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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换届工作要求(2篇)

时间:2023-07-29 13:20:03 来源:网络

篇一:党委换届工作要求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严肃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希望大家喜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5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

  “17个不准”:

  在严禁拉票贿选方面,要做到“3个不准”:

  第一,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

  第二,不准贿赂代表。

  第三,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在严禁买官卖官方面,要做到“2个不准”:

  第一,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第二,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

  在严禁跑官要官方面,要做到“2个不准”:

  第一,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第二,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在严禁违规用人方面,要做到“6个不准”:

  第一,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第二,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第三,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第四,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第五,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第六,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在严禁干扰换届方面,要做到“4个不准”:

  第一,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第三,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第四,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5个一律”:

  第一,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第三,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第四,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

  基层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组织实施。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程序规定,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建立工作预案,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充分做好调查摸底,随时掌握选举动态,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防止各类影响换届选举情况的发生,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肃组织纪律

  换届期间,严禁拉票贿选。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宴请、安排消费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关照,在选举过程中搞拉票等非正常组织活动;严禁请客送礼、私自向党员或群众代表赠送钱物,空头许愿等贿选活动;严禁借换届之机,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群众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或做出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妨害破坏选举的行为;严禁指使配偶、其他直系亲属和朋友等干扰选举人意愿的行为;严禁参与或指使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的行为;严禁编造传播小道消息扰乱选举,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严禁在选举现场进行宣传、拉票或其他可能影响选举人意愿的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工作纪律

  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大力宣传“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要求。换届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具体指导,防止并及时制止非正常组织活动或违规操作现象,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措施,防止选举失控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篇二:党委换届工作要求

  

  党委换届选举注意事项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委换届选举注意事项,希望大家喜欢!党委换届选举注意事项

  (一)、基层党组织选举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按期改选的原则、二是民主推选候选人的原则、三是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原则、四是差额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原则。

  (二)、基层党组织的任期

  1、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2、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3、提前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第一,委员会任期未满,但委员发生缺额较多,使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第二,委员会严重破坏党的纪律,拒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第三,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

  4、暂缓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第一,多数委员被派遣临时外出工作,无法按期改选的;第二,任期届满时,正值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的关键时刻,不宜立即改选的;第三,组织不纯、派性严重,或领导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需首先进行整顿,待具备了民主选举条件后再进行选举的;第四,新建立的单位,实行民主选举的条件不成熟的;第五,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改选的。

  (三)、选举前的准备

  5、党组织换届选举,应事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下一届委员会组成人选(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并经本单位党组同意后确定)和选举准备情况(选举方法、方式、时间),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进行。

  6、填报党的基层组织成员候选人呈报表。

  基层党组织一般设哪些委员:

  一般设组织、纪检、宣传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还可以设群工、统战、保卫(密)委员,委员人数少的,可以兼任。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确定:

  委员会委员一般应当成单数。

  支部委员会,一般3-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委员会,一般5-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5-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5-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四)、正式选举

  7、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含达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如达不到五分之四,则会议无效。

  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籍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8、党员大会的选举程序主要有:(1)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2)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3)推荐监、计票人;(4)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时注意事项;(5)投票;(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7)计票;(8)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签字并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9)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9、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取差额(一般差额20%以上)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委员会名单、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一般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10、选举办法草案

  中共xxxx支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本届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3)、本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x名,候选人差额为x名。候选人经支部全体党员反复酝酿讨论后,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4)、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5)、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达到或超过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

  (6)、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候选人从未当选的得赞成票多的候选人中确定,也可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以外另提候选人)。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7)、填写选票时,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栏内画“○”,不赞成的画“ⅹ”,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另选人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8)、候选人和当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9)、监票人由选举人推荐提名,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选举人推荐,主持人确定,或直接由主持人确定。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10)、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11)、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再收回更改。

  (12)、选举结束后,选票整理封存,未经组织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选票。

  党委换届选举的意义

  做好基层换届选举工作,是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党在基层统治基础的关键。基层组织,不论是村居委会还是基层党组织,都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和为民服务中心,作为工作人员的基层群众组织的干部们是党在基层的坚强骨干力量。我们的基层大力推进民主,改善服务水平,提高了为民办实事的质量,体现了我党好政策在基层的实践落实。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基层组织的干部严重脱离群众,甚至贪污腐化,无恶不作,仗着权力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丑化了党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威信,严重削弱了党在基层的统治基础,严重影响了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本次基层群众组织的换届选举,是让群众实践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出德才兼备的基层干部的大好时机,也是清除那些害群之马的大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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