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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意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08 20:00:07 来源:网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一区多园”发展模式加快推进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开发区)全面参与创建沈大国家自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区多园”建设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一区多园”发展模式加快推进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开发区)全面参与创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新开发区加快发展的总体部署,强化高新开发区对区域经济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将高新开发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打造成为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载体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为阜新转型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是“十三五”期间高新开发区发展的核心任务,以“一区多园”发展模式为载体,建设和完善液压装备及配套、农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氟化工、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同时,围绕高新开发区为核心区,选择一批产业基础条件较好、创新资源比较丰富的产业园区纳入高新开发区。到2020年,实现“一区多园”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高新开发区引领辐射能力大幅提升,高新开发区成为全市自主创新的引领区、创新创业的核心区、高新产业的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1.市级统筹,园区主导。由市级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分园区管委会主导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一区多园”管理不涉及分园区的领导、管理和财税体制,不涉及分园区的设立、变更、调整,不涉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调整。

2.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将高新开发区建设成为辐射带动能力强、引领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核心园区,各分园区建设成为差异化发展、各具特色的创新型产业园区。

3.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统筹配置全市优势资源聚焦“一区多园”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平台、技术、人才、项目、资金等要素流动和资源共享,形成“一区多园”共赢发展模式。

二、主要工作

(一)明确产业定位

高新开发区重点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各分园区实施差异化发展,重点培育特色产业,形成互惠互利、协调联动的发展格局。

(二)建立准入机制

纳入高新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的分园区均为依法依规设立的产业园区;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职能,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分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划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有明确的主导产业方向,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较为完备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创新管理模式

有效发挥国家级高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首批选择确定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阜新市细河工业产业基地2个产业园区纳入高新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

各县区政府是分园区建设、管理和发展的责任主体,主导分园区的建设发展。经批准纳入“一区多园”管理的各分园区,其原有园区名称和产业定位保持不变,对外允许加挂高新开发区分园牌子,各分园区统一冠名为“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X产业园”,在对外宣传推广中可统一使用国家高新区标识,提升整体品牌形象。

(四)完善政策措施

1.高新开发区内各产业园区,全面享受国家、省、市现行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人才政策以及投融资政策等。

2.分园区共享核心区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资源。分园区企业在国家、省各级各类项目申报、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享受高新开发区企业同等待遇。

3.鼓励支持“一区多园”范围内的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对省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研发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高新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县区政府及分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阜新市高新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并负责沟通协调高新开发区与各分园区之间的工作。

(二)完善扶持政策

完善高新开发区产业促进政策和科技扶持政策,市政府将在用地指标、科技创新资源上向高新开发区适当倾斜,积极帮助分园区争取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各分园区所在县区政府在机构编制、土地保障、政策扶持、项目布局等方面要加大对分园区的支持力度。

(三)建立会商机制

为及时协调解决“一区多园”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将建立阜新市高新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协商制度。各分园区要安排一名副主任负责“一区多园”建设工作,并指派一个业务部门承担具体业务工作。

(四)完善统计工作

各分园区管委会负责汇总整理反映分园区发展的有关数据,分别报送至所在县区政府和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延用既定的口径报送统计数据,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口径汇总“一区多园”合并统计数据,上报火炬中心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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