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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北海市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13 10:00:08 来源:网络

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厅精准救助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发〔2016〕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北海市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北海市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厅精准救助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发〔2016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开展以城乡低保整治为重点的精准救助年活动,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构建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打下坚实基础,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救尽救。按照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突出社会救助功能特点和制度定位,向困难家庭及时提供救助,确保所有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获得救助,强化动态管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切实发挥救助制度托底保障作用。

——坚持“凡进必核”。强调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必须经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要完善全区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拓宽核对信息数据来源,确保核对数据客观、真实、全面。

——坚持公开公正。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社会参与和监督,加大社会救助信息披露和公开力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坚持属地管理。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强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的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应直接受理救助对象的申请,并负责100%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公示并提出审核意见。

——坚持统筹发展。围绕改善民生主题,做好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做到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坚持城乡同步推进,统筹区域发展,确保救助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形成高效互动的综合救助格局。

三、主要目标

20161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把在享低保对象全部纳入精准识别范围。通过“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精准识别救助对象,把符合低保条件的100%纳入保障范围,一户不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00%清退,一户不留(进);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骗保和项目保、拆迁保等现象,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精准救助工作目标。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精准识别低保对象。针对我市部分县区、乡镇(街道办)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骗保、错保等问题,从20162月至6月对全市在享低保对象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采取入户调查和信息比对方式核查低保家庭收入、财产、人口变化等情况,全面检查低保申请受理、调查、公示、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多房有车、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领低保、低保对象死亡后未及时停保等违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动态管理常态,监督检查到位,全面提高我市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要充分利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成果,对被识别为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继续按标施保,定期复核;对被识别为非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进行复核复审,看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符合条件的续保,不再符合条件的清退;对被识别为贫困人口但还没有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乡镇(街道办)、村(居)委干部(含驻村干部)要对其宣讲低保政策,引导其提出低保申请,经审核审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要切实做到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市民政局计划于第二季度拟定我市城乡低保提标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促成年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三)强化“五关两公示”,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规程,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强化审核结果公示及审批结果公示。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定期跟踪核查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变化情况,及时精准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1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1次。凡是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一律退保,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全面推行低保申请无纸化审批2016年我市分两批推行低保无纸化网上审批,合浦县作为第一批从1月份启动,市辖各区和涠管委作为第二批计划于7月启动。合浦县在先行先试的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为市辖各区提供借鉴。各县区要完善低保信息系统数据,通过低保信息系统管理发放低保资金,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五)充分发挥核对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跨部门核对工作机制建设。在与公安、人社、税务、房产、公积金等12个部门联网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与银行、保险等部门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年内争取把通信、电力等居民消费支出信息数据列入核对范围,提高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今后,凡是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

(六)做好随机抽查相关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计划招募一批大学生志愿者于暑假期间对全区14个市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市抽检1个县区,从被抽检的县区随机抽取100200户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边民补助等受助家庭,通过入户调查、电话了解、邻里访问、查阅审核审批资料、信息核对、征求救助对象意见等方式对市、县区开展精准救及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评价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是否准确、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是否及时、是否专款专用等。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为调查队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对调查队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七)加强社会监督平台建设。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公开公示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将低保政策、保障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核审批程序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在各级政府网站、民政网站上公开;对低保家庭在民政网站上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保障金额等。要完善低保经办人员或村(居)委会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县区、乡镇(街道办)低保经办人员或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的,县区民政局要100%入户复核。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方位、多途经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八)完善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制度。年内,自治区计划出台《广西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和财产认定办法》、《广西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广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市、县区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治区相关政策出台后,市、县区要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拟订当地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制度。

五、时间安排

精准救助年活动从20161月开始至2016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市、县区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层层部署,为顺利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创造条件、打牢基础。

(二)排查整治阶段(26月)。开展以“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为主题内容的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对照救助条件,对全部救助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全部清退,做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精准救助。

(三)随机抽查阶段(79月)。自治区民政厅计划暑假期间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对各地开展精准救助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

(四)复核审查阶段(1011月)。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组织专项督查组对部分县区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情况进行抽(检)查,民政厅抽检县区数30%以上。

(五)总结巩固阶段(12月)。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及时报送工作经验或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将及时推广各地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精准运行、改革创新、科学发展。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区民政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以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委、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县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年内召开1次以上),统一认识、凝聚力量,研究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完成社会救助年度工作任务 。

(二)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县区民政局的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是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受理低保申请,100%入户调查,及时组织民主评议,认真审核并按规定公示,签署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审核意见,报县区民政局审批。县区民政局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要严把低保审批关,审批前应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入户抽查,认真做好低保对象认定工作。

(三)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乡镇(街道办)要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综合服务平台,落实专人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及转办工作,明确部门分办及转接流程,建立社会救助申请人与市、县区社会救助部门经办人对接机制,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及透明度。

(四)强化责任追究。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分清并细化县区民政局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严肃处理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绩效考评。自治区民政厅计划将精准救助工作列入设区市绩效考评体系;各县区也要把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人领导、有人担责、公平高效。

(六)强化社会救助宣传。各县区要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和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成效,让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多一些了解,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形成人人参与、广泛监督的氛围,消除个别违法违规案件的负面影响,弘扬和释放社会救助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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