐射各地;三是设施要配套,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优先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如能源设施,供水及排水排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邮电通信设施,生态环境设施,防灾设施,充分满足城市物质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为城市提供物质保障和服务;四是环境要优美,保证市容市貌的整洁卫生,维持环境秩序,改善人居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协调平衡,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达到城市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的高度统一;五是生活要舒适,重视对人的关怀,实现社会的和谐和生活的幸福,为城市生活赋予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新基准,既满足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又提高人的素质、启发人的本能,充分体现城市化的人类成果;六是治安要稳定,消除暴力、毒品对人的危害,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安定,人们有安全感,进而轻松愉快地投身于城市生活。

  问题二:市场等便民公共设施不足。随着各行各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失业人员大量出现,加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入,使得城市人口逐年增多。而这些人,一无雄厚的资金开设门店,二无专业技能受聘于单位从事固定的职业,他们为了生活只能凭自己微薄的经济从事最小的商品买卖生意,从而流落于街头巷尾,占道经营,用获取的薄利养家糊口,跟城管执法队员开展“游击战”,给城管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城管执法人员去管,他们首先的回答便是,“不准在马路上卖,叫我们到哪里卖”,这一简单的回答,反映出一个城市功能完善与否。如果我们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有配套的各种公用设施,健全的市场,齐备的环卫基础设施,使那些为生计所迫的占道摊贩、乱停乱放的各类车辆“有场可进”、“有市可归”。那么,城市管理的矛盾就会少得多,从而城市的文明程度将很快得到提升。

  对策: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的“执法”也只能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毕竟现在很多让城市管理工作者为难的破坏城市环境的现象和行为主要还是因经济、文化条件和城市基础设施落后造成的,故意违法的人和事在任何时候和地方都是少数的。因此,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如何采取一些更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味的管理作方法来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城市管理工作者应该探讨和追行的目标。首先,加强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合理规划并力争建设得更多更快更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充分满足老百姓的合理需求,消出一些影响城市环境的现象和行为产生的根源。其次,根据城市的区域功能、交通流量等因素,在城市功能不完善的情况下,为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应考虑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提供部分场地及次要街道,通过审批、核准、许可、支持等行政管理手段,让一些弱势群体有谋生之希望,真正体现为广大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教育和监督他们在城市生活中的经营行为,使其树立自觉爱护城市环境卫生的意识,以引导的方式逐步规范和提升城市的品味。

  问题三:城市管理体制不顺。在城市管理体制上,全国许多地方都由设臵的城市管理局牵头,工商、公安交警、住建、环保等单位配合。由于城市管理局尚属政府领导下的一个事业参公管理单位,所有人员均无行政执法资格,执法依据不充分、处臵手段欠缺、执法保障不到位;同时,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相互扯皮,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致使管理效能低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配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罚代管的问题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给依法管理城市带来困难。在城市管理机制上,存在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的情况。

  对策:理顺管理体制。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标准,避免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超范围执法。制定《城市管理法》,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管理体制可采取两种办法理顺,一是剥离工商、公安交警、住建、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职能进行整合,赋予城市管理局管理城市职能职责,由城市管理局一家承担,解决“九龙治水”的问题;二是明确有关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由工商部门负责管理乱摆摊子和乱贴广告,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乱停车子和乱穿公路,由住建部门负责管理乱修乱建,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环境卫生,由社区负责提升市民素质,不再保留城市管理局。

  问题四: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法规虽然较多,但仍不够健全。一是城市管理的有关条文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没有一部独立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二是现有的法规不够完备,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城市管理法规对某些行为只有禁止性条款,没有详细的处罚规定,执法工作难于落实;三是立法空白或立法不配套。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既影响市容,又阻碍交通。但对其进行处罚时,却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城管执法无所适从。

  对策:完善法律支撑体系。首先要把“城市管理”这个新生事物在法律意义上明确下来;第二是城市管理机构的设臵应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的执法主体地位;第三是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应有确切的法律支撑。解决上述问题应该看到,现在使用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及规章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与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发展管理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且各地出台的一些规章、规定又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不具备强大的民意基础和足够的说服力。因此,我们要根据新的形势和条件加快城市管理立法,对原有的城管法规、规章进行修订。修定时需根据综合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成功经验,并考虑大中小各类城市管理执法的各种因素,尽早出台专门的城市管理法,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法律体系,同时,要重视城市管理中的执法和监督,要加强各种制度建设,避免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行,保证依法行政,防止徇私枉法,以言代法的行为。

  问题五: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的,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如没收商品不开罚单,不说明情况,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动用暴力将执法对象的商品捣乱等,都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部门在一个城市通过问卷调查的显示,该市市民对城管卷查工作的满意率只有29.20%;32.43%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滥用职权,不依法办事;22.78%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有贪赃枉法行为;40.15%的人对城管监察部门的总体评价为“一般”;究其原因主要是城管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等现象。

  对策: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城管执法,不仅要严格遵循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决定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

  问题六: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对策: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畅通司法途径,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问题七: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城管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对策:转变城管执法理念。城市管理人员应该明白他们的职责就是为社会弱势团体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一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决策产物,传统的观念驱使,使得城管执法者一开始就将被执法者放在了对立的位臵上,把自己的思维和行为定位在“如何惩治”上,用管制犯罪的观念和手段来管理普通民众,视那些

  摆摊的小贩们只是管理的对象,这种暴力执法行为不仅解决不了弱势群体生存之艰和权力部门执法之难的困境,长久下去恐怕还会引发更多更大的对抗和冲突。所以,应该将暴力型执法理念向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观念上,但因为执法对象大都是由农村涌入城市的农民和城市里的下岗职工所组成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活动大都是为了维持生计,因此,政府的管理人员更应该做的是优先考虑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适度降低行业管理的门槛,建立一批摊位费便宜或不收摊位费的公益性市场,实行分梯级管理,将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绩的重要标准来对待。

  问题八:执法人员的素质较差。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问题。目前,城管队伍普遍存在零聘人员多、文化低,没有进行专业培训,在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以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规定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对策:提升执法水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于此同时,倡导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的执法模式。“人性化”执法,就是坚持以认为本,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城市管理。“亲民型”管理,就是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为工作方法。在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的基础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问题九:市民的文明素质不高。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由于社会人口流动加快,城市人口动态性强,构成日益复杂,这部分人群多以个人经济利益为追逐的根本出发点。当加强城市管理与个人的私利出现矛盾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带进了城市空间,由于受到经费、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城市文明的宣传教育机制难以形成。因此,城市管理“以人为本”的方向虽然明确,但真正实施起来往往举步维艰。其所以难,就在于它始终贯穿着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简言之,即是个人、局部利益与整体、长远利益之间的矛盾,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无疑从全局的长远利益发展,这必然与个人的局部利益相矛盾。建设的违规违章,管理中的脏乱差问题,都能从此找到根源,有城市存在,就必然有管理,管理与被管理者就一定存在矛盾,要想处理好这对矛盾,行使有效的管理,基本前提是以全局的长远的利益规划个人的局部利益。

  对策:提高市民素质。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包容方方面面,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和广大市民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它面对的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个人。人是一切社会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所有社会活动的主体,市民城管法律意识的强弱对依法治市的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在执法实践中深有体会,在市民法律意识、文明意识淡薄的地方,城市也难以管好:前面刚扫完马路,后边就随地丢垃圾;宽敞的马路摆起了占道经营的摊点,造成车难行、人难走;城管人员依法进行管理时,遭到侮辱、指责,甚至谩骂、围攻等。提高公民的文明意识、法律意识,既是实现城市管理法制化的前提又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市民的文明行为必须在不断教育中养成,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是提高公民文明意识、法律意识的重要途经。要广泛地进行社会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样手段,在广大市民中广泛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健康文明知识等宣传活动,普及城管知识。使城管法规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切实在管理中提高服务效率,在服务中提升管理效能。广泛与中小学校开展文明共建活

  动,采取小手拉大手形式,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积极把文明创建活动传递到千家万户。积极开展城管服务进社区活动,拉近城管与市民的距离,打造城管互动平台,增进城管与市民的沟通了解。在住宅小区、街巷增设公共广告栏,在居委会、学校、邮局、工厂企业和大型商场增加公共橱窗和告示牌,在新闻媒体增设公共广告栏目,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陋习,树立新风,告别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泼污水等不文明、不健康的生活习惯,教育广大市民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通过“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使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覆盖面在时间与空间上得到进一步拓展。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和以法治市意识,使市民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正规化、法制化的进程。

  问题十: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参与度不高。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等公共管理事务的程度,是现代城市社会开明程度、健全水平和活力效率的综合反映。近年来,我区公众参与已得到愈来愈多的人的接受与支持,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全新格局。但不可否认的是,公众参与的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公众参与城市管理事务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不参与,部分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甚至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辱老百姓,彻底否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对策:完善城管执法公众参与制度。积极推进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衔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中介组织、市民走进城管,推广社区居民劝导队、城管小卫士、向社区居民述职、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联片互查等公众参与模式,形成社会各阶层与城管执法的有效互动。要巩固城管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城管执法公共关系建设。积极培育和

  引导非政府组织、非盈利组织,发挥他们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的特殊作用。以“假日文明行动”为核心,拓宽志愿者招募渠道和范围,丰富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建立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构建城管队伍与广大市民水乳交融、和谐共生的局面。

  第三篇:我国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xiexiebang推荐)

  我国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城市现代化的推进使得城市内部各种因素、各种结构、多种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在城市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使之能促进城市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管理者面前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城市管理进行了概述,接着分析我国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城市管理中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城市管理;城市功能;对策

  一、我国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管理日益受到高度重视,与加快推进城市化的形势相比,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模式落后

  我国政府在城市管理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还没有意识到政府的管理应该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政府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仅仅依靠政府的权威,而不是合作网络的权威,政府的权力向度不是多元的、相互的,而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这种模式下的城市管理主体党政不分、政府管理职能宽泛化、模糊化、政府市场服务意识淡漠化、缺乏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管理方式行政化。

  (二)城市管理观念存在不适应的地方

  在我国城市管理工作中,虽然开始从“重建轻管”向“建管并举”转变,但“三分建、七分管”的指导思想还落实不到位,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城市建设轻环境保护,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利益主导轻环境主导等思想还没有真正扭转过来,在不

  同程度上存在管理因利益松手,规划向开发让路,环境为建设放行的问题。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不文明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负责的工作基本是原有城市其他管理部门不愿干的活,并把主要的职责定位于街头无证商贩,同时强制措施(即立法)跟不上,致使工作陷入停歇状态,没有扩张力、没有推动力、没有更新城市容貌的激情,而无证的街头商贩是每个城市最难管理的一个角落,这个角落里有老弱病残,有下岗职工,有农村来的打工一族,基本是弱势群体,让老百姓同情,因而是工作力度加大就会遭来质训与谩骂,其他的工作方法(如劝告、思想工作)又解决不了问题。

  (四)市民的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由于社会人口流动加快,城市人口动态性强,构成日益复杂,这部分人群

  多以个人经济利益为追逐的根本出发点。一旦加强城市管理与个人的私利出现矛盾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带进了城市空间,由于受到经费、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城市文明的宣传教育机制难以形成。因此,我国城市管理应“以人为本”的方向虽然明确,但真正实施起来往往举步维艰。目前,市民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但与城市的发展水平相比,部分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还不够强,维护环境、爱护城市的主人翁意识还有待提高。少数市民缺乏法律意识,对执法队伍的检查采取逃避态度甚至抵制举动,在日常行为中还存在随地吐痰、乱扔乱倒等现象,甚至有一些人肆意偷盗、破坏公共设施,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我国城市管理的难度。

  二、完善我国城市管理中的对策与建议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21世纪将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如何在面临巨大挑战与难得机遇时提升我国城市管理水平?这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我

  国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升我国城市管理的水平。

  (一)转变城市管理模式

  现在我国城市管理模式是典型的行政主导型的管理模式。由于城市内部原因如城市发展和外部原因如城市竞争之间竞争的加剧,这种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现代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综合国内外各种现行的城市管理模式,经营型城市管理模式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发展。经营城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城市的一种新理念,其核心是将城市当作最重要的国有资产,用企业家经营企业的理念进行运作,以实现城市建设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我国大连市按照“不求最大,但求最好”的城市发展思路,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经营城市,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的成功之路。同样地,选择经营型城市管理模式,必然要求我国城市管理者树立经营城市的现代理念:

  经营型城市管理模式不仅仅要求我国城市管理者转变现有的城市管理理念,还需要改变现有城市管理中政府管理职能宽泛化、模糊化的弊病,提高市场服务意识,提升优质服务能力。新型模式下的政府管理方式必然要抛弃原来以行政审批为主的办公形式,缩减审批程序,减少暗箱操作,杜绝腐败的源头。

  (二)加强城市管理的公众参与建设

  科学的参与制度是以人为本思想和民主管理思想的本质要求和体现。广泛的公众参与有利于城市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听取不同城市利益相关人的多种利益需求,政策透明公开,有利于监督;有广泛的公众支持基础,有利于执行。同时,参与制度也是一种防治腐败和经济节约的城市管理方法。建立科学的城市管理参与制度,要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公众参与意愿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三)创建服务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我国城市管理中的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纷繁复杂、涉及多项学科的既艰苦又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在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任务更加艰巨,对建设好城市和管理好城市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队伍显得愈加重要。

  1、从严治局,提升队伍政治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形成人人思进的氛围。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地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执政为民教育、党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法制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增强执法人员做好执法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广大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2、深化改革,提升城市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只有深化改革,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才能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机械办案的积习,才能使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有机统一。

  (四)培育具有现代素质的市民

  培育具有现代素质的市民是城市文化建设的关键。市民是城市的主体,是城市社会文明的创造者和体现者,也是城市文化的载体。城市市民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一个城市的形象。没有现代素质的市民,现代化城市由谁来规划?由谁来建设?由谁来巩固和发展?一个充满小农意识和市井习气、封闭保守的城市,是无法成为一个现代化城市的。所以,我国政府必须对市民进行大力的宣传与教育,使之不断地增强城市意识、开放意识、法制意识和现代生活环境意识,促使城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精神风貌,有浓郁的崇文意识、有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此外,要重视人才培养、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利用机制,这样才有助于城市现代化的建设。

  突出“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思路。在城市规划思路中,应将“人”的发展放在城市发展放在城市发展的首位,强调“以人为本”,关注如何更好的为“人”服务,提高生活质量。要认识到正是城市在提供全面性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方使得城市对“人”以及“以人为中心”的经济社会活动形成吸引力。从宣传入手,激发广大市民对本身生活的城市建设发展的参与感和工作积极性,使得每一位市民都能真正将个人的奋斗目标同整个城市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结束语

  21世纪是城市世纪,我国已进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新阶段,加快城市化建设是我国必然的战略选择需要。而在城市化进程中,只有加强我国城市管理工作,只有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的加强,城市化才能健康发展。参考文献

  [1]吴开松:《比较城市管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尹艳华:《现代城市政府与城市管理》,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尤建新:《现代城市管理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4]谭善勇:《城市管理概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5]秦甫:《现代城市管理》,上海:东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四篇: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长沙县城管局吴军

  近年来,县城星沙城市规模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今年全面实施县城管理体制改革后,工作重心下移,建立“两级管理、三级服务”、“市场化、网格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新模式,逐步形成了系统化、常态化的较为成熟的城市管理体制。但当前我县城市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创新思想,转变理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我县城管工作尚存三大问题

  (一)管理体制的问题

  1、城市管理下放街道后,条块结合、责任分解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例如考评办在考核街道范围内门店店外经营时,街道就认为责任应该在城管局执法大队。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移交体制不畅。如新建的绿化带在施工方一年的养护期过后的状况达不到物业承包公司的交接标准;经开区内还有几条道路未能实现管理移交;县城桥梁在移交时大部分找不到建设资料等。

  3、建设工程项目一系列前期审批手续时间冗长问题。园林绿化建

  设具有季节性的特点,市政道路维修维护受天气等因素制约,因此前置审批也要服务好项目建设。

  4、国土、规划部门应尽快选址设定大型渣土消纳场。渣土消纳矛盾多,协调难度大,也没有正规的零星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导致随意倾倒现象屡禁不止。

  5、街道、社区应把如何长效保持提高市民素质放到一个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城市管理质量正在上台阶,只有有效改善部分市民的一些不良生活习惯,良好的城市形象才能得到一个长效的保持,才能得到一个全面的反映。

  6、与城市基础设施有关的部门之间过于强调自身利益,建设过程中的相互默契不够。例如有的部门在建设时需要破坏其他部门的设备设施,但在完工后既不通知也不修复,造成了市容缺陷和安全隐患。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存在的问题。

  1、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问题。一是今年已开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有部分项目资金得不到落实。二是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投入太少。以往我县每年不足400万元市政设施维

  护经费相比较38平方公里的城区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今年虽然追加了800万元用于市政设施零星维护、1500万用于城区十五条主干道的维护,但这只是在还历史欠账。

  2、下水厢涵、桥梁、涵洞自建设投入使用十几年以来从未做过维护,城市排水能力差,安全隐患较大。我局已将这些维护项目向政府申报了2012年财政投资计划项目。

  3、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场2010年6月底暂停使用后,周边村民上访依然不断,9月初市政府也明确批示明年年底后将不再接受我县的垃圾处理。所以我县的垃圾填埋处理的形式异常严峻,重新启用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迫在眉睫。我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根据设计还可填埋生活垃圾100万吨,按现在全县每天产生400—500吨生活垃圾量计算,还可以使用5—6年,但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将处理场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农户进行拆迁;二是做好渗滤液处理工作,使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同时强化周边环境监测。

  4、园林绿化建设档次、品位不高,面积建设投入较市里少得多,设计、绿化层次、视觉感观力不高。我县建成区绿地率39.9%,人均公园面积5.1平方米,相比其它园林县城都相对不高。规划和设计未能有效地反映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植物品种较单调,一些绿地缺乏必要的园林建筑小品,公共绿地中服务设施不足。在绿化建设标准上,我县为100元/平方米左右,而长沙市的绿化建设投资标准一般在300元/平方米以上,投资标准低往往影响绿化建设的档次和品位。今后应加大绿化建设投入力度,提高绿化建设投资标准,通过改造或新建各种绿地,提高绿地率,通过规范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资质门槛,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应加快通过长沙县绿规审定,坚决执行绿规确保县城绿地率。应通过加强园林科研培育,提高我县绿化地方特色。

  5、城管执法难度大,违章建筑、流动摊贩,噪声扰民等问题突出。如城区流动摊担较多,尤其是长期在星沙城区40多个贩卖哈密瓜、烧烤的新疆少数民族摊担,依仗敏感的少数民族身份,极不配合管理,执法难度又特别大。这些问题必须堵疏结合的方式才能解决,一是街道要加快划定流动摊贩集中经营点规划流动摊贩经营,给出政策出口体现人文关怀;二是城管执法、民族宗教、公安、街道联合执法,强力取缔不服从管理的摊贩。

  (三)城管局人员、机构配置问题

  星沙无论是人口规模、建成区面积、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都达到了一个中等城市标准,而我县城市管理机构、人员等方面仍维持在普通县城的水平,尤其是市政、园

  林、环卫、渣土等4个管理部门,工作量、工作要求与人员配置、机构设置、经费投入不相匹配。

  二、我县城管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

  1、小机构管大事。我县县城建成区38平方公里,城区人口接近40万人,县城与城市管理有关的事务基本上都由城管局164人管理,其下设的科室和二级机构共13个,但除执法大队外都没有行政级别。而反观比我县规模小些的其它区县,园林、环卫、市政等行业管理部门基本上都达到了副科级以上的级别,分别都有百来几十号人。

  2、重建设轻管理。县城每年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都在十个亿以上,而每年的城市设施维护投入仅几千万。按照现代城市“三分建、七分管”的发展理念,重建更要重管。

  3、做事多,表扬少。城市管理事务繁杂,矛盾多,尽管城管工作年年在上台阶,但离县委政府和市民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城市管理与维护就如同一户人家的保姆,不论她事做得再多再好,主人总有不如意的地方。

  三、正确认识目前存在的困难和现状,要取得新的突破必须加快在思路上实现“三个转变”。

  1、加快由行业操作者向行业指挥者的转变。在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是加大事务权对街道的下放力度,能下放的一步步全部下放,包括15条主干道的维护以及所有背街小巷的市政维护。二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城市管理事务市场化、公司化运作,城管局仅仅只成立一个小型维护队及时小修小补破损路面。三是集中精力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制定城市管理的远景和近期规划,完善城市管理制度、标准和分行业的管理规范等管理体系。四是指导各街道和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城市日常维护。五是采用科学、准确的方法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考评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2、加快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由单兵作战向部门联合出击的转变。充分运用城管委的大平台,发挥街道、社区、职能局等骨干单位作用,通过更多沟通、协调、协作、联动来增强城市管理工作合力。如扬尘治理、噪声整治、违章建筑、违章停车等工作需环保、建设、公安、交警等多部门联合管理和执法;渣土消纳要规划、国土、街道等多部门制定并确保场地,街道、社区、城管等多部门参与管理;市民素质需街道社区落实提高;绿地规划需规划局尽快制定等。

  3、加快由注重做事向注重想事的转变。城管局作为全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站在代表县委政府的高度,将重点放到机制、方法的研究和业务指导创新的大方向层面。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多研讨、多与外地交流,合理引进先进大城市的城市管理新理论、新方法,并逐步试验推广,努力建设县有国际化视野的幸福星沙。

  四、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与创新过程中,有效结合“三种意识”,努力提高“三种能力”。

  1、有效结合“全民城管意识”,努力提高“公民教化能力”。我们将坚决贯彻“全民城管”理念,主导深入开展“全民城管”系列活动,扩大“全民城管”的影响力和号召力,通过长期的法制宣传、市民教育、互动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与意识,实现市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的转变。

  2、有效结合“完善城市功能、服务发展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与水平的能力。完美的城市是市民的期望,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载体,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完善县垃圾处理场、园林绿化景观、垃圾站、公厕、路灯、市政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工作,在设计深度和施工质量上把好关,特别是要讲究科学的设计和施工方法,彻底改变以前园林绿化栽单行树、断头树,市政道路小洞不修修大洞等弊端。

  3、有效结合“国际化视野的意识”,提高“最佳人居环境的管理能力”。城市建好了,更要管好。国际化视野具体到城市管理上就是如何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让城市适宜投资创业和居住生活。我们已经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今后要进一步自我提高到以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最高标准来管理我们美丽新城。

  五、从完善管理的角度出发,提三点建设性的建议。

  1、加强资金投入,一是落实已开工项目资金来源,二是加大园林、市政等单面积建设成本。

  2、配强专业技术人才,市政工程、园林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人才我局奇缺,同时又是当务之急需要的。

  3、升格园林、环卫、市政、渣土等行业管理部门机构级别,便于有更高权威性开展工作。

  第五篇:浅析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目录

  一、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概

  述.................................................................................2(一)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概念.......................................................................2(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及作用...................................................2二((((三(、一四会、一二三)计)人会会计)))管员管计人管管员理理保理理人体体制员管理法制障制面双体制度不不临的重制的不不现完健到适问身状.............................................................................3善...................................................................................3全...................................................................................4位...........................................................................................4用...................................................................................5题.....................................................................5份...............................................................................5(二)当前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归属关系不适...........................................5(三)与政府部门履行职能不相适应...........................................................5((五四))监督惩弱罚化

  力监管度不不到够.......................................................................................6位.........................................................................6四、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建议及对策.................................................................6(一)转变会计人员的管理体

  制...................................................................6(二)加强政府对会计人员的宏观管理.......................................................6(三)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7(((五考献:...............................................................................................................9浅析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会计工作是经济生活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渐深入,我国会计管理体制也经受着严峻考验,其中尤以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最为引人注目,由于过去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各种配套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保障不完善,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会计工作需要。对此,我们需要认真总结实际会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尽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管理体制,从体制上、制度上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探讨新形式下完善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存在问题;对策;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财政工作的不断重视,我国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但是,经济体制改革越深入,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与现实经济生活要求的矛盾就越尖锐,深度改革迫在眉睫,通过对现存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分析,对如何建立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理论探讨。

  四五六)))加加大加强管强会理对计、力会人度

  计员严工职业格奖作道惩的德制监建结文度.............................................................7督.......................................................................7设...............................................................8语.................................................................................................................8参

  一、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概述

  (一)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概念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会计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会计管理体制得以形成和存在的基础,也是会计管理体制借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具体形式。它是指一定的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时期根据自身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介入会计活动,对会计人员及其从事的会计活动进行干预、干涉、控制所做出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上的安排,对本国或地区的会计人员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的方式,它是会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实质即是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归谁管理、会计人员直接对谁负责的问题。

  由此看出,会计管理体制具有动态性,即是说,它可以根据现实的经济环境和要求进行适应性的调整和改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已成为经济管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加强会计管理监督工作,提升会计为经济社会服务的效率。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是会计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成为会计管理工作的难点。

  (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及作用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会计管理体制形成和存在的基础,突出强调了人的要素在会计工作中的特殊重要性,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由谁进行科学管理,如何保证单位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发挥会计工作的职能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无疑给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和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十五大提出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准(即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指明了企业今后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但是,由于我们处在新旧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新的体制尚未完全确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社会监督体系还不健全,致使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许多企业,由于投资主体不明确,所有者主体的缺位,投资代表人的不具体,对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中,由于内部控

  制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预算外资金管理混乱,“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以

  及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较为突出,不但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而且为各种贪污腐败等经济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这些问题反映在会计上,则表现为:会计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部分单位会计工作基础薄弱,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某些单位的滥收滥支,挥霍浪费,贪污挪用公款,违法犯罪现象屡见不鲜。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等现象屡禁不止。因此,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监督约束机制,是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改善会计人员理财环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也是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会计核算则是财务管理的根本,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投资人的投资决策,影响企业的资金成本,机会成本,进而影响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从美国安然公司的丑闻,到中国银广夏的暴露,以及郑百文的重组,无不说明,会计信息的失真给会计工作的教训是沉重的,要彻底扭转国有企业“厂长成本”,“经理利润”和“59岁现象”,进一步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使企业完全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对国有企业的会计机构进行改革。

  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现状

  (一)管理法制不完善

  首先,它与现行法规相抵触。《会计法》和《公司法》明确规定了企业财务负责人及各类会计人员的任免权应由董事会和经理组成的企业管理机构决定,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外部集团无权直接干预,这恰好与会计人员委派制相抵触。其次,它有悖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我国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已充分认识到行政干预企业的管理和协调需要花费巨大成本的问题,以及由此引起资源配

  置与利用的低效率,从而做出了减少对企业行政干预的重大决策,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转变政府职能,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组织,这不仅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会计人员委派制显然是与这一目标相违背的,它直接干预了企业的劳动用工权和人事管理权,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决策。第三,它不符合我国会计改革的目标。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信息不仅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而且还要满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会计人员委派制强调会计作为政府代表而对企业实行监督,并不重视会计在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面的作用。第四,它与国家审计构成重复监督。国家审计是政府接受人民委托而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而会计人员委派制下的会计也是代表人民(政府接受人民委托)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

  另外,《会计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也就是说,会计人员的管理也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由于法律上盲区造成乡镇农村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不顺,,形成乡财政部门不管农村会计人员,而由乡农村经营

  管理站管理农村会计人员的局面,造成会计人员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的缺陷,不利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的管理。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纵观目前有关对会计人员管理的规定,只涉及到会计人员取得从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颁发荣誉证书等。而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人员职称评定,会计人员社会保障及考核等均无具体规定;对会计人员奖励等虽有规定,但没有兑现,这些现象产生不良后果。

  现举例如下:关于会计职称评定问题,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会计人员取得初级和中级职称要参加公开考试,成绩合格才取得资格,这比由少数职能部门闭门造车公正得多,但是明确规定职称由单位聘任。会计的职能是反映和监督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他们既要维护国家

  利益又要维护本单位利益,具有双重责任,如果他们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不维护本单位利益,甚至坚持财经纪律,不与单位领导一致;那么他的职称聘任可能就泡汤了。为了个人利益,致使他们在强权之下屈服,损害国家利益的假帐层出不穷。高级会计师的评定上,也存在不公正、不公开的现象,高级会计师的评定要向全体会计人员敞开大门,不实行公开考试,难免会计主管部门暗箱操作,易生腐败现象。再者,目前的高级会计师评定标准,只对地市级以上单位的会计人员评定职称有利,高级会计师的选定对象成了少数几个会计人员,形成矮子里面拨将军局面。对县及县以下会计人员而言成了高不可攀的职称,致使基层会计人才不能脱颖而出,不能施展才华,造成不能公开公正选拔高级会计人才。造成会计干部队伍不稳,会计长期从事会计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原因是:从事行政工作的,晋升职务的机会大,随着他们从科员提拔为科级、处级至高级公务员,他们的政治待遇、工资待遇随之提高。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如不按职称套改工资,他们只能靠随工龄的增长、国家增薪政策才能提高工资待遇,甚至到退休也难享受同工龄副科级公务员的待遇,由于物质利益驱动,这必然造成会计从事几年会计工作后改行,不利于形成稳定的会计人员队伍,留不住人材。

  (三)保障不到位

  首先是法律上保障不到位。《会计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自

  1989期间,财政部会计司组织的全国《会计法》实施情况抽样调查情况显示,对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的现象诸多,打击主体是单位领导人,打击形式多样。

  如借竞争上岗机会将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下岗分流、“炒鱿鱼”,在评职称,加工资时予以刁难等,这种现象到现在仍然存在,而对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而言大多数是“胳膊扭不过大腿”只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全国近十年来惩处单位领导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案例比较少。其次是工资待遇上的保障不到位;在这一点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对会计人员工资保障得比较好。但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工资待遇比较差,更无养老金等

  社会保险。按西方经济学家的观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的人都是经济人,而经济人的本身是自私自利,甚至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损人利己。“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由于会计人员社会保障不到位,为了

  一个利字,会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为了单位利益,做起了假帐。

  (四)管理体制不适用

  当前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全相适用,其管理范围仅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及国家控股的公司、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而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中会计人员管理无能为力。其原因是这些单位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为偷税漏税等,老板使用自己的人当会计,造成假帐流行。此外,一些单位领导授意、指使、强令财政管理范围内的单位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造假帐,为其提升政绩。综上所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没有把会计人员从各单位(或企业)中分流出来,也就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不能适用当前经济发展,必须对当前这种会计管理体制实行改革。

  三、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

  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用人单位自己管理为主,即各单位自主设置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人员并对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制度建设权在财政部门,这种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易造成诸多弊端。

  (一)会计人员双重身份

  会计人员双重身份是指:会计人员一方面作为单位的职工,既要代表单位正确核算#精心理财,另一方面又要代表国家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制止违法违纪行为。在这种体制下,会计人员隶属于所服务的单位。因此,尽管《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方面的职权主要是,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事务,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但由于现行管理体制的局限性,会计人员仍处于两难境地,难以

  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有些会计人员也就!情不自禁“地选择了单位利益。

  (二)当前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归属关系不适

  长期以来,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一直是实行松散型管理,即不管人事任免#职务晋升,也不管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对会计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理显得也不够直接,而会计人员因坚持原则受到单位领导和同行排斥打击报复时,财政部门也很难对其实施有效保护由于监督职能弱化,特别是事前事中监督不到位,服务与监督就成为“两张皮”,甚至只有服务没有监督。

  (三)与政府部门履行职能不相适应

  与政府部门履行职能不相适应;当前政府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多停在诸如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的发放会计证年检,有时偶尔也会有一些人员培训等具体繁琐的事务管理上,至于监督检查职能则很少。

  (四)惩罚力度不够

  《会计法》第五章规定的法律责任,大多以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为标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节规定了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用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发证机关吊销会计证。在现实中,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不少是受单位领导的指使,要求所在单位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进行处罚是难以实现的!在很大程度上,这条规定形同虚设。而以“情节严重”作为界定标准,通常都得不到严格执行,而是从宽处理或不予处理,使得财务人员存有侥幸心理。正因为法律后果不严重,法律不具有足够的威慑力,才使得财务人员敢冒违法犯罪的险,而博得领导之欢。如果财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就可能引起领导的不满,自身的前途或经济利益将会受到不小的损失。相反,如果他按领导的要求去做,不但不会有任何损失,反而会受到领导的信赖和重用,即使有一天事情败露,也不会有很严重的后果。财务人员经多方考虑,权衡利弊,通常都会采取“丢车保帅”的做法而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五)监督弱化

  监管不到位

  会计工作涉及到企业的资金运转,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转以及企业的快速发展,就必须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不过当前会计监督工作并没有引起企业相关领导人的重视,所以也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造成企业财务信息失真,给会计工作的开展带来阻碍,一方面,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经常发生,这就会使得会计工作的运行出现问题,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情况,使得企业制定的计划缺乏科学的数据根据“此外,正是因为监督的缺失,使得会计人员缺乏监督,就会导致会计人员因为自身利益而造假会计信息,严重影响到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进而损害企业的利益和信誉”另一方面,会计工作导致的腐败现象逐渐增加。企业的会计工作与企业的财务工作相关联,一些会计人员由于缺少监督导致的企业的腐败现象逐渐增加,这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同时也影响了正常的财务工作。

  四、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建议及对策

  (一)转变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是建立会计人员委派制。会计人员归属财政或审计职能机关独立领导,机关和企事业的财务人员都从这里聘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建立一个财务人员委派单位,任何机关企事业的财务人员统一聘用,不能擅自从非委派单位聘用财务人员。用人单位向委派单位缴纳聘金,委派单位向财务人员配发工资“资金等一切福利待遇。

  2.是实行财务人员轮换制。委派单位可以不定期的轮换会计人员的工作单位,随时检查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财务人员定期向委派单位报告工作单位的财务状况;但注意汇报结果应严格保密,委派单位将检查情况与财务人员的汇报情况进行比较,以强化监督制约作用。

  (二)加强政府对会计人员的宏观管理

  1.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以适应企业资金配置。当前企业的资金配置主渠道,决定了政府必须对会计工作包括会计人员进行管理。从国际上看,一个国家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范围和

  深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市场的特征,如果企业直接融资是资金市场的主要特征,那么会计工作可交由民间社会管理(包括会计标准的制定)。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国的证券市场有了一定发展,但企业资金来源主要还是银行(特别

  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投资”银行在资金的筹集和分配中起着主导作用。由于企业资金配置的主渠道是间接融资(主要是国有资金),而不是直接融资,因而尚不具备由民间管理会计工作的条件,由政府管理会计工作,这是与我国企业资金配置的基本方式相适应的。

  2.要继续探索会计人员人事制度的改革模式。这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而问题的关键是要改变会计人员“双重身份”的状况。当前,各地试行的会计委派制度是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有益尝试。会计人员的委派制,能较好地解决会计人员“双重身份”问题,并符合中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精神。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政府委派的,需建立科学的治理机构,而会计人员统管统派正是规范进入市场的法人行为的强力制衡机制,它可以较好地解决会计人员“双重身份”及财政部门对其执法监督难问题!在委派会计制度下,会计人员在多元利益主体(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等)中不属于任何一方,而是处于多元利益边缘,实施特殊服务行为,肩负依法公正处理各方利益的使命,这种体制使会计人员不会偏向多元利益主体的任何一方。

  (三)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

  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新修订的宪法规定,公有制在我国的各种经济成分中占主体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体现。会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在加强国有经济管理及实现宏观调控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会计工作要对所有投资者负责,其中对国家资本金保全及增值增效更要负责。因此,政府部门对包括会计人员管理在内的会计管理工作不能削弱,而要加强,这也是与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

  (四)加大管理力度

  严格奖惩制度

  首要的是审查任职资格。除了审查业务素质之外,主要是审查财务人员与派驻单位领导之间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防止会计不公的情形出现,消除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共同犯罪的隐患。设立与改革后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配套的奖惩制度,并保证得切实的贯彻执行。

  对依法律法规办事的会计人员,对其成绩应给予肯定,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财务监督有突出成绩,并为国家挽回大量损失的会计人员,应给予奖励,并大力宣传,鼓励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能,提高其依法办事的积极性。对不履行监督职能的,放纵企业领导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应严厉惩处。

  (五)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

  1.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能够使会计人员相对独立地行使监督权。在以往的会计管理体制下,会计只对本单位领导负责,使会计人员的监督权与会计工作的管理权出现“两张皮”难以依法理财。做假账、编假报表现象屡见不鲜,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影响政府宏观决策。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将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工资发放及业绩评定权等从单位分

  离出来,使会计人员能够相对独立地行使监督权;杜绝随意查阅“修改”调整会计资料和会计数字等现象,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完善会计人员的考核监督体系,创新会计职业教育的培训形式。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十分重要。但是,由于岗位的特殊性,社会和单位也要加强对在岗人员的考核监督。要定期检查会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他们的账目是否清晰、相关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规情况;要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考核监督体系,并以此作为他们职业晋升、待遇提高的主要依据。尤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问题要予以高度关注。过去一段时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错误倾向。因此,要强化会计人员继续学习的动力机制,将学习情况和个人发展结合起来,提高他们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要认真选择培训教材,针对高级、中级、初级人员的不同情况区别甄选;要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培训机构与师资选择的要求和标准必须细化;把好培训的考核关,根据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培训什么考核什么的原则,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只有真正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会计管理工作才能继续向前改革。

  (六)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这一职业的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品德,它

  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正确处理会计事物的行为规范,是调整会计人员职权与职责之间相互关系的思想武器,对委派会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培训,使广大委派会计人员不但懂得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而且还要懂得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准,逐步树立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风尚。

  五、结语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工作组织的科学化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经营战略、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法规。其宗旨是完善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益。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会计人员工作承担更多的工作,这对于会计管理人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更好地发展,应该对会计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改革,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如果不能够及时解决会计管理人员工作中的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我们必须认识到会计人员管理工作对会计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性,不断完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参考文献:

  ①②③④⑤⑥曾繁荣、刘小淇、刘家玉.在新形式下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浅析[D].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0.王

  蓓.探索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构建[D].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2010.马艳秀.浅谈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D].新疆新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2.张树梅.浅谈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J].法治经纬,2009,07:23.郑建国.论如何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D].河南大学淮河医院,2010.王晓华.从社会化角度分析会计人员管理制度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352:114-115.9

篇四:城管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双60”大城市战略决策,努力打造人民满意大城市,实现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城市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城管局和下属四个副科单位仍然都是事业单位,作为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具备主体执法资格,下属各单位也只是委托执法,执法过程中面临很多法律问题和矛盾。建议成立城管执法局与城管局合署办公,从体制上解决城管执法主体问题,以适应管理大城市的需要。

  二是城市管理资金瓶颈仍然存在。城市管理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撑。尽管财政不断加大城市管理资金投入,但城市配套设施依然很难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城管工作人员的装备较差、待遇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管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建议财政加大城管经费投入,建立财政优先支持机制,确保城管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三是城市管理考核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城管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核,但目前我市城管工作实行的是条块式管理模式,城管工作经费没有集中管理,导致出现奖金能够兑现,但处罚不能到位的现象。建议修改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增加内容、细化责任,增强操作性和权威性。并建议将城管局下属单位和城区五个街道办事处城管办的业务经费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流转拨付,确保奖罚到位。同时请求预安督查考核专项经费80万元,用于奖励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四是部门协作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各职能部门对城管工作支持不够,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传递和共享,面对矛盾和问题时,各职能部门片面地强调自身的困难、注重自身

  .的利益,工作中相互推诿,城管功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建议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城市管理联动和协作机制,实行全方位管理,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合力。

  五是对房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监管乏力。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多数开发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没有规划建设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下水道不通、路灯不亮、绿地不足、垃圾成堆的现象比比皆是。建议将城管局参与城市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的审批,确保房产开发项目建设中的市政、园林、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

  六是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建设步伐急需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是应用多项现代科技实现的先进城市管理方法,使城市管理的区域达到精细化、管理部件的内容数字化,管理事件的处置精确化。实现城市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变,进而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质量和水平。建议参照试点成功城市的做法,在我市启动并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

  七是城管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市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彰显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的高低,当前我市大部分市民是属于农民进城,还没有完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在卫生意识、城市意识、文明意识上还存在较大差距,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压力。为此,建议宣传、教育、广电、文化等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多层面,按照政府指导、舆论引导、学校教导、社会督导的方法大张旗鼓宣传城市管理各类法律法规,对市民进行社会公共道德意识和城市文明意识的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市民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促进其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的养成,争取其对城管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中的阻力,营造良好的城管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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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城管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城管中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城管中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城管中队是城市行政执法机关之一,也是行政管理中最直接了解社会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机关。今天,城管中队当前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不足,我们可以概括如下:

  一是城管中队人员编制片配不足。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领域扩大,城管中队的人员无法满足当前的任务量,多数城管中队也缺乏人手,分配不均,无法做到有效的配置,显示出人力物力紧张的状况。

  二是城管中队工作负担过重。由于人员编制片配不足,个别城管中队面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只能分头处理,工作量大,负担过重,影响当前的工作效率。

  三是城管中队技术力量不足。大多数城管中队的技术手段过于简陋,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限制了城管中队的工作效能,也影响了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运行。

  四是城管中队能力和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城管中队缺乏责任意识,工作不到位,而且很难把当前个案处理到位,甚至会给行政管理带来不良影响。

  以上城管中队存在的问题都需要省市政府加大重视,进行规范、完善管理以及加强培训。只有彻底解决上述问题,才能更好地服务公众,保障社会秩序,守护人民权益。

篇六:城管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块,城市管理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管理水平逐渐提升,但是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交通秩序混乱,环境脏乱差,侵占道路,“马路市场”“马路工厂”,毁坏绿地,客运市场混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写乱画等等,究其原因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城市管理的体制不够清晰

  目前,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不够清晰,管理机构在国家建设部,到省里是建设厅,而地方则分成城管规划、园林、市政、房管等若干个职能部门,由此造成职责交叉,相互扯皮,发现都管都不愿意管,特别是对于“吃力不讨好”的事,谁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因此,在执法中这些职能部门往往出现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城市管理的一些问题何以根本解决。

  二、城市管理缺乏长效性,难点问题久治不愈

  由于城市管理的动态性、反复性,往往是“突击战”、“疲劳战”形不成长效管理的格局,一些长期困扰城市环境面貌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城市“牛皮癣”,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差等一些问题短时间内很难治理,加之,由于市民素质不高,一个人扫,几十个人扔,不采取有效办法,执法人员根本管不过来,严重影响市貌整洁。

  三、城市基础建设相对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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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市政设施不足与市民需求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如乱停车问题,主要是对停车场地没有长远的规划设计,公厕建设问题,数量不足,缺口较大,不仅给市民带来不便,给我们自身管理也带来困难,随意大小便的人多,环境卫生差。

  四、城市管理经费投入不足

  几年来,城市管理要求越来越高,一味追求高标准、高水平,忽视经费投入,特别做为国家级贫困县,没有经费做保证,建设高标准、高水平、档次高的文明城市很难,即使严重超负荷工作,也只能是穷日子过干净,跟发达地区的城市比根本比不了。

  五、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从我县执法人员整体状况看,年龄偏大,高化水平编低,高中毕业生能占上50%,高中以上学历的都是通过成人教育获得的证书,即使拿到大专证书,实际水平也只不过是高中生水平,初中学历占有一定比例,从人员组成上看,多数是城管监察转移过为打打杀杀的“老字号”,还有一些转业军人和职工家属子女所组成,办案能力处理分析问题水平还不高。

  针对上述存在的一些问题,我的建议和对策是:

  一是要转变思维,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现代化城市需要正确的城市管理思想作指导,创新管理理念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关键,具体要做到“五个树立”。即: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城市理念;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城市管理理念;树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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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考虑,协调发展的城市管理理论;树立依法管理和以德管理相结合的城市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

  二是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全力打造无缝隙管理平台。具体要做到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要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管理,要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和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新情况所提的新要求,修改、补充和完善,城市管理法规,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地方性法规。要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围绕长效管理,抓好组建城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常设机构,充实城区管理人员,设立社区服务站或延伸执法,派驻人力,全面管理。

  三是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努力提高行业监管效能。依法健全监管长效制度,运用法律的、行政的、市场的等综合手段加强行业监管力量,管理重心放到对养护、维修、保洁作业部门的指导、监督、考核、服务方面,制定相关的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招标办法,准入机制等营造一个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推行执法、市政、环卫、绿化、路灯五位一体的市场化监管作业模式,防止执法队伍“吃杂粮”,杜绝以罚代管现象。

  四是以提高执法队伍水平为目标,加强城管系统内部管理。要改革现行体制,适当改善管理人员的经济待遇,要建立严格的人事录用制度,尽可能把一些作风正、文化高、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政治优良的人才充实到队伍中来。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要加大考核、监督、奖惩等配套制度建设,通过制度的制订调动积极性、主动性。要将城管部门的设置尽可能与行政区域相配套,密切—3—

  各部门关系,解决“看得见管不着”城管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而伟大的工程,责任重大任务艰辛,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问题存在,所以要以发展变化的眼光,看问题、解决问题,抓住变化规律,改善城市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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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城管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2019-10-11摘要:加强城市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城市管理的好坏,直接制约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关系?民群众的?产?活,直接影响城市的对外开放和投资环境。如何加强科学管理,全?提升城市管理?平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关键词:城市管理

  问题

  对策

  建议?、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1.对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作中,往往是“重建设,轻管理”,重视“硬件”,忽视“软件”。如车辆乱停乱放乱闯,城市??癣得不到根治,流动摊点、娱乐噪声扰民,公共绿地和空地被侵占等等。这些现象,不仅有建设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管理的问题。2.城市管理的法律体系不完整与城市管理制度的制定?民主、公开和公正并存。我国城市建设和管理没有?部综合的法律,还没有形成体系,更满?不了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的需要。与此同时,我国城市管理制度的制定往往由?政主管部门具体制定,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可。由于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缺乏公开性和民主性,没有普通公众的参与,因?制定出来的管理制度往往缺乏公正性。群众的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在城市管理制度很难得到体现。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主要表现在:?是规划滞后。在城市规划中,没有配套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数量充?的公益设施。?且,由于规划的严肃性不够,监管?度不?,已规划了的公益设施也不能保证建设到位。?是市区道路?络不畅。市区“断头路”,“丁字路”较多,交通拥挤处没有??过街天桥,造成道路交通堵塞。三是道路地下管线建设滞后。如电信、供?、燃?、电?等没有配套到位,经常发?开挖现象。四是公益性基础设施不?,?帐太多。如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沿街果壳箱设置等远远达不到要求。4.城市管理缺乏长效性。由于城市管理的动态性、反复性,加之管理?员和经费的不?,城管?员在城市管理中往往是打“突击战”、“疲劳战”,形不成长效管理的格局,?些长期困扰城市环境?貌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地遏制。5.城管执法环境差,执法难度?。在众多的?政执法部门中,城管执法的难度是最?的。???由于城市管理的对象成份复杂,?些??化程度较低,法制意识淡薄,认为??不偷不抢,做?意不违法,当执法?员依法进?管理时,跟执法?员胡搅蛮缠,甚?破??骂,阻挠执法。另???因为城市管理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部分??活确实困难,以流动经营作为谋?的?段,?些市民尽管强烈要求有?个优美、整洁的?作?活环境,但?受同情?驱使,盲?同情违章经营者,??指责城管执法?员,在?定程度上助长了被管理者的抵触情绪6.背街?巷、旧?区仍然是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弱项。从整体情况看,城区主?道路?建设和道路两侧建筑、绿地、微景观建设等均取得了较?进展,城市?貌有了很?改观,但是,城市中的背街?巷、旧居民?区因为维护经费投?不?、改造速度较慢等原因,?化、破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美观,阻碍了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7.城市管理体制仍然需要进?步理顺。主要表现为市与区、区与街道、村(居)在城市管理中分?还不细,职责还不很清楚。在绿化管理??,园林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不是同?机构,如遇到破坏绿地或砍伐树?等问题,园林管理部门因为没有执法权,?法实施有效管理。8.市民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步提?。由于部分市民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长期规划、管理制度等认识不?,部分市民素质较差,导致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作中,遇到了?些阻?。随意践踏绿地、砍伐树?情况时有发?,故意损毁公共设施屡见不鲜;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摊点等?为,都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了城市良好形象。9.社会参与程度不?。?前的城市管理已呈现“?城管”格局,单单依靠政府部门难以彻底实现全?的城市管理,?由于宣传、教育等??的原因,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认识和参与程度、以及市民素质不?,?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企业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不?,还没有完全引?竞争机制。?、加强城市管理的对策与建议1.提?各级领导对城市管理的认识,把政府履?城市管理职能摆在突出的位置。?先,要确定城市管理优先的战略地位。其次,要把城市管理纳?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政府?标管理。实现城市管理?作计划与任务,定性与定量,务虚与务实的?略性调整。2.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能。根据我市区划调整的实际,结合城市管理?作的实践,城市管理必须实?“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络”的体制。3.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公益设施建设。在我市新?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抓紧进?城市道路交通?络、供?排?、环境卫?、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作。根据规划及时建?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项?库,以规划建设的时序来安排指导基础项?建设的先后顺序,切实改变项?建设的随意性。

  4.建??效能的城市管理运作机制。?是要建??标管理责任制。?是建?社会参与机制。三是建?综合考核监督机制。建??政监督机制,把城市管理绩效作为考评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政绩的主要指标。建?舆论宣传监督机制,利?报纸、?播、电视等?众媒体,?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5.强化市民教育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1)坚持以?为本,?泛、深?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是?切?作的最终决定因素,城市管理的效果最终取决于市民素质的提?。必须坚持以?为本的原则,运?各种途径和?式强化对市民的宣传教育。(2)建?健全执法保障机制。?是财政保障。?是城管执法公安保障。三是强制执?保障。6.加快旧城改造,解决背街?巷、旧?区存在的遗留问题。背街?巷的破损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影响了居民的?活,建议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城区所有背街?巷进?梳理排队,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条解决。7.进?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1)职能定位要准确。?先在形式上,避免?向两个极端:即事?巨细、统办统揽的职能定位极端;全盘推向市场、由市场主宰的职能虚位极端。合理的职能定位,?是能体现出宏观指导性,如订?法律规章、颁发政策等;?是能体现出市场性。(2)价值取向上,应该体现出“强其所应强、弱其所应弱”的职能定位。(3)在组织机构的数量上,应该体现出精简性。在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中,应按照最低数量原则设置部门和职位,科学地分解职能,减少职位设置,杜绝闲职和冗员,做到每个职位都定事定责。加强综合执法。城市管理中专业执法部门较多,有?政执法职能就要成?执法队伍,不仅政出多门,?且横向配合与衔接?直是?个薄弱环节。按照城市管理内在统?性的要求,加强综合管理势在必然。8.加强精神?明建设,努?提?市民素质。从城市管理来说,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所以归根结底还是?的问题,加强精神?明建设,提??的素质,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策。?明城市需要?明市民,要建?明城,先育?明?,?的思想道德和科学?化素质决定其精神状态。要把市民的?明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明活动,作为城市管理和精神?明建设的基础。9.坚持依靠?民管理城市,提?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程度。要管理好?座现代城市,必须坚持以?为本,依靠???民来管理,要注意调动各??的积极性。10.实?数字化城管,精细化管理城市。利?信息化?段和移动通信技术?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城市的所有城管部件和城管事件信息,促进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的信息化措施。城市管理是?项复杂的系统?作,也是?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实际,更新理念,?胆探索,勇破难题,加快实现城市长效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不断优化区域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活?平的提?,城市管理?益显?出其民本、规范、服务、效率的特征,城市管理?作必须从全新的?度、更?的起点,来审视、反思和完善。注:本?为?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场?关。0好?章需要你的?励你需要服务吗?提供?对?服务,获得独家原创范?了解详情期刊发表服务,轻松见刊提供论?发表指导服务,1~3?即可见刊了解详情被举报?档标题: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被举报?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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