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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方案】台安县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5 08:20:04 来源:网络

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鞍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鞍人社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保方案】台安县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医保方案】台安县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

保障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鞍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鞍人社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及医保、新农合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集中检查整治与坚持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着眼于“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大检查整治力度,为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实现医保、新农合事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检查整治内容

对全县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2011年初至2014年末发生的医保、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三、组织机构和分工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安县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李国瑞 副县长

副组长:孙跃东 县人社局局长

杨德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员:张中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宏民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县人社局工会主席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县医保局局长

杜金辉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孙跃东(兼),副主任:杨光、黄斌(兼)。

(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县人社局负责整个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2.县监察局负责督导和违纪案件查办工作。

3.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新农合相关政策情况及医疗行为合理性的认定工作。

4.县医保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定点机构执行就医管理规定和“三个目录”情况的审查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对医保基金使用合规性的认定及检查整治工作的必要经费提供保障。

6 .县公安局负责对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和立案工作。

四、检查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纳入县属检查整治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有:

(一)县级定点医院(4家)

恩良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结核病防治所。

(二)镇场、街道办事处卫生院(15家)

八角台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原正骨医院)、黄沙坨镇中心卫生院、高力房镇卫生院、韭菜台镇卫生院、西佛镇卫生院、达牛镇卫生院、桑林镇卫生院、富家镇卫生院、桓洞镇卫生院、新开河镇卫生院、新华农场卫生院、新台镇卫生院、大张卫生院、西平林场卫生院、洪家农牧场卫生院。

(三)定点民营医院(10家)

仁祥医院、同泰医院、博爱医院、同济医院、华仁医院、汇康医院、宝清医院、新协和医院、民生医院、辽中县精神病医院。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此次检查整治工作从515日起至今年年底结束。具体实施步骤分为自检自查、重点抽查和延伸检查三个阶段。

(一)自检自查(515日至715日)

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照《鞍山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鞍人社发〔201140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等政策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查。715日前将自检自查材料和整改措施上报县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自检自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且对所造成的基金损失能够主动上缴的,不再追究责任。

(二)重点抽查(716日至8月末)

根据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县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由县卫计局抽调的医务专家对重点时间段和重点医院科室的病历进行抽查审核。

(三)延伸检查(9月初至12月末)

根据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线索,县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延伸检查,对于检查中故意隐瞒不报的问题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监察局进行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定点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医保、新农合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县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县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

(二)及早部署,狠抓落实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立即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做到责任到位、任务明确,确保按时完成本单位的检查整治任务,并将组织机构、检查整治工作计划及时报县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部门联动,密切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积极行动起来。工作中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推进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按时完成检查整治工作任务。

(四)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主动纠错”,对各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要从调整完善内部职能和业务流程入手,强化考核管理制度,更好地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制和淘汰制,从发现的具体问题入手,及时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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