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科技方案】柳城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08 20:00:07 来源:网络

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对推进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创新型柳城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方案】柳城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科技方案】柳城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

转化行动实施方案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对推进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创新型柳城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1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150号)文件精神,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创新发展要求,推动大众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出成果、促转化、强产业”的思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现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深度融合,强化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把柳城打造成柳州主要卫星城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自主转化与成果引进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和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鼓励建立资本、技术、人才相结合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围绕重点产业、行业、区域,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企业试点示范,推动科研资源聚集产业发展需求,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辐射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探索形成市县、区联动、校院企协同、运行顺畅、协调有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到2020年,在县域内培育2家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建设1个支撑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引进17项以上科技成果在本县产业化转化应用,其中引进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项以上。

四、重点措施

(一)实施支撑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行动

围绕产业发展,挖掘企业的技术需求,梳理现有的科研成果,编制和发布的企业技术需求目录和适宜转化的科技成果目录,加强技术和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对接引导服务,通过“产学研”联合体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结合推进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重点围绕本地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相应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强对本地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的科技支撑。

牵头单位: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业区管委会。

(二)实施重点领域科技成果引进转化行动

围绕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特种钢、袋装螺蛳粉原料加工等新兴产业的培育方向,以及制糖、缫丝、化工、机械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需求,大力引进转化国内外高水平科技成果。积极开展区域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活动,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科技成果,消化吸收再创新,促成一批国内外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应用。

密切关注我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对规模下滑、增长乏力的行业和企业,有针对性的通过技术成果、人才引进,注入发展新动能,促进其转型升级;对处于培育阶段的行业与企业,着力从技术成果引进,扶持其发展壮大;对强优行业与企业,着力做好其技术成果保护工作,开展品牌与技术成果输出活动,促进其做大做优做强。

牵头单位: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

加强扶持我县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和专利预警分析,加快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强化园区人才引进的知识产权服务,培育建设县域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牵头单位: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区管委会、工商质监局、农业局、林业局。

(四)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

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促进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财政局。

五、长效机制

(一)建立运行企业为主体机制

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内在机制,引导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引导企业从战略层面加强技术创新规划,使企业成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主体。鼓励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区内外科技资源,加强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使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主体。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受益主体。

牵头单位: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区管委会。

(二)完善产学研资介合作机制

积极促进“产学研资介”结合,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基地。鼓励创新型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采取股份制、委托开发、成果转让、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方式,建立“产学研资介”战略联盟,优先支持联盟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牵头单位: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区管委会。

(三)经费保障

由县本级财政预算列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财政资金采用专项支持、后补助等方式,引导企业引进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和推动区内产学研合作就地转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给予绩效奖励性后补助。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相关补助标准和程序由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商财政局后参照自治区、柳州市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教育局。

(四)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考核办法

根据柳州市下达科技成果转化目标任务,建立县直部门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机制。探索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与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挂钩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力度,以绩效评价促进各级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工作的开展。

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绩效办。

六、组织实施

建立由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的县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办公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具体工作,统筹实施加强支撑产业发展、引进转化等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的各项政策措施。

推荐访问:科技成果 实施方案 转化 【科技方案】柳城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