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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4篇

时间:2023-12-27 14:32:01 来源:网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同志们:刚才,张鹏同志通报了全县内部单位安全维稳及应急处突有关工作情况,既分析了形势、指出了问题,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4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篇1

  同志们:

  刚才,张鹏同志通报了全县内部单位安全维稳及应急处突有关工作情况,既分析了形势、指出了问题,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红星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讲了非常中肯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逐项抓好落实。在两位同志讲话的基础上,我围

  绕“为什么召开本次会议和下一步怎么办”两个方面,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为什么召开本次会议

  关于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县上每年都要召开若干会议安排部署和强调,内保工作也属于安全维稳范畴,为什么还要召开如此大规模的会议,主要是基于当前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

  从安全生产方面看,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令人触目惊心。在中央和各级领导空前重视的背景下,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隐患多、执法弱、问责软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究其根源是思想上麻痹大意、监管责任夯得不实、隐患排查治理走了过场、责任追究打了折扣。血的教训再次为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看似平稳,但一些小事故也偶有发生,尤其是道路交通和集镇消防等方面的隐患很多,而且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停留在“运动式”的专项整治层面,长效机制仍未形成,始终让人感到心里没底,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怎么给人民群众交代!

  从单位内保方面看,全国各地围攻和打砸机关单位、滥杀无辜、报复社会等极端事件也是屡有发生。这些年来,我县之所以没有发生类似事件,一方面是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社会治安环境得到优化。另一方面是“运气”成分。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各单位内保工作基础非常薄弱,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很不牢靠,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还很多,这些都会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一旦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加强单位内保工作刻不容缓!

  正是基于上述形势和问题,县政府才决定召开本次会议。目的是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同时也是一次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培训,以便于大家把安全生产和单位内保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真正让群众感到安全,让县委、县政府感到放心。

  第二,内保工作下一步怎么办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当前,单位内保工作面临三个方面的巨大压力和严峻考验。一是反恐形势不容乐观。年初以来,国内发生了一系列恐怖暴力犯罪案件,血的教训警醒我们:恐怖活动离我们越来越近。而且,现在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强,很难排除暴恐分子隐藏或流窜到县境内的可能,防范恐怖活动的形势不容乐观。二是极端暴力犯罪频繁发生。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一系列冲击机关、学校、公安等极端暴力事件,有些事件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影响非常恶劣,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三是县内不稳定因素很多。尤其是一些带有极端思想的人,在征地拆迁、医患矛盾、感情纠纷等方面,因一些不合理诉求不能被满足,很容易引发报复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这三个方面的形势,务必引起大家高度重视,采取过硬措施做好单位内保工作,坚决防范不安全事件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任务。单位内保工作,要重点抓好“七防”:一是防火。当前,各单位在生产生活用电、用火等方面隐患很多,极易引发火灾,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二是防盗。虽然过去一直在抓,但随着社会治安好转,一些单位及干部防盗意识有所弱化、防盗措施不全不严,必须予以强化。三是防闹。现在有些人存在“一闹三分理”的思想,为了解决个人诉求,动不动就纠结一伙人去“闹”,甚至还殴打当事人、打砸办公场所,这是一个新趋势,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公安机关要依法坚决打击,有诉求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决不允许闹事滋事。但在公安机关控制事态之前,单位内部要做好防范,防止人员被殴打或办公场所被打砸的情况发生。四是防暴。在防范暴恐案件上,整个社会层面的防范由综治和公安部门负责,但单位内部安保必须靠自身,只有“专群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防范效果。五是防黑。就是防范黑客攻击,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很多干部职工在这方面的防范意识不强,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泄露了机密、触犯了刑律,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六是防邪。当前,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活动猖獗。必须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并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坚决防止邪教组织渗透,这既是保障单位内部安全的需要,也是保障政治安全的需要。七是防毒。一方面,要防止不法分子投毒,尤其是水源、自来水厂和单位食堂,要重点防范。另一方面,要防止毒品危害,尤其是与财物接触密切的岗位,要坚决防范干部因吸毒引发的重大经济犯罪。各级各部门务必把这“七防”作为内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一“防”都不能忽略。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要在夯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上下功夫。一是在“人防”方面,要重点解决好领导有人管、内部安全有人保障的问题。会后,各单位要尽快确定安保人员,如果单位人手不够或难以满足需要,应该聘请专业保安,有一个保安就多一份保障。公安局也要加强研究和指导,进一步壮大保安队伍,提升保安综合素质。二是在“物防”方面,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标准要求,不折不扣地配齐必要的设施设备。从长远看,该加固的围墙要加固、该设置门房门卫的要设置、该购买保险柜的要购买,加强这些物防措施有备无患。三是在“技防”方面,信息化和智能化是“技防”手段的发展趋势,必须作为重点予以加强。各单位要结合“智慧石泉”建设,尽快把电子监控等技防平台建起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防范能力和防范水平。会后,由政府办牵头,会同综治和公安部门,就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夯实责任。重点是夯实两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夯实领导责任。严格实行单位内部安全“一把手”工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一手抓中心工作,一手抓单位内部安全,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二是夯实监督、考核和问责的责任。主要由综治办、公安局、监察局和考核办来负责。下一步,重点是健全两项机制:第一项是考核机制,把单位内保工作纳入安全维稳考核范畴,并加大分值占比。同时,考核的赋分、定档以综治办和公安局的打分评价为准。第二项是问责机制,会后,由综治办牵头,抓紧完善单位内保工作责任追究及一票否决办法,进一步明确问责的情形、档次、程序和结果运用。在具体实施上,由综治办和公安局提出问责建议,由监察局按程序受理查办,并对外公示。通过健全这两项机制,进一步夯实责任,倒逼各级各部门把单位内保工作真正重视起来、落实下去。

  第三,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怎么办

  (一)认识再深化。虽然安全生产工作年年讲、月月讲,但各级各部门的认识并不一定完全到位,有些人总认为安全生产是小事、抓经济社会发展才是大事。但实际上二者同等重要,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没有生产安全就没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保障群众的生存权,既是以人为本最基本的体现,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如果连生命都无法保障,何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二是没有生产安全就没有健康的市场经济。事实证明,凡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区域,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就越突出。况且,没有安全健康的生产条件,企业不可能持续正常生产,而且还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保持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所以,习指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三是没有生产安全就没有社会的长治久安。这些年,因劳动条件恶劣而引发劳动纠纷,以及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引发的劳动关系激化,进而发展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这类案例层出不穷。在我县,因安全生产事故致死致残的情况也有很多,留下的孤儿寡母和残疾人,生活艰难、令人痛心。还有这些年接诊的矽肺病人,维权难、医疗费高,还不能纳入合疗报销,这些都将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希望大家从这些角度重新审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落实再用力。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隐患多、执法弱、问责软等问题,归根结底是落实不力造成的。这几年,我们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隐患排查不细致、隐患治理不彻底、安全生产执法不严格,该罚款的没罚到位、该关停的没关到位、该问责的没问责到位,安全生产违规成本太低,导致一些镇、部门和市场主体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措施不硬,长此以往,必定会出问题。下一步,必须在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问责上狠下功夫,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尤其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市场主体,要严查重处,该吊销执照的要吊销、该关停的要关停、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却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单位及个人,该党政纪处理的要处理、失职渎职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让他们受到惩罚、付出代价。尤其是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一定要抗得住压力、顶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决不能发生“权大于法、情干预法、钱左右法”的问题,一旦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三)问责再加强。重点要不折不扣地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十个一律规定》执行到位,通过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倒逼市场主体、监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监察局要就“十个一律”落实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该纠正的要纠正、该处理的要处理。今后凡是死亡一人的事故,都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严格按照“十个一律”规定处理处罚。同时,查办案件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举一反三、治本管长远的目的。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和单位内保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尤其是下半年还将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安全维稳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更高的要求。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大家能够真正重视起来、主动担当起来、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排查隐患、抓好治理,强化保障、夯实基础,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真正使安全维稳工作心中有底、胸中有数。会后,请陈华同志牵头,安排“两办”督查室、综治办和公安局,就今天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确保会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篇2

  为深入推动党员干部全面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浓厚氛围,xx镇“三举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作,xx镇成立以书记、镇长为双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站股室负责人、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落细落小工作职责,确保此项工作上下有人抓,里外抓得紧。

  二是全域开展宣传,推动工作落地。xx镇通过微信、安监QQ群、张贴标语、悬挂横幅、LED屏显等方式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镇干部、企业主体、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整治工作落地。并于8月10日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全镇干部、9个行政村村两委人员开展知识测试活动,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三是深入开展排查,做好隐患整治。适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农村消防、道路交通、危化物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领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查出的安全隐患,为构建平安和谐xx打下良好基础。xx镇多举措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根据省、州、市统一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xx镇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密切部门协作、开展执法检查四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工作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工作组成员,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领导,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领导小组下各个专班,负责本行业系统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由镇安监办牵头,制定不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三管三必管”的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牵头人,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各分管领导、各部门,确保工作有抓手。

  三是密切部门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在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后,有安监办牵头,各部门通力合作,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20余次,极大地保障了xx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本行业领域范围内执法检查工作,对于发现存在的隐患,要求有关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定期查看工作整改情况,直至销号,确保工作整改到位。

  通过各项工作开展,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xx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总体向好,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篇3

  日前,集团办公室印发《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遵照落实。

   《方案》指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为,适应企业组织管控模式调整和整体改制上市形势任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形成职责明晰、制度完备、管理科学、监管有力、运行高效,与现代大型综合能源服务集团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围绕煤炭、电力、天然气等主要产业板块,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杜绝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透(突)水淹井等一二级重大非死亡事故,确保安全基本面稳定;坚持“管理、素质、装备、系统”并重,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能力,持续推进安全严管常态化,严控零星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年度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近三年平均水平之下。力争实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年;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和安全基础管理建设,坚持“四化融合、七措并举”,推动装备升级、技术进步、一优三减,持续转变生产方式。建设智能化采掘工作面19个。实施集团公司信息化总体规划,建成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持续推进安全“三基”工作,创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不低于总数的80%,力争全覆盖。

   《方案》明确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按照上级行动部署,结合企业产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编制“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分2个专题和8个重点领域和N个其他领域深入推动实施。分别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电力安全专项整治、煤层气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铁路(船舶)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N个其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方案》明确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集中攻坚(2021年)、巩固提升(2022年)四个阶段进行。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导检查、注重行动成效。(淮河能源报记者)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贵州省、铜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坚持预防为主。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四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有关部门(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有关部门(党组)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印《公众应急安全知识手册》,联合教育部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工作。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县安委会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中共铜仁市委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党组)负责,以下均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推动出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中国邮政沿河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坚决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加大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努力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防治工程,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到 2022年全县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关停退出。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2022年底前,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个以上。建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遏制煤矿事故、降低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三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现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五是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七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防灭火(消防、森林防灭火)安全整治。消防: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县教育、民政、文体广电旅游(文物)、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努力到2022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森林防灭火: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沿河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大力推动森林消防专(兼)职队伍建设。(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公路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努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努力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路、水运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邮政: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中国邮政沿河分公司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上交通:加强辖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码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码头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城市客运:加强交通运营管理,健全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渔业船舶:强化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和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防范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的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水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2020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落实燃气工程按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及工贸行业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努力到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县工业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工贸行业企业:一是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进一步摸清搞准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三是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工业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完善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做到一人一档。实施民爆行业无(少)人化专项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县工业商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客运架空索道和涉氨、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特种设备标准体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县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和事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旅游安全整治。强化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满意旅游行动和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加大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针对沿河旅游的风险特征,推动加快文化和旅游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建立旅游医疗与安全急救、旅游危机管理与游客反应快速应变双重旅游救援系统。依托“行游贵州”旅游安全预警提示系统,加强对游客的预警提示和信息发布。研发“互联网+安全”管理模块,建立完善旅游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乡村(农村、农业园区、饮水)安全整治。农村: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关注农村、推动农村的工作合力。发挥乡镇站所和农村党组织服务职能,推进乡村安全文明,提升农村安全治理水平,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业园区:一是完善农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农业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二是规范农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农业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强化农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三是开展农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农业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四是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夯实农业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按职责分工负责)。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地质灾害防治。积极配合重点区域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县城所在地、重点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全面夯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基础,扎实抓好已建成的隐患点自动化监测点运行和维护管理,努力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稳步提升地质灾害技防能力;完成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有效提升全县防灾减灾水平。(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等,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安委办报告;2022年12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安委办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何支刚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田兴国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专题、专项整治分别成立专题组、专项整治组,负责组织领导对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由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应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安委会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适时进行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制度机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城风险防控、事故灾害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县级财政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资金,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领城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互联网+安全监管”项目建设和人才培养、安全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安全发展示范等建设。县级专项资金设立及管理具体由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研究提出经费管理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努力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强化安全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和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重大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出台政策措施,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

  (四)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双控”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自动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推进“互联网+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督导。县安委办、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六)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等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强演练评估。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及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快速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七)严格问效问责。开展专项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地质灾害督导工作内容,确保取得成效。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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