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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篇)

时间:2023-07-20 19:50:03 来源:网络

篇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1.切实把党管媒体原则,把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的要求,贯穿到宣传思想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决不允许搞“舆论飞地”“文化特区”;由宣传部门牵头抓好本地部门新闻舆论、文艺出版、社科理论和互联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导向正确。

  2.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全县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社科理论类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提前10天报宣传部门备案后,方可组政治方向。

  3.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4.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闻稿件“三审制”制度和社科论坛外请人员审批制度,对违规案例及时通报。

  5.各党组织要对辖区或本系统内各类思想文化社团加强管理引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

  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县委宣传部报备,自觉接受宣传部门的管理调度。

  6.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7.建立健全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8.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9.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调处置。

篇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每半年向旗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书面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专职党务干部为成员的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单位舆情和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局党组每年在局系统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向旗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局党组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党组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2、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文秘、保密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旗委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

  3、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局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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