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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主要问题及对策4篇

时间:2023-07-19 13:50:03 来源:网络

篇一: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主要问题及对策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摘要: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社会治理总目标。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城市基层社会管理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能够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促进我国城市的发展步伐。

  关键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对策

  引言

  描绘“中国之治”愿景、彰显“中国之治”优势、部署“中国之治”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前不久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省域治理的支撑在市域,市域治理的重点在城市,城市治理的基础在基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提出,要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1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存在问题

  1.1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目前,群众、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有限,加上现有渠道不通畅问题的存在,导致社会主体的诉求表达得不到有效回应,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矛盾。社会治理某些方面引入市场化机制后,一些治理参与方对利益的追求超越了对社会治理目标的追求,违背了社会治理的本质。此外,政府职能部门在职责权限划分上的交叉或不清也对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效果产生了不佳影响。

  1.2治理方式存在弊端

  从调研情况来看,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仍然以政策为主导,治理主体单一,并且习惯于采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对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务,普遍存在“以批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有些基层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把自己当成“官老爷”,凭个人经验和想法决策、下命令,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采用“土政策”“土办法”,讲“人情”,搞变通,执法不一,严重违背了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治理方式的老套、粗放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1.3引领社会治理方式和手段单一

  城市基层党建主要通过平台活动引领社会治理。通过调研了解、开展公益性活动、志愿活动、文化体育活动等,对触及与居民生活相对较深层次的组织动员、宣传引导、纠纷调解、矛盾化解等服务思路办法不多。同时,活动开展多以随机性的、临时性的、帮忙性的为主,党建引领治理缺乏机制化、常态化、系统化的安排。

  2基层治理建议和对策措施

  2.1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基层作为社会的基础细胞,基层治理的效果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水平。今年市委“一号文件”聚焦基层治理,就是市委大抓基层、大抓基础政策导向的充分体现,为加快我市市域治理现代化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我市市域面积小,随着“三城一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化率更高,这给城市管理也带来一系列现实问题,我们要把握城市治理这个重点,不断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给街道放权赋能,使街道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用好“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的协同机制,推动更多公共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切实为社区减负增效,少些形式主义的检查,多些为民服务的举措,完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真正让居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有效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2.2创新服务内容,拓宽基层社会治理渠道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是基层党建的基本要求。对于基层党组织而言,始终要把“服务”二字放在首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以服务为导向,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才能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西宁市基层党组织以做好物业服务为抓手,扩展了为民服务内容,有效满足了居民需求。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关乎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物业公司以盈利为目的,游离于社区治理之外,社区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没有有力抓手,影响到在群众中的威信。物业服务不到位、缺位等问题也困扰着老百姓,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不高。加强和创新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选派社区委员担任物业服务企业党建指导员、“红色物业”管理员,成立“红色物业”党支部,努力把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成为党组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红色物业”以“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主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基层党建与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稳定相融合,搭建物业、社区、居民三方沟通协调的“连心桥”。

  2.3构建开放安全的信息公开体系

  信息公开体系在开放和安全之间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即在确保数据和信息系统安全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实现信息的公开。这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还需要落实严格的信息安全制度,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群众的信息安全意识。譬如实行网格化管理的网格员,其只能查阅、访问推送到其个人信息终端的信息,并且只能上传、核对其自己办理采集的信息,对于主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则应对无关的网格员进行明确访问限制,以保障公众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不泄露。

  2.4强化治理队伍

  干部队伍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力军,直接影响社会治理的最终效能。新时代要为优化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一是加强治理队伍的学习培训,把中央的最新要求、社会的最新情况、工作的科学方法作为主要内容,提高队伍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二是完善基层干部队伍的奖惩激励制度,提高干部队伍从事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愿意投身于基层社会治理的优秀人才来得了、待得住、干得好。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代社会,发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相关人员应当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并且能够结合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出最为合适的治理措施,以此来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董克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重庆行政,2019(4).[2]胡春莲.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调研与对策[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9(3).[3]文丰安,王星.新时代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之理性审视[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4]陈勇,李呈,李甦.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挑战和应对维度[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4(4).

篇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主要问题及对策

  

  重庆行政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董克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加强和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有效回应这些新需要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分析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思考和提出解决建议,具有现实意义。一、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观念理念亟需转变一是误以“管理”替代“治理”。“管理”和“治理”虽是一字之差,但前者主要是一种组织、指导、规范、监督和纠偏,重在“监管”;后者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重在“协调”。但目前有些地区、部门仍沿袭以往“管理为上,一管了之”的官本位惯性思维,把社区居委会作为政府开展工作的一级抓手,而各类资源如人才、资金等依然向上集中,下放社区办理事项并没有完全实现“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事走”。二是理念发展滞后。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比,社会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合作激励机制等不平衡、不完善,甚至有些形同虚设,导致政府职能碎片化。比如一些地区出台有关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文件,大多由当地的综治部门一家拟定,各个部门之间协调沟通配合不够,其治理思路、内容、举措的整体性和针对性都有所欠缺,难以在街道、社区基层高效实施。三是社会认识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对社区治理认识不够,受陈旧“管理”观念的影响严重,把自己当成被管理的对象,主动参与不够,多半是高高挂起”的态度,还没有从传统的管理模式束缚中解脱出来,普遍缺乏自主治理、自主服务意识,的依赖思想在老百姓中仍然根深蒂固。例如化粪池的清掏、共用水管的修复等事项,本可以由辖区内居民和驻区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的,最终还是得由政府部门来兜底。(二)体制机制亟需理顺一是不该管的“越位”。长期以来,基层社会治理在机构设置、权限划分上主要沿用条块管理的做法,遵循垂直管理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条块分割式管理,管理主体与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对基层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普遍存在“以批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如小区业委会,本质上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反映意愿,并监督物管公司服务的民间自治组织,但属地街道又“被赋予”具体指导、监督、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召开、选举等相关活动的管理权限。由于很多小区业主群体间、业主与物管公司间各种矛盾突出,业委会成立困难重重,街道在其中左右不是人、费力不讨好。二是该管的“不到位”。有些该由政府兜底的事却没有管好,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稀缺,群众诉求渠道不畅,多元化利益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比如拆除违章建筑、整治流动摊贩、规范乱停车乱堆放、旧城改造等事项,往往因单一的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和有关职能部门有效的协作配合,缺乏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载体和机制,没有做到“疏堵结合”,无法管理到位,导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不尽如人意。总的说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存在职责不明、头绪不清、运转不畅等体制机制的问题。(三)要素支撑亟需夯实一是法律体系还不完善。面对城市社会形态的复杂性和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急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以保障,但目前基层开展城市社会治理大多是依据上级文件或会议要求,法律法规支撑力度不足,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二是组织架构还不明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和单位,但目前并没有真正明确总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以及相应的责任部门。以推进小区居民自治为例,过去一直是民政系统的业务范畴,现在又有组织部门牵头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推行区域共建“三项清单”,还有政法系统牵头推进“枫桥经验”实践,构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但是,在操作层面,由于各有关部门多头参与、多头管理上还缺乏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规划和组织,具体落实到街道、社区实施时往往各行其事、统筹乏力。三是权责匹配还不合理。在街道和社区一级,千头万绪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大都由综治工作人员承担,但他们既缺乏相应职权,又缺乏相应综合素质,应付业务工作已很吃力,要实施好甚至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动力明显不足。四是工作保障还不充分。目前财政安排给基层社区的经费有限,如某街道2019年下拨各社区工作经费平均为12.33万元,除去办公所需外所剩无几,而社情民意收集、群众呼声回应、实际问题解决等大量基础性工作一直处于“活多钱少、活多无钱”的窘境,社区开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受到极大的经费制约。(四)资源整合亟需加强一是部门联动不勤。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任务繁重,既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化协同治理、基本公共服2019年第4期45“事不关己,“有事找政府”

  46重庆行政务体系建设、城市基本设施维护、基层组织建设等经常性问题,也有应急处置、矛盾化解等突发性问题,需要协调统筹各部门力量协同处理。但目前存在着条块分割、部门各自为阵的状况。很多工作名义上有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但往往都是牵头部门“一头热”,其它部门“不来气”或“应付了事”。如社会矛盾化解,信访部门牵头抓总,大量行业性、领域性的矛盾纠纷却需要相应职能部门凭政策法规和专业操作实质性解决,导致“一岗双责”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文件纸面上和会议口头中。二是信息共享不畅。由于各部门统计口径不一和工作标准不同,造成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信息不对称、数据不一致、平台不关联。调研发现,在某区电子政务系统办公方面,社区录入各类系统多达17个,都是各职能部门分别开发、管理和应用,很多居民信息等分散在各个系统中,造成基层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结果却常常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三是资源利用不佳。服务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公共资源整合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方面政府投入的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甚至部分闲置,如很多地方的“24小时城市书房”,建成后热闹了一阵,后来却逐渐成为一些城市流浪者的夜晚栖身之所;另一方面相关社会资源未被充分激活,未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赢,如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公共健身设施、停车库往往不对外开放,只提供本单位职工使用,如此未惠及更多市民。(五)社会组织亟需壮大一是发展现状不理想。据统计,现存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多数是行业性协会、社团和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其中约三分之一活跃、三分之一维持、三分之一处于休眠,且公益类、慈善类社会组织不足10%,大多集中在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在为老服务、流动人口管理、为民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等方面少有涉及。比如在某街道2019年度社工项目征集、项目策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少许社会组织参加竞标,但在项目监督和项目评估等一系列环节中,却未能发现社会组织的身影,或者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有限。二是作用发挥不充分。即使是活跃的社会组织,有的行政色彩浓郁、有的活动经费缺乏、有的工作结构不合理,在数量质量、经济贡献、社会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都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存在巨大差距。二、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一)转变治理理念一是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解决基层治理“力量散”“管理乱”等问题。二是强化社会力量协同。破除“政府包打天下”理念,正视社会力量、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灵活运用购买服务、项目外包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介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可将统计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交给社会组织,道路修复、管网改造、绿化管护等工作交给盈利性的专业公司,从而达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双赢效果。三是强化社会公众参与。汇总收集本社区居民的构成、上下班集2019年第4期中时间、聚集活动地点等基础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社区群众宣传,深入群众与之沟通,全面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广泛了解、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二)健全治理体系一是优化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巩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三是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体系。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精细化管理重精患者,严格监测管理吸毒及患艾等特殊人群。四是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人员密集等区域场所的安全保障,提升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三)融合治理方式一是奉行法治。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依法开展选举、议事、公示等事务,努力推动城市基层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倡行德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良好向上的家风,强化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和社区成员行为准则,推动城市基层社区德治良性发展。三是推行自治。开展网格每日说事、干部每周听事、社区每月议事,以居民参与助推和监督社区事务等良性互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四)提升治理手段一是提高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智慧社区、智安小区等建设,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科技运用实效。二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加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好大数据作用。三是提高专业化水平。分类推进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提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各有侧重地提升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的科学性、制度性和专业性。(五)夯实治理基础一是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将涉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职能部门的人员、资金、设施等下沉进社区网格,按一员多能”目标原则,实现小事逐个解决、大事整体处置。二是建好用好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统筹推进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视频系统等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公安、综治、城管、安全、应急等信息资源,实现联勤、联调、联处。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将人员编制进一步向基层街道倾斜,尽量配强配足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社区建设等一线工作人员,着力加强社区网格“七员”的技能培训和队伍管理,严格工作质效考评,提升服务质量,强力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提档升级。作者: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党工委书记责任编辑:马健“一网多员、

篇三: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主要问题及对策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与面临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群众更加个性化、更加差异化的需求相比,在思想认识、治理能力、治理方式及干部队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认识陈旧。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认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二)基层基础薄弱。县级职能部门习惯性的将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和转嫁给基层组织,村(居)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

  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平安建设满意度长期不高与日常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三)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设计不够系统化。随着此次机构改革完成,县级综治部门被撤销,综治的联动机制没有有效衔接,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例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工作实效。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网格化管理的精准度不高,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在流动人口、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及时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收集的低端层面,深度开发应用不够。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化解少,对一些基层矛盾、信访问题,不少干部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采取花钱买平安方式解决,从源头破解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四)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基层从事政法综治等社会治

  理的专职人员较少,甚至基层派出所人员都严重不足,接处警大部分由警辅人员完成,接处警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专职网格员较少,专职人员待遇不明确,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结构明显较低,仅能应付部分工作,对于创造性、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二、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认真总结治理实践经验,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基层治理平台转型升级。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幸福驿站、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服务阵地,将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整合,打造政法小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二加快提升四位一体建设的协同化水平。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牵引,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举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鼓励各镇(区、街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打响基层善治的邳州经验、邳州品牌。

  (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不断完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在党建引领的总原则下,聚焦重点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资金、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治安政务服务。三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逐步将城管、交通、住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公共视频监控接入110指挥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信访三大信息平台,深化平安视联网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一网通管格局,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全面提升驾驭全局治安能力。

  (三)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一是拓展党建+模式,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区党建要融合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小网格、大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探索党建+群团党建+社工党建+网格员等工作模式,采取群众点单、社会组织接单、政府买单、第三方验单的公共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

  盖至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创新精准化服务模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一般人群、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精准分区分类服务管理。在扶贫、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创新方式方法,提供精准化社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三是实现技术智能化,以科技主导基层治理。科技从来都是基层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用智能化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科技含量,做大做强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投入保障。一是明确专项资金。要明确设立基层治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资金适用范围、扶持方式、使用原则、法律责任等,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倾斜,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效益。二是壮大队伍力量,凝聚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政法综治队伍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进修、岗位交流等培养机制,在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矫正帮扶等社会

  治理重点领域建立专门性从业入门培训课程。三是筑牢基层基础,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统筹推进网格化服务、心理疏导、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基层服务治理阵地建设,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共建共享基层治理平台,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最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和管理。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社会救助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基层社会救助逐步扩展到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帮扶与救助等业务,社会救助工作日益完善;但从基层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来看,仍然存在一些因素,制约着社会更加公平的实现。

  一是资金来源单一,救助广度深度受限。近几年来政府和慈善方面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虽然逐年见长,但是需救助的人员涨幅大于资金投入的涨幅,加之社会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是靠政府财政投入,社会筹资渠道少、数量小,来源较为单一;由于资金少,救助标准仍然较低,被救助对象生活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标准制定固化,救助公平公正受限。将家庭收入作为主要的确认标准,没有考虑家庭的刚性支出,致使许多家庭收入高于救助标准,但家庭刚性支出过大的群众无法享受国家应有的救

  助;将有无赡养人作为特困供养的确认标准,缺不考虑赡养人的赡养能力,造成一些有子女,但子女物质条件不高或者赡养能力差的老人无法纳入政府救助范围。

  三是项目实施单一,救助体系完善受限。我国当前虽然建立了以生活救助为主,生产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灾害救助等社会救助为辅的基本体系,但在具体实施中主要还是单一的生活救助,重在保障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其他专项救助仍徒有其表,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下列三点建议:一是扩宽筹资渠道,增强救助的广度深度。建立专项基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募捐,把社会救助的蛋糕做大,提高救助标准,确保救助对象接受救助后生活能得到明显改善。二是科学制定标准,强化救助的公平公正。建立复合型的救助标准,改变单一的以家庭收入,赡养人情况为主的救助标准,根据家庭实际收入情况建立复合型的救助标准,实现应保尽保更加公平公正。三是全面实施救助,完善救助的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施救助工作,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和更多得困难现象得到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公平的作用。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问题1: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编制少、不专职。

  在乡镇,分管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无法做到和人大主席、纪委书记一样专职,抓党建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无法保证。乡镇基层治理办、组织办、党校等机构没有实体化。人手少工作量大,乡镇班子成员不想分管组织工作,年轻干部不想成为组织员,优秀干部不想进入区委组织部。

  问题2:机关党建工作弱化。

  个别机关党组织设置不够规范,如职能变动,没有及时调整,个别支部党员已不足3名,但还继续保留,不能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机关系统党委虽有建制但没编制,从事日常党务工作的党务干部都是牵头单位的业务骨干兼职,造成缺少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务工作。有的机关党组织找不到以党建促业务的抓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两张皮问题,党建与业务难以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

  问题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薄弱

  两新党组织覆盖率低,组建党组织数量少,部分两新组织以经营业务为主,且少有管理层人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因此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平时没有正常的组织生活,没有固定的党员活动,三会一课不健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缺失,党组织形同虚设。

  问题4: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村支部凝聚力不强

  从目前我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干部现状来看,文化程度总体不高,做经济工作的经验也不丰富,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缺少懂经济、有头脑,有拼劲能够带领一方群众致富的领头人,导致村干部威信不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不强。

  建议1:科学配置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编随事走,与编办联合发文增加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编制。从精神上、物质上、政治上多关心关爱基层党务干部。

  建议2:严格对照党章,按照科学管理、有效运行的原则规范机关党组织设置。机关系统党委班子成员可以由改非领导职务且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担任,专门从事党务工作,解决有建制没编制问题。出台《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办法(试行)》,每年对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此外,每半年开展1次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专项督查,促进党建工作目标有效落实。

  建议3:通过单独组建、挂靠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加快两新党组织组建步伐。对两新党组织的班子管理、组织建设、党内生活等工作建立规范化指引和量化考核办法,加强监管,逐步把党建工作转向具体化、制度化。

  建议4: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镇党委书记和农村基

  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的责任意识,集中投放人力、财力、物力,推动形成一批集体经济示范村和明星村,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精准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助推精准扶贫,激活村级集体经济。

篇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主要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作者:董克明

  来源:《重庆行政》2019年第04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加强和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有效回应这些新需要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分析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思考和提出解决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一、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理念亟需转变

  一是误以“管理”替代“治理”。“管理”和“治理”虽是一字之差,但前者主要是一种组织、指导、规范、监督和纠偏,重在“监管”;后者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重在“协调”。但目前有些地区、部门仍沿袭以往“管理为上,一管了之”的官本位惯性思维,把社区居委会作为政府开展工作的一级抓手,而各类资源如人才、资金等依然向上集中,下放社区办理事项并没有完全实现“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事走”。二是理念发展滞后。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比,社会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合作激励机制等不平衡、不完善,甚至有些形同虚设,导致政府职能碎片化。比如一些地区出台有关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文件,大多由当地的综治部门一家拟定,各个部门之间协调沟通配合不够,其治理思路、内容、举措的整体性和针对性都有所欠缺,难以在街道、社区基层高效实施。三是社会认识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对社区治理认识不够,受陈旧“管理”观念的影响严重,把自己当成被管理的对象,主动参与不够,多半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还没有从传统的管理模式束缚中解脱出来,普遍缺乏自主治理、自主服务意识,“有事找政府”的依赖思想在老百姓中仍然根深蒂固。例如化粪池的清掏、共用水管的修复等事项,本可以由辖区内居民和驻区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的,最终还是得由政府部门来兜底。

  (二)体制机制亟需理顺

  一是不该管的“越位”。长期以来,基层社会治理在机构设置、权限划分上主要沿用条块管理的做法,遵循垂直管理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条块分割式管理,管理主体与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对基层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普遍存在“以批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如小区业委会,本质上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反映意愿,并监督物管公司服务的民间自治组织,但属地街道又“被赋予”具体指导、监督、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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