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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报告】县建设规划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3-05-17 15:30:07 来源:网络

建设规划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自查报告为确保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规字[2008]57号)和市规划建设局、监察局《关于开展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报告】县建设规划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规划报告】县建设规划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自查报告


建设规划局城乡规划效能

监察工作自查报告


为确保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规字[2008]57号)和市规划建设局、监察局《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河规建 [2008]289号)精神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近两年城乡规划的制定情况、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和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我局的规划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现将我局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有力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推进城乡规划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规划行政效能,保障城乡规划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约束机制,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重要举措。我局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在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同时成立了相应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焕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冯伟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二)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召开了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共识。通过这些方式,使全局干部职工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同时,还积极利用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工作步骤,调动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效能监察的积极性。同时我局还设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监督举报电话。

(三)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教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规划建设城市的法制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坚持把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以增强领导干部的规划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加强规划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邀请县法制局和法院的法律人事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四)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我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能定期组织各股、室开展了互查工作,着力清理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失职、渎职等问题,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认真自查,不断总结以往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摸清了工作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二、认真编制城乡规划、依法履行审批制度

(一)近两年城乡规划的制定情况

为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要求,两年来,我县重新修编了县城总体规划,完成了**县新城2005-2020年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县蝴蝶岭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木京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县县城生活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完成了**大道、新河大道、广场大道、行政大道、仙塘大道等沿街道路城市景观规划,初步形成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相互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

(二)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我局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县城规划实施事项全部进行了清理、规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决策监督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两年来,我局按《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认真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个法、建设一盘棋”。办理规划用地审批项目421宗,规划用地面积388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审批项目209宗,规划工程面积95.1万平方米 “一书两证”办证率达到100%。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局能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使“一书两证”这一《城乡规划法》的核心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有效堵住了规划管理的漏洞,维护了“一书两证”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

二是加强县城规划管理工作。推进了县城生活服务区开发,改造了**大道、广场大道、新河大道,新建了县人民公园,加快了县城东岸防洪堤建设。县城总体规划的五个功能区(行政中心区、滨江区、站北功能区、仙塘功能区、观塘功能区)基本建成,使县城初步形成了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目前,各功能区建设情况是:

行政中心区 东江大桥、**大道、行政大道、新河大道、仙塘大道、农林街及其绿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己完成,政治中心基本形成。

滨江区 完成了木京电站、广场路东段、回迁地等建设,滨江花园、俊园轩等商住小区已开发建成。

站北功能区 完成了工业园开发,建成了县城工业一区、工业二区、徐洞工业区。

仙塘功能区 完成了仙塘工业园、蝴蝶岭工业城、水厂、市场、商业等项目开发。

观塘功能区 正在建设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也正在进行中。

三是推进了县城房地产业的发展。为加快县城旺城战略工作的实施,我局积极响应县政府号召,推出多项措施加快县城房地产业,目前我县已建成商品房建筑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其中滨江花园、俊园轩、康华小区等4个商住小区开发建筑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从根本上缓解了我县住房紧缺的状况。。

四是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在规划管理上,我们制订了专门的工作制度,制订了《规划审批会审制度》、《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制》等制度,明确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和目标要求。公开了岗位监督栏,在执行公务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使执法过程做到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五是加大规划执法力度,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近年来,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加大了对违法(章)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今年组织人员依法拆除了市理工学校选址所在地范围内的56幢违章建筑和7幢违章简易竹棚,拆除违章建筑面积达8200平方米(其中竹棚面积2000多平方米)。通过坚决有力的查处,打击了违法建设者,教育了干部群众,从而保障了县城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

1、存在规划编制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尽管县城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基本完成,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详细规划覆盖率达不到30%。对规划编制经费基本上没有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没有安排专项资金。

2、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不健全。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尚未设立固定公示栏,大型建设项目没有设公示牌。

3、违法建设普遍存在,少批多建现象突出,查处力度不够,执法难度和阻力大。

4、未建立专门的规划管理监察执法机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严重滞后,违章建筑、违法建设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全县城镇的健康发展。

5、效能监察配套制度不尽完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客观上要求我们,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制体系与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的行政效率、行政能力,实现依法行政的目的。目前,效能监察各项配套制度尚不尽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将着重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做法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并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2、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根据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规划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行为,提高城市规划工作透明度,形成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良好工作机制。

3、加强规划效能建设。依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对规划编制、审批,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勤廉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逐一疏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整改提高。

4、严格责任追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着力解决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和检查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断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一项新的工作,我们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保障我县城市规划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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