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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流程图4篇

时间:2023-08-16 20:20:02 来源:网络

篇一:会诊制度流程图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会诊管理制度

  1、会诊的必要性: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通过会诊,可以使患者得到专科性诊疗建议,再经过经治医师综合性分析,可以得出最佳的诊疗方案。

  2、会诊人员资质及责任:正常上班时间,要求原则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也可由执业医师先会诊,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进行会诊确认签字。非正常上班时间可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会诊后,会诊医师负责提出本科检查、诊断意见及治疗措施,供经治医师参考。

  3、会诊分类及时限: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多科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8小时内完成;节假日或遇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完成。

  4、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即科内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即院内多科会诊、院外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5、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即会诊记录下同),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由护理人员送达被申请会诊的护士站或科室负责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如明确了被申请人的,如无特殊情况,被申请人应去参加会诊。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安排合适的人员及时会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申请科室,查阅病历,听取介绍,查看检查病人病情,书写会诊意见,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科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附:会诊工作流程表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医院

  会诊流程图(院内、院外)

  将会诊回执交回医务科保存

  完成会诊,填写会诊意见及会诊回执

  指定医院病人会诊

  外出会诊

  医务科指派会诊医师,持派出会诊通知单

  危重疑难病人

  经治医师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

  急会诊

  普通会诊

  科主任同意

  科主任同意

  会诊医师10分钟内前往会诊

  科内会诊

  科间会诊

  院内多科会诊

  院外会诊

  参与会诊,或参与抢救,填写会诊意见,或转科转院

  报医务科,安排会诊

  自贡光明医院

  会诊记录

  科室:病历号:

  会诊类型:□急会诊□常规会诊□多科会诊□指名会诊□请外院会诊

  姓名:性别:年龄:床号:申请时间:年月日时分

  患者病情及诊疗经过、申请会诊的理由及目的:

  被邀请会诊科别:被邀请医师:

  科主任:申请会诊医师:

  会诊意见:会诊时间:年月日时分

  会诊科室:会诊医师:

  外院会诊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名称

篇二:会诊制度流程图

  

  第1篇:会诊制度

  会诊流程图

  科内会诊流疑难、危重症病主诊医师提出口头会诊要求

  科室主任组织本科医师进行会诊

  确定治疗方案,继续治疗

  院内会诊或外请专家会诊

  科间会诊流疑难、危重症病主诊医师提出书面会诊要求

  被邀请科室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确定治疗方案,继续治院内会诊或外请专家会诊

  页脚内容1第1篇:会诊制度

  院内会诊流主诊医师(科室)提出书面申请

  科主任同意(急诊可越过此步骤)

  医教科组织并约定会诊时间、地点、进行面商会诊或多学科会诊

  被邀医师(药师)会诊后,给出书面会诊意见

  平诊24小时内完成;

  急会诊10分钟内主诊医生(科室)根据会诊意见制定下一步治疗方案并做好会诊记录

  外请专家会诊流主诊医师(科室)提出书面申请

  科主任审批

  不符合驳回申请

  医教科审批(审核执业资格)合格

  外请专家会诊(面商方式或集体讨论方式)

  不符合主诊医师(科室)做好记录,并根据会诊意见制定治疗方案

  页脚内容2第1篇:会诊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流医院、科室或个人接到会诊邀请

  医教科备案,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进行审批

  上报主管院同意

  不同意

  会诊医师前往邀请医院会诊

  医教科告知邀请医院

  页脚内容3

篇三:会诊制度流程图

  

  十八项核心制度03-会诊制度[附流程图]作者:杏林职苑会诊制度[附流程图]在医疗活动中,会诊是解决疑难病症诊断、治疗的一个重要手段,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会诊能够集思广益,充分发挥技术民主,将较新的医疗诊疗技术应用于临床,及时对患者做出确切的诊断及制定有效的治疗方案,促进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会诊也是各科室之间或各医院之间协作的重要形式。1.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以下情况应及时提出会诊,以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1)住院患者住院时间超过7天,经科内三级医师查房后仍未能明确诊断或尚没有相对明确的提示诊断线索者。(2)患者虽已确诊,但经治疗疗效不佳或在治疗上遇到困难者。(3)患者住院期间出现其他专业的病情变化或伴发其他专业的疾病者。(4)患者病情复杂,同时伴有多系统症状或多器官功能损害者。(5)手术时出现需要其他专业的医师配合者。(6)门诊或急诊就诊的患者因病情需要其他专业的医师协助诊疗者。(7)患者或家属提出要求者。(8)因其他特殊情况,患者所在科的科主任或医务科认为需会诊者。2.各级医师应严格掌握各类会诊的指征,不应滥用会诊,以免影响其他正常的医疗工作。会诊更不应流于形式。3.会诊按照会诊的性质分为科间会诊、院内多学科会诊、院外会诊和外出会诊,各类会诊的组织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1)科间会诊:是指邀请其他科室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①门诊会诊:由首诊医师提出,先写好门诊病历及初步诊断意见,然后直接在门诊病历上书写会诊申请,本科门诊主治以上医师审签,由患者持挂号单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请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签署全名;属于被邀请科室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于被邀请科室患者可回转给邀请科室回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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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项核心制度03-会诊制度[附流程图]作者:杏林职苑②急诊会诊:由首诊医师提出,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紧急情况下可电话邀请,被邀请人员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③病房会诊:由主诊患者治疗组的主治医师提出,在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如因本科诊疗设备的限制,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带患者到相应专科检查(如需携带病历的,科室派医务人员携病历一同前往)。④手术会诊:是指在手术过程中需要请其他专业医师协助处理的会诊。由主刀医师或其上级医师提出,电话通知相应专业的医师,被邀请人员得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如因事不能到场应说明原因,并提出代替人)。(2)院内会诊(多学科会诊):是指需要同时邀请2个科及以上的学科进行会诊的情况。由患者所在科的科主任提出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并将会诊通知书送医务科,医务科确定参加会诊的科室(部门)人员,并通知有关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参加会诊。会诊申请书放在患者住院病历的最前面备阅。会诊的主持人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会诊的参加人员等,可相应确定由患者所在科的科主任、医务科科长或医院领导主持。(3)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专科主任提出,填写《会诊邀请函》及《会诊记录单》报医务科审批同意并存档。若病情危急,科主任可直接电话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后,立即报医务科,并明确会诊时间、被邀请专家的单位和姓名等信息,再由医务科通知对方医院医务科。会诊由申请科的专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但须在医务科备案。(4)外出会诊:外院请本院医师会诊者,由医务科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派遣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前往会诊。本院医务人员必须经医务科备案、同意后方可外出会诊,且不能私自携带仪器、设备前往;执行外省市会诊任务,须经主管院领导同意。4.会诊(院外会诊除外)根据时限要求分为普通会诊和急会诊。(1)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2)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执行,需要急会诊时,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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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项核心制度03-会诊制度[附流程图]作者:杏林职苑第三条所规定的组织程序均可简化,责任医师(主诊医师、值班医师或首诊医师)应用电话通知被邀请人,之后邀请人应补发会诊申请单给被邀请会诊医师。(3)属于抢救患者生命的急会诊,被邀请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会诊指定地点。5.会诊邀请科室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申请会诊医师要认真、清楚的填写会诊记录单内容:包括住院号/就诊卡号、姓名、性别、年龄、简要病情及诊疗情况、会诊目的、申请人签名、申请时间(时间记录到分)。(2)会诊时,申请会诊医师及与被邀请会诊医师相应级别的上级医师必须全程陪同会诊并详细介绍患者的情况。如申请会诊医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其上级医师必须指定专人或亲自负责代替其陪同会诊的工作。如上级医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本科的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在场陪同会诊。(3)申请会诊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并实事求是地实施会诊意见提出的诊疗行为。(4)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6.会诊被邀请人必须做好的工作:(1)未指名的普通会诊,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负责。(2)指名的普通会诊,原则上由指定的被邀请人负责,如被邀请人不能执行,应与邀请人协商后另行安排其他医师负责。(3)急会诊原则由被邀请科室的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负责。(4)普通会诊在接到会诊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被邀请人须在10分钟到位。属于抢救患者生命的急会诊,被邀请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会诊指定地点。(5)应邀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做到如下几点:①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

  ②会诊医师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体诊疗意见并开出本科医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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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项核心制度03-会诊制度[附流程图]作者:杏林职苑诊意见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③必须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对患者需要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物或医用材料以及特殊用法须在会诊意见记录中注明,并告知患者和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签字手续;

  ④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⑤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

  ⑥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患者电话会诊。7.会诊收费规定为进一步提高会诊质量,增强会诊医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拟对我院有关会诊采取如下收费标准:(1)主治医师会诊:20元/次,同一病例、同一会诊科室最多收取3次(下同);

  (2)副主任医师会诊:30元/次;

  (3)主任医师会诊:50元/次;

  说明:因相关检查不全,需待结果回报后再次会诊者,按一次会诊收费;会诊医师三次会诊无法作出明确诊断或病情疑难时,会诊医师应及时报请本科室上级医师会诊;

  会诊费用按规定不向患者收取,由申请会诊科室发申请,会诊后由双方确认后,又申请科室从月奖金中划拨给会诊科室。会诊收入由科主任统一支配。此会诊收费规定仅限于病房间会诊;院内多学科会诊,按上述标准执行;教学及示教形式的会诊不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复合伤患者、危重症患者、多系统疾病患者,入院前经医院协调或有关科室协商收入病房后,相关科室间会诊不按此规定收费。

  附:会诊制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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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项核心制度03-会诊制度[附流程图]作者:杏林职苑-5-

篇四:会诊制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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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康县中医院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科同意或由医政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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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院长和医政科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急诊会诊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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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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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具住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会诊制度实施办法

  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办法

  (一)门诊会诊办法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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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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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办法

  1.

  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

  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

  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

  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

  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

  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

  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

  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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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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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

  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

  视当时病人的综合情况,可将病人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

  向病人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内到场;

  (2)

  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病人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

  1)

  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

  2)

  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3)

  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

  (3)

  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

  1)

  不能确定诊断;

  2)

  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

  二、病房会诊办法

  (一)科内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

  1.科内会诊,即全科会诊或全科查房,每周1次,固定时间进行。有急危重病例可随时进行全科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委托的教授或副教授主持,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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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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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诊病例的提出:

  (1)带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提出;

  (2)组内疑难病例,经三级医师查房,诊断和治疗仍不明确;

  (3)组内急、危、重病例,诊治不明确或治疗效果不好;

  (4)外科系统的术前会诊也属科内会诊的一种形式,另行制定“术前会诊制度实施细则”。

  3.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准备病例资料,熟知患者病情,包括入院情况、诊治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种检查结果异常情况,及时完成病程记录,各种化验检查单附于病历中;

  (2)主持会诊的医师提前查阅被会诊患者的病历,结合会诊目的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3)其他医师也应了解即将会诊的患者的病情。

  4.会诊中

  (1)管床经治医师汇报病历,内容包括:患者的病史、症状、主要阳性体征、辅助检查、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疗效、目前存在的问题;

  (2)管床主治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补充诊治情况;

  (3)主持会诊者听取汇报,翻阅病历,带领参加会诊的各级医师进病房,与病人或家属沟通,进一步收集信息,详细查体,查体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4)会诊讨论由查房者主持,常采用先民主后集中形式,首先是管床各级医师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其他组医师发表意见,最后,主持人总结分析,补充或更正诊断,提出进一步检查项目和治疗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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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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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全科会诊也兼有教学查房的功能,是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等各级医师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应大胆发言讨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5.

  会诊后

  (1)经治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真实完整地表达全科讨论情况;

  (2)本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特殊检查及治疗征得知情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

  (3)及时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4)会诊主持者在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记录情况和医嘱执行情况;

  (5)科室建立全科会诊记录本,指定专人将每次全科会诊内容记录下来。

  (二)科间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

  1.会诊的提出:

  (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可提出科间会诊;

  (2)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

  (3)一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

  1)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

  2)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

  (4)急会诊的条件:

  1)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

  2)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

  3)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

  2.会诊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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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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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

  (2)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到达时限

  (1)普通会诊: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24小时;

  (2)急会诊:医院为每个科室配备1部会诊移动电话,由当班会诊医师持有,自接到急会诊单或电话请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

  (1)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

  (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

  (3)会诊医师白天只负责全院其他科室的会诊,不负责本科内值班。本科值白班医师由专人负责(周六、周日除外)。

  5.会诊进行

  (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

  (2)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如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有特殊医疗工作不能陪同,需经治医师陪同会诊医师工作。

  6.会诊后

  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管床医师执行会诊意见,特殊检查或治疗应征得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全院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

  1.会诊提出:

  (1)患者病情复杂,需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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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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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1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送交医务科;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

  1)患者病情介绍,在诊治上需解决的问题;

  2)拟会诊时间;

  3)拟请会诊人员;

  4)科室主任签字或盖章。

  (3)医务科负责通知相关会诊医师。

  2.会诊前准备

  (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取得理解与配合;

  (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

  3.会诊进行

  (1)医务科长或科长委托人到达科室协调会诊,确认拟请的会诊医师均到场,及时联系未到场的医师,若有拟请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前来会诊,需立即落实,更改会诊医师;

  (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诊,管床经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主治医师和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做补充。

  (3)会诊医师到病房进一步询问病史,查体;

  (4)各位会诊医师回会诊室,提出各专科诊治意见;

  (5)科室主任总结发言。

  4.会诊后

  (1)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盖章;

  (2)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提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

  (3)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向病人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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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方可进行特殊的检查及治疗。

  (四)院际会诊办法

  1.会诊提出

  (1)疑难复杂病例经科内会诊、院内会诊后,诊断仍不明确,或治疗上仍存在困难的病例;

  (2)患者存在本院未开设的学科范围的疾病;

  (3)医疗组填写院际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

  (4)医务科与拟邀请会诊医师所在医院的医务科电话联系,请求落实,并告知时间与地点,简介患者病史等资料,陈述会诊目的。

  2.会诊前准备

  (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会诊的目的,征得同意并签字;

  (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

  3.会诊进行

  (1)医务科长或科长委托人协调并落实会诊人员;

  (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管床主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医疗组长做病情补充;

  (3)会诊医师到病房查病人,进一步询问病史,查体;

  (4)各位会诊医师回到会诊室讨论,提出各自的诊治意见;

  (5)科室主任根据各位会诊医师的意见做总结发言;

  (6)管床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4.会诊后

  (1)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盖章;

  (2)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提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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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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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床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向病人或家属告知会诊结果,得到知情,并签署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特殊的检查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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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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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会诊流程图(院内、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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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重疑难病人

  经治医师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

  急会诊

  普通会诊

  或经科主任同意

  科主任同意

  会诊医师10分钟内前往会诊

  科内会诊

  科间会诊

  院内会诊

  院外会诊

  报医务科,安排会诊

  参与会诊,或参与抢救,填写会诊意见,或转科转院

  外出会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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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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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出会诊

  接到院外会诊邀请

  医务科指派会诊医师,持派出会诊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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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将会诊回执交回医务科保存

  指定医院病人会诊

  完成会诊,填写会诊意见及会诊回执

  将会诊回执交回医务科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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