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农业方案】市2014-2015年度增城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1 14:10:07 来源:网络

2014-2015年度增城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75号)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市2014-2015年度增城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市2014-2015年度增城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


2014-2015年度增城市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75)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转发关于下达2013-2015各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的通知》(穗国房字〔20131054)要求,结合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为加快推进2014-2015年度增城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增城市基本农田情况。截止2011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8.40万亩,其中耕地30.16万亩,占基本农田面积的比例51.64%,可调整农用地20.53万亩,占基本农田面积的比例35.16%,上轮规划基本农田保留的其他地类7.71万亩,占基本农田面积的比例13.2%。基本农田大部分具备耕作所需的田间道路、排灌沟渠等基础设施,但总体水平亟待提高。各镇街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土壤肥力和灌溉设施较好的高产稳产农田比例14.38%,对照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全市需整治的基本农田面积约50万亩。

()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省下达我市26.5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4年实施,分别为20128.24万亩,20137.03万亩,20146.01万亩,20155.29万亩。

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基本农田连片程度、数量等因素,我市将26.57万亩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街。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具体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经整治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应当提高1个等级以上。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效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基本形成“田成块、坡成梯、路成网、林成行、旱能灌、涝能排”的农业生态系统。

三、资金的筹措与使用管理

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量,省财政给予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其中,201220131500/亩,20141800/亩,20151800/(未下达,参照2014)。广州市财政给予我市相应补助资金,其中,2013855/,20141500/亩,20151500/(未下达,参照2014)。不足部分由增城市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安排。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必须专项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有效推进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成立增城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组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农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农业局、市发改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各镇街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由市国土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具体工作。

五、责任分工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组织、监督检查、信息报备和业务指导等工作;牵头编制我市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方案和上报备案等工作;牵头负责跟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稽查和绩效考评等相关工作。

()市农业局:与国土部门共同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信息报备和业务指导工作;共同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与国土部门跟进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情况的验收、稽查和绩效考评等相关工作。

()市水务局:配合国土部门编制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案;配合提供相关农田水利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现有资料;配合国土部门跟进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情况的验收、稽查等相关工作。

()市发改物价局:负责办理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配合国土部门跟进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情况的验收、稽查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的保障落实;负责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进进度和要求,拨付省、广州市、区(县级市)补助资金,并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配合国土部门跟进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情况的验收、稽查等相关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协助各镇街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协助参与做好工程招投标资料的审批备案工作;配合国土部门跟进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情况的验收、稽查等相关工作。

()各镇街: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和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具体事项;负责完成项目立项、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财政预算评审、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及项目资料的归档整理等工作;直接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相关款项;配合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协助市国土房管局、市农业局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六、保障措施

()成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督导小组。由国土、农业牵头,联合财政、发改、水务、建设等部门组成增城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督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合力推进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严格执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各镇街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及有关工程建设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财政预算评审、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等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保障工程质量。

()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每周报送一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进度情况,由市国土房管局汇总并通报。同时,各镇街要配合市国土房管局,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信息系统报备工作。

()纳入镇街年终分类绩效考核。省和广州市已明确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范围。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各镇街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考核,适当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镇街年终分类绩效考核的权重,同时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镇街进行通报。 

推荐访问:增城市 高标准 工作方案 【农业方案】市2014-2015年度增城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