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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案9篇

时间:2023-08-08 11:30:03 来源:网络

篇一: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案

  

  ---------------------------------精选公文范文--------------------------教育经费管理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一、指导思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完善并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加强镇级会计核算中心载体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效能,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教育经费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教育经费管理水平,促进我镇教育事业更好发展。二、完善预算管理年初各单位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根据“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可能”的原则细化编制全年收支预算,经财政初审后报镇政府审批。镇财政根据政府审批的预算按时序拨款,各校每月初填报月度用款计划报镇长审批后领款。年终各校根据人员变动、专项补助等因素办理预算调整报镇长审批。经审批后即作----------------精选公文范文----------------1---------------------------------精选公文范文--------------------------为年终决算依据,一般不得突破,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预算编制的具体标准如下:1.人员工资:在编在职的教职工、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按标准计算,代课代职按镇核定各校代课代职人数及标准计算;2.医保经费:按医保中心核定的单位负担部分;3.公务费、职工福利费、班主任津贴、助学金从市教育局直拨经费中列支;4.误餐补贴、目标奖、工会经费、培训费、地方岗位津贴15%部分由各单位从校办企业、食堂微利、小卖部上缴等自创收入或历年结余中解决;5.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的维修等工程建设,镇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三、加强收支管理根据市对镇会计核算中心建设的统一要求,各校撤销所有在各金融部门开设的银行帐号,实行收入统一解缴财政专户,中心统一开设支出专户,统一代理分户核算记帐,财务管理员进行收支结报的管理模式。各校不再单独建帐,但应建立必要的现金日记帐和辅助性台帐以备查和核对。(一)收入管理各校收----------------精选公文范文----------------2---------------------------------精选公文范文--------------------------入包括三部分:财政拨款,学校收费,其他预算外收入。财政拨款包括二块:1.人员经费:教职员工按国家地方规定标准发放的工资、离退休费及补助、代课金、遗属补助、市医保中心核定的单位负担部分的医保经费。2.专项经费:主要指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由财政列支的政府采购性补助(含基建、维修、设备采购等)、自行争取的上级专项补助等。学校收费: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各中小学应严格按“一费制”标准收费,并按照“票款分离、专户储存”的要求实行资金财政专户储存、票据银行代开、收入全额留校使用的管理和运行模式。镇财政停供手工票据给各校。各校不得私自购买、印制和使用各种手工票据,否则视同“小金库”一律没收上缴财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校代管款项不属预算外资金但应视同管理。其他预算外收入:各校应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尤其要充分挖掘校属资源,加强小卖部、食堂管理,规范校办企业----------------精选公文范文----------------3---------------------------------精选公文范文--------------------------的收入上缴。具备条件的学校,食堂、小卖部均要按教财[]20号文件的要求独立建帐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净结余、校办企业上缴及其他收入都要入学校帐并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不得在其中直接坐收坐支教职工福利或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一律视同“小金库”处理。(二)支出管理规范支出结报程序。实行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后,各单位原总帐会计即为财务管理员,承担现金出纳、收支结报、财务管理、预算编制、执行等职能。为提高工作效能,方便各单位财务管理员结报,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实行“备用金制”和“月度用款结报制”。各中小学统一由财务管理员申领备用金3000元作为日常现金周转使用。每月初各校上报用款计划表报镇审批,月末按批准的额度、用途结报支出费用,不得擅自超额度或改变用途。对于超额度的支出费用,中心将予以退回,由各单位列入下月用款计划申领拨款。各校在月末结报的同时上报下月用款计----------------精选公文范文----------------4---------------------------------精选公文范文--------------------------划。各财务管理员在结报费用时应按支出分类并连续编号填报好结报封面。中心审核人员对结报的支出费用进行程序性审核。对手续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的支出应退还单位补全手续或更换凭证。各单位对结报的支出费用负全部责任。各校应本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加强支出管理,尤其要加强公务费的控制和节约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专项措施,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要做到年初有预算、执行有监督、决算有审计,实现支出管理的良性运行。教育经费管理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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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案

  

  xxx小学规范教育收费实施方案

  第一篇:xxx小学规范教育收费实施方案

  曲宗小学规范教育收费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校教育收费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推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根据马龙县教育局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学校领导班子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极为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规范收费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校务会、教代会,拟定了学校规范收费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目标和措施落到实处,健全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校教干和全校师生

  2.工作职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把各自负责的工作做好,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规范收费

  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一直是我们学校的追求。为确保学校规范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制定了《曲宗小学规范教育收费实施工作方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进行收费,严禁发生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现象以及其它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的行为。

  2.开展校务公开活动,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

  度,规范公示办法,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及举报电话,设立永久性的公示牌。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3.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方面,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资金,坚决杜绝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4.在服务性收费中,坚决执行不强制收费的政策。在学生和家长明白政策的基础上,一律强调自愿。医疗合作保险、平安保险、卫生防疫都是政府推行的惠民工程,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学生自愿参与,收费工作有这些单位来校设立收费窗口,几年来,学校一律不参与收费,更没有搭车收费。

  5.在教材、教辅的征订和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章办事,按规定程序操作。学校由分管校长----严格把关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学校每学期都向老师、学生、家长及时传达市教材教辅征订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教材教辅领导小组,协助新华书店做好相关工作,学生自愿预订和购买规定标准的教辅资料,学校决不强迫,6.对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积极为贫困学生争取助学金,切实落实助学制度。三年来,没有单位和个人向学校进行捐资助学,学校也没有向外来务工子女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9.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近年来,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没有以假日活动名义,进行全班性文化课补习或上新课。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拒绝学生入学、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人为造成学生流失。学校教师不搞有偿家教。

  综上所述,由于我校在教育收费方面,严格执行规范,按章办事,学校收费工作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第二篇:小学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汇报材料

  小学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汇报材料

  我校是镇中心小学,现有教职工60人,在学校学生1064人。学校收费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教育系统极其重要的形象工程,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2008我们把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治理乱收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教育稳步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和要求,我校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动员,从学校领导、年级组到班主任层层把关,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将我校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为了贯彻落实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我校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各级责任。一是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收费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分管各年级组的收费工作。学校还与各部门负责人、各班主任签订了收费工作责任。落实了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强化“一票否决”制。把班主任、教师的收费工作与教学工作业绩、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强化法纪管理,加强与文化市场管理、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联系,定期对学生的教材使用情况、消费情况、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定期接受各执法部门对我校的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

  二、重视工作过程化、阳光化

  (一)广泛宣传,家喻户晓

  1、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亭价发2008(9)号文件、收费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调费纪律,加强依法收费教育,让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学校对收费工作实行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落实“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2、规范家校联系工作。学期初召开家长会,宣传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并借助他们向全体家长宣传普及,学期中分年级召开家长会,集中宣传该项工作,利用开学典礼,每周升旗仪式集中向学生宣传学

  校收费纪律。通过以上的措施,让全体家长和学生对学校收费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杜绝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二)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1、严格按照亭价发2008(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校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更没有提高收费标准。

  2、按规定渠道征订教材,无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杜绝学校及教师从中谋利行为。13、学校开学初请农行工作人员到校在统一地点,开具统一票据进行集中收费,票据使用规范,收费项目与标准填写清楚。

  4、严格做到收费“五公示”

  (1)公示新机制的有关政策的程序和对象。

  (2)公示学校收费的政策依据。

  (3)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有规范的公示牌,长年挂在公示栏内。

  (4)公示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5)公示新机制监督举报电话。

  (三)财务管理公开化、民主化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所有收入及时上交财政专户,坚持做到所有开支先审后支的使用。

  2、坚持专款专用,杜绝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福利及其它支出行为。

  3、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财务账目规范,无小金库、财外财的违规行为。

  4、实行校账局管,按月报账,接受核算中心审核。

  5、坚持民主理财,由教代会参与学校账务核算与监督,定期公布学校收支情况。

  三、加强自查自纠,主动按爱监督,注重长效管理

  我校注重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长效管理,以更高要求来鞭策自己,使我校在教育收费管理工作上更上一层楼。

  1、为了确保学校收费工作过程规范化,学校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

  纠工作措施,总务处不定期地对各班学生消费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进教室翻书包与学生座谈等形式,及时了解各班学生消费行为动态,针对了解的消费行为中出现的家长不明白,不清楚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2、主动接受监督

  (1)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监督学校的收费工作。

  (2)开设意见箱,鼓励学生及家长对学校收费工作予以监督。

  一年来,我校全面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未出现一次乱收费,乱支出事件,实现校收费“零投诉”;在市、区物价、教育部门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检查考核中,得到检查组高度肯定,获得“区规范收费示范学校”。

  第三篇:板桥小学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实施方案

  板桥镇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促进教育行风的进一步好转,办人民满意学校,使我镇学校收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在我镇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教育收费公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缪洪胜

  副组长:王纲学

  成员:陈明昌张宝兵

  梁金壮

  魏方国

  赵伟

  徐善锁

  卢玉善

  徐家华

  三、具体办法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个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领导小组,有得力措施,有明显成效。

  2、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做到“零收费”。

  3、严格做到收费“三公示”:

  (1)、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2)、公示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3)、公示新机制监督举报电话。

  4、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行为,按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切实做到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生均公用经费或学校收费资金,不出现乱发奖金、补贴、津贴、事物或公费旅游现象。

  5、学校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学校、老师从中谋取利益的现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发行的个环节不出现违规行为;不使用盗版、盗印的教材和教辅资料;学校和老师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形式的教辅资料。

  6、学校认真落实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加大经费管理力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整个过程中不出现一起乱收费乱支出事件。

  各校一要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的法制观念,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收费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政策、项目和标准,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板桥镇中心学校

  2011年9月1日

  第四篇:小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小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xx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第五篇:小学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净化学校教育环境,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创造优质的教学氛围.我校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校原为星城小学,去年刚刚成立,现有一二年级14个班级,在校学生529名,教职工人数38名,非编职工11名。今年9月以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情况;我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规定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

  其次,一是利用公示栏、公示牌、下发通知单等,在开学收费前告知学生和家长本学期的减免情况,免课本作业本费、免外省市学生借读费,以及“两免一补”执行情况;二是告知学生和家长,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并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课本作业本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

  (2)学校代办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是否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学校对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以征询单形式书面征求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意见。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证订。学校的操作步骤是:在代收取伙食费、校服费时先发告家长书,然后由班主任统一收费,对有助学券的学生伙食费可享受免费。学期末学校会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否存在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费、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未违规收取过与

  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4)学校以举办提高班、特色班等名义的乱收费行为;我校坚决做到无违规举办特色班、提高班并收费行为;(5)学校治理违规补课行为,落实“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或午间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以及有偿家教”的情况;我校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明确反对有偿家教,开学初全校17名教师签署了《师德承诺书》。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缺等,我校老师利用下午第三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学困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6)学校治理教辅材料散滥,落实“禁止学校和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情况;我校加强师德行风管理,学校严格根据市教委颁布的每年春秋两季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合理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或购买教辅读物资料。要求教师从教学需要和学生实际出发,精选、设计训练材料,逐步建立校本作业体系。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

  (7)公办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以借读生、民办生、特长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情况;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没有以这些名义向学生收费的行为。

  (8)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落实情况;“两免一补”政策按规定执行。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和医疗保险费,但我校在开学报名时并未收到“助学券”。

  (9)免除符合本地政府规定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

  本学期我校一年级新生的招收中,共招收了(224)名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受条件、可以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们利用公示、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除学杂费政策,外省市借读生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学校认真执行此政策,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按规定全部免于收取。

  (10)中职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没有这方面收费的行为。

  (11)2011年以来“退租还教”工作的落实情况;我校无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班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我校教师没有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班作宣传、动员、并参与组织工作,也没有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对本校学生进行补课收费等。

  (12)群众反映问题或实例的整改情况。

  开学至今未有群众反映问题。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行风建设、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办公室主任、教学德育两处主任和学校财务主管。制定学校财务和收费的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利用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等会议,及时向教职工传达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学习有关规范收费的文件,依靠全体教职工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参与与落实教育收费工作。

  2.加强师德教育,增强育德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坚持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通过讲座、研讨、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为人、为师、为学”主题师德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落实“廉洁从教”、“依法执教”要求。在职教师必须签署含有“不参与有偿家教”条款的《师德承诺书》。学校为部分学生提供免费的提优补缺课程,午休时间教师放弃休息为学生面

  批辅导、答疑解惑。要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但质量不能因此而下降。为此学校抓住“有效课堂”和“有效作业”进行实践探索,开展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改革,精选、自编练习题集,推动作业校本化建设。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从而有效提升教学质量。

  3.措施得当,操作有序,努力确保教育收费行为的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力求做到有序规范,强化和落实“自愿、不营利”原则和“按标准、按程序”要求,基本的流程是:先由各处室提出收费缘由,经校级分管领导审定批准,再印发书面“征询单”告知学生家长并获得学生家长签字认可。

  4.全面关心困难学生,积极实施帮困助学。

  三、努力方向

  引起高度重视,努力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实做细。第一,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领导重视是关键,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是重点。第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令行禁止,规范有序,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第三,综合各方力量,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师德建设结合起来,由规范教育收费的他律态势变为学校自觉、常态的自律行为,把规范教育收费,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篇三: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案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3.07.052013.07.05教育其他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局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桂教财务〔2013〕21号)精神,为加强我市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中小学校的理财能力,加强中小学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并制定《南宁市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年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7月5日

  南宁市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年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中小学校的理财能力,加强中小学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2013年“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工作计划,制定我市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德树人为根本,以深入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完善制度、规范使用、强化监督、能力建设、加强宣传为主要措施,以重点投入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问题,加强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工作目标,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合理安排使用教育经费,保障教育事业发展需求。

  通过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经费安排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倾斜,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倾斜。经费使用统筹近期和长远目标,统筹城乡、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安排日常和专项经费,统筹硬件和软件建设,加大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教育投入,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全面推行中小学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维护预算的约束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全市中小学要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正式编制部门预算。中小学预算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教学点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学校统一编制。各中小学校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将学校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科学测算收入,合理核定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标准、范围、额度等使用经费。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不得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充抵支出。要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落实预算执行工作任务、责任人和执行时间,明确考核指标,完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坚持勤俭办学,厉行节约。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结合中央八项规定、节能减排等工作,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开支。校舍建设要坚持安全、实用、简朴的原则,合理规划,防止重复建设,严格控制造价标准和超标准豪华建设。学校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程序办理,降低成本。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本级各类学校办公用房、用车和设备等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和监管制度,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出售和报废(损)等使用和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有章可循。

  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逐步提高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梳理现有各类财政教育专项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对现有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的,要予以修订和完善,对应建立但尚未建立,要抓紧制定,不断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和资产管理体系。要做好国家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重点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按照新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成本核算制度,降低办学成本。

  (五)开展“义务教育预算管理示范县”活动。

  各县区要在巩固“广西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年”活动取得的成果基础上,以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示范县为基础,积极开展“义务教育预算管理示范县”活动,开展先进经验交流,推动义务教育预算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规范理财,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六)加强财会队伍与信息建设,提升教育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

  1.加强教育会计、内审队伍建设和培训。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强在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设置财务机构、配备合格专(兼)职财会人员,提升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时,以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为抓手,制定本地教育会计、内审人员会计制度培训实施方案,提高教育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2.大力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教育项目经费和学校内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快财务软件电算化核算进程,加强教育基础信息收集,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教育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和健全内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人的离任审计制度,加强监管成果的运用,做好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真正发挥监管对规范经费管理的促进作用。结合专项审计,对预算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项目开展专项审核,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后续审计,重点落实整改。结合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开展对“教育经费管理年”各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实地检查,从制度建设、预算执行、经费使用等方面加强教育经费督查。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2013年7-8月)

  2013年7月,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布置。8月底前各县区教育部门将本地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主要思路、安排和教育经费管理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一次宣传,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校内宣传栏、校园网络呈校内广播电台等平台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要在多种场合、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讲“教育经费管理年”的意义和要求,使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8月-9月)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照“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对照本地本单位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查找不足。重点检查“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资产管理及处置情况;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实施情况;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会议费、培训费、车辆使用费、招待费等“三公”经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历年各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建立情况等。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10-11月)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中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类,研究提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等整改措施,并限时落实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2月)

  年底前,我局将根据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推进“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我局成立“南宁市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局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科,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参照我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和管理。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教育经费管理活动”工作,亲自抓落实,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作为今年教育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本校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突出活动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工作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负责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7月15日前,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本地、本校的“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报我局计划财务科备案。

  (三)及时总结,巩固提高。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总结“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教育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通过活动开展形成教育经费管理长效机制。2013年12月10日前,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市属公办学校将“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总结报我局计划财务科。

  附件:

  南宁市教育经费管理年工作计划

  项目名称

  内容

  时间安排

  负责人

  中小学财务人员培训会

  与财政局联合举办新修订《中小学财务制度》、新旧财务制度衔接问题处理及财务管理等培训会,对全市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7月份

  江荣

  组织教育经费管理年宣传活动

  组织、策划、宣传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重大意义

  8月份

  杨毅

  加强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协调局职成科、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对学生资助政策专项经费检查

  9月

  杨毅

  中小学财务管理情况检查

  对部分中小学财务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教育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9月

  杨毅

  “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检查及整改

  对“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1月份

  杨毅

  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培训

  组织教育经费统计人员统计基础理论、统计方法和技术、分析等知识培训

  11月份

  兰显云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检查

  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全年

  江荣

  开展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督促整改

  开展对部分离任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并督促学校对审计结果的执行及整改。

  全年

  杨毅

  ——结束——

篇四: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案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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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按用途可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或分为维持经费和发展经费。前者指维持原有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及规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后者是指在计划年度内,经批准新增加的机构、人员或其他事业项目所需的经费。下面本店铺给大家带来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篇1一、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范围。

  1、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2、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3、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非公务接待、购买礼品和其他馈赠等方面的支出。对不按规定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预算管理,积极实施预算编制规定。

  1、中小学预算以独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

  2、中心学校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及初级中学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3、中小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预算要按国家统一的“目”级科目进行细化编制,4、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阜南县地城镇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标准:

  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总额不低于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1)一类支出项目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5%。

  1、师训费:占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7%。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材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此项费用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2、书报杂志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5%。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专用资料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5%。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4、图书资料购置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5、仪器设备购置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3%。由中心学校在全乡统筹管理使用。

  (2)二类支出项目标准:办公费(不含书报杂志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印刷费七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为65%。村完小、初级中学使用60%,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5%。

  其中维修(护)费标准: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护)费不低于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0%。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三类支出项目标准: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费、差旅费四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为10%。

  1、交通费、差旅费:两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6%。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4%,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2%。

  2、会议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1.5%,村完小、初级中学使用0.5%。

  3、招待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四、中小学财务管理

  严格账户管理。中心学校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账户,对中央和地方的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专门管理核算。中心学校统一核算各村级完小和初级中学经费,按各完小和初级中学学校名称建立明细账,实行分户核算,统一管理。

  (一)加强财务监管。

  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机制保障改革后,各中、小学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对各项收费、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捐赠等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单笔活动资金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的须报中心学校批准,1万元以上的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严格核销手续。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单位法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所属类别,方可核销。

  4、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记账、算账、结账和报账,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每年度末进行财务结算后,必须向学校班子成员及教职工公布账目,实行财务公开。并定期在校内外公布学校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对账目管理混乱,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格控制单位的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要遵照“专款专用、量入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事。对不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立项、扩大开支范围,年终出现新债务的学校,追究学校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

  6、健全财务机构,中心学校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各中小学配备专(兼)职报账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各学校财务人员每月到中心学校报账一次。

  8、各中小学到中心学校报销的单据必须真实,如经中心学校或相关部门审核后出现虚假情况,追究经手人和学校领导责任。

  9、各校长直接经手发生的票据,须由学校其他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到中心学校报销。

  10、不得挪用各种类别项目资金。

  (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请示汇报学校领导。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开支。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预算经费开支。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务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班级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

  六、财务人员要注好经费使用帐目,尽职尽责。用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不准提现金,保证资金安全。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公用经费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禁止动用公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财务人员每月月末及时向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篇3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支出。

  按预算采购时间编制购置计划,村校的设备采购报中心校审核、汇总,报县教育局审批。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由中心校根据采购需要填写采购申报单,报县教育局审批,送交县政府采购中心按有关程序办理采购。学校对购置的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必须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生的人工、材料及费用支出,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5、教师培训费:指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各学校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予以安排。

  6、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指上述费用以外的有关事业支出。

  三、公用经费用途

  学校公用经费只能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需的经费开支,不能用于发放教师的津贴、补贴或奖金,也不得擅自改变公用经费的用途,用于教师的其他福利。

  四、单个建设项目投资额度低于5万元的,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土建工程和校舍维修以及小型购置,都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篇6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教育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教代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由后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审批。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校长经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教育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教育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教师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篇一、总则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团委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篇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所机关的财务管理,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局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支出的审批原则

  各项经费支出,必须依照有关的财经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一支笔审批,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先批后支的原则,对超出预算定额的费用支出,不予审批。

  二、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

  1、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包括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500元以下的,由需购买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2、大额会议费支出,根据财政预算定额标准由财务人员核定会议费支出标准,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各类专项经费的支出,有关部门需列出详细支出科目,经分管所长同意后,由所长批准,由财务人员执行。

  4、差旅费的支出和一般性的支出,根据出差单和出差发票,由财务人员审核后报所长批准;确因工作需要超标准的,事前需经所长同意。

  5、定额内的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因工作需要,确需开支的,经所长批准后,由财务人员执行。定额内机动车燃料费、修理费、司机出车补助的支出、房租费、水电费、食堂伙食补助费和修缮费的支出,需由经办人提出,经所长审批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6、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由所需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长或所长办公会通过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7、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包括学费、奖学金及其它有关支出,经所长或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三,财务报销有关规定

  1,取得的发票、票据及其他原始单据须以真实交易为基础,票据填写规范准确,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报销票据必须由经办人、部门领导、所长签字后,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报销。

  2,所内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采购、保管和发放,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审核后统一采购、领用。对所内办公用发生的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食堂补助等由办公室集中支付。

  3,机动车消耗费用支出,由办公室专人统一管理。车辆保险费、检车费等由财务部门统一支付;汽油款和过路费据实予以报销;车辆维修需由司机提出申请,注明维修项目,经办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修理,支付维修费用;购买车用饰品,需经领导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办理。

篇五: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案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怎么制定?看下吧。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作者整理的学校经费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财会室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

  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财会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8、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立核算,学校统一管理。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篇2)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夕阳民族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安徽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

  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5)教师培训费,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培训计划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6)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建、投资和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如: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坚决禁止不按规定乱发各种津补贴。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精神,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分项开支应按一定标准。经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问卷调查结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可按以下比例:

  业务费:不少于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30%;公务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以内;设备购置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15%左右;修缮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5%左右;教师培训费:支出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4、经费支出程序

  1)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报账员,负责本校报账事务。专兼职报账员要在二年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经费支出实行学校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500元以下的支出,凭正规发票,由经手人签字后交学校校长验核、批报。千元至万元的设备购置,严格按政府采购手续办理。

  2)额经费支出,原则上不支付现金,实行转账。

  3)完善批报手续。出具票据要规范,手续要齐全;支出票据要有经手人、审核人、批报人;额设备购置和校舍维修等支出,票据要附合同和物品清单,工程类票据要附合同(协议)和预决算清单。

  5、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2)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变更、捐赠、报废、报损等必须按程序报批。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安排支出。学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抵押、担保。

  6、建立健全各种账目建立健全各种账目,如:各种会计账目、易损易耗物品和宗物品固定资产的登架理台帐等。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8、严格把握接待、招待标准,压缩公务支出费用。严格控制公务费支出。禁止超标准招待,利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假公济私。

  三、检查与监督

  1、坚持理财,推行校务公开。各学校要成立理财小组,的经费支出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校内外,公示、公布;推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制度,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2、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因管理不力,不正确行使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篇3)

  一、学校的一切收费纳入镇(处)教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镇(处)教经费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小学300元以下,中学500元以下,由校长审批,小学300元以上(含300元),中学500元以上(含500元),需支审批表,报镇(处)教副主任审批。

  三、各项收入来源,要求合法,符合规定的.范围标准,使用财政统一的收费票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收取、存放资金。

  四、各项收入的原始凭证,经主管人审核后,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帐,否则不予报销。

  五、会计、出纳要钱帐分开,分工明确,尽职尽责,保证资金安全,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六、各项专用资金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单核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控制借款,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在规定时间收回或结算,因出公差借款要在返回三日内结清。

  八、学校实行帐务公开,按时公布经费收支情况,镇(处)教对所属单位的财务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篇4)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教育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教代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由后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元以上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审批。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校长经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数额较大(1#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教育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教育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教师公

  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篇5)

  第一条

  努力争取上级支持,按省示范性高中标准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和专门功能室,逐步更新装备,实现教学硬件和手段现代化。

  第二条

  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各种设备设施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如确实无法使用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爱护公物,挖掘潜力,物尽其用。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电教室、专用教室、电脑室及运动场地的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要登记。使用各专门功能设施需预约,并指定责任人。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使用现有设备和设施,提高效益。

  第四条

  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净化、文化,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条

  学校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学杂费收入用于补充教育经费。

  第六条

  严格按省、市、县物价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自觉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凡代收代支的项目,每学年结算并公布收支情况。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或助学金。

  第七条

  开展开源节流,增加收入。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学。

  第八条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用好管好经费。每年年初制定经费预算计划。重大开支要经集体讨论决定。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篇6)

  教育经费是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物质保证。当前,教育经费来之不易,管好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是学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的重要职责,也是抓源头管理、防微杜渐、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为认真执行《会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如皋市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现就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重申如下:

  一、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

  1、学校的各项预算外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本校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核算,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全额解缴财政专户,不准设立收入过渡户,不得公款私存或个人保管,不得将学校收入、往来款、代管款项转移至其他单位或部门(如工会、食堂等),不得隐瞒或截留学校收入,更不得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

  2、学校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按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核算支出;必须严格按经费收支计划和部门预算执行,坚决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

  3、学校经费不得借给系统外个人、单位使用,不得对外投资或购买有价证券,不得为附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经济担保。。

  二、加强收费管理

  1、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收费管理负有全部责任。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实行票款分离,及时向学生或学生家长出具规范的票据,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

  2、学校向学生收取服务性、代办性收费项目时,必须以学校名义发放《告家长书》,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明确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予以公示。

  3、加强学生代办费管理。各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代办费收费标准收费,按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规定严格控制代办费的列支范围和项目,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出具结算清单。在代办过程中所取得的相关返还款、手续费、劳务费等,应及时冲减学生代办费。

  三、健全单位经费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经费审批制度,明确经费审批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经费审批的手续,每张发票都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校长、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和总账会计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

  2、学校成立内部审核领导小组,建立重大经济往来或经费支出集体研究制度。学校大宗采购支出或大型业务活动,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属于政府采购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办理。学校研究重大开支的有关会议应邀请学校总账

  会计或报账员列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查考。

  3、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加强票据的领用、保管、缴销的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有关票据,严格审查外来票据,严禁用不合法的票据作为支付凭证入账。

  四、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

  1、凡属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在基层单位工作或开展各项活动确需用餐的,要坚持在学校食堂用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2、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必须按照“小额、合理、必需”的原则列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娱乐消费。

  3、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要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量入为出。各类庆典活动要俭朴,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出市参加各类活动,必须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加强基建维修与设备采购支出管理

  1、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增基建项目计划的管理,按规定上报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做好可行性研究及批准立项等方面工作。

  2、未经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得擅自增加基建或大型维修项目,经教育局批准的基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

  3、学校的房屋维修和绿化工程,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应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学校应通过比价或询价方式确定,支出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决算为依据。

  4、学校的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经市教育局同意立项后,根据规定权限,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市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组织招投标。

  5、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按《如皋市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学校资产,做到账据、账物、账账相符。布局调整对学校资产进行处置时,做到保值、不流失,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教育自身的发展。

  七、严格食堂财务管理

  1、学校食堂作为为教师学生服务的非盈利性部门,要单独设置食堂伙食账目,划清学校与食堂的经济往来,认真核算食堂收支,准确反映盈亏,定期公布账目。

  2、要建立完善食堂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的采购、验收、领用、保管

  等环节的管理,堵塞漏洞,杜绝浪费和损失。

  3、由个人或单位承包的学校食堂、商店等后勤服务部门,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学校要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要向教职工公布承包合同和承包金额,将承包金额全部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接受公众监督。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篇7)

  1、学生社团的所有经费需交社团联秘书处统一管理。活动中应遵循节俭的原则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2、社团活动前须写一份详细书面预算,写清购买物品名称,所需金额等,作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团联秘书处,并且在活动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3、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团联主席审批,100元以上者由秘书长审批。

  4、经费报销必须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5、发票(收据)客户名称栏只需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字样即可,商品名称必须详细简明,如票面不够书写,须附商品明细表并加盖与票面相同的财务章,否则无法报销。

  6、花费数额在十元以上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十元以下可以开具收据,也可将小数额收据积攒到十元以上换正规发票后报销。

  7、发票背面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经办人、负责人两人签字。如使用收据还需注明不能使用发票的原因。

  8、报效单上社团名称、负责人签字、活动名称(事由)和时间等项必须由该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

  9、未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及《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的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篇8)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北海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委、系部分团委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大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委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大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篇9)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

  1、办公费

  2、印刷费

  3、咨询费

  4、手续费

  5、水费

  6、电费

  7、邮电费

  8、物业管理费

  9、交通费

  10、差旅费

  11、出国费

  12、维修(护)费

  13、租赁费

  14、会议费

  15、培训费

  16、招待费

  17、专用材料费

  18、劳务费

  19、工会经费

  20、福利费

  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1个款级支出科目。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10%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

  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篇六: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案

  

  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转,进一步落实上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坚持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学校财务和资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结构比例

  1、教学业务与管理经费包含购买办公用品、教学资料、书报杂志、教学教研活动、实验实习、文体活动等方面支出可占30%。

  2、印刷各种文件、教学资料的耗材、水电费、电话邮寄、网络、交通差旅等方面支出可占15%。

  3、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等日常维修维护方面支出可占20%;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课桌凳等购置和更新方面支出可占20%。

  4、农远项目维护、软件购置、制作及应用支出可占5%。

  5、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住宿费等方面支出可占5%。

  6、预留预备费5%。

  二、加强教育经费计划编制与执行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本校收支计划。学校年初要根据学校规模,按批复的年度预算,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出年度非税收入和预算使用计划。年度预算和计划一经审核通过,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动的要履行报批程序,1调整执行计划。学校各项经费收支统一纳入计划管理,不得擅自设立“小金库”。

  教育分中心协助学校制定办公和业务使用、校舍和设施设备维修、仪器器材和图书资料购置计划等。各项计划均要延伸到学校各部门、小学要延伸到村级完小和教学点。学校当月用款计划应在上月25日之前经教体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向财政申报。

  三、加强项目立项论证和政府采购管理

  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办公用品等,凡符合区政府文件规定需要政府集中采购的,一律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同时要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具体经费限额要求如下:

  1、基建工程:学校基建工程达10万元、设施设备达5万元及以上项目,必须事前专题报告教体局进行可行性论证,下达批复后方可实施。

  2、一般设备购置:电器类、办公自动化类单件1500元或批量5000元及以上的,家具类单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及以上的,学生用品包括课桌凳、床等单件1500元或批量3000元及以上的,图书资料1000元及以上的。

  3、专用设备购置:教学设备、体育设备单件1000元或批量5000元及以上的。

  4、校舍及其他维修:各种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维修一次在5000元及以上的。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所批准的规模执行,不得擅自增减规模,不得盲目举债。学校大型基本建设、校舍维修、捐赠等项目还应取得区发改委批复后按照有关专项文件要求实施。

  四、加强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

  1、资金方面: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建立校长负责制。由陈志胜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负责日常开支的审核。学校支出业务一律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控制现金支出管理,尽量减少使用现金,学校较大商品购置(一般在1000元以上)和单位之间发生的业务一律实行转帐结算;学校发放符合规定的各项津补贴一律实行转账支付,由银行打卡发放。学校建设等专项资金要做到按规定程序、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与套取资金。学校不得乱发钱物、不按合同约定提前付款、未经批准以考察为名外出旅游,特别要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等。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教体局批准后报财务审计科和分中心备案。杜绝校内部门之间、中心小学本部与村完小之间的不平等现象发生。

  2、实物方面:学校的财产、材料、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簿,详细记录实物的增减变化,做到进入有验收、存放有保管、领出有记录、减少有依据,在确定没有使用价值后方可做报废处理。

  3、闲置校产处置:学校闲置资产确需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进行处置的,必须在保证公有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学校闲置资产出售前必须经过资产评估,处置所得收益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上全部用于基建、维修和设备购置,不得挪作他用。

  五、加强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学校每学期结束前,必须组织有工会、教师代表参加的清账小组,对一个学期以来学校经费收支进行清算,在学校行政会上、教职工大会上通报,在校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并将财务公开、公示情况书面报告教体局财务审计科。

  我校将对学校日常开支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每年教育内部审计面不少于20%,同时学校还要不定期地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校长和责任人的责任。

篇七: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案

  

  小学经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性。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1.编制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预测学校的全年收入,尽量避免赤字隐患。

  2.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的具体任务,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跨年度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学校后勤处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付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进出预算建议数。

  3.校委会审议单位综合财政进出预算方案,并报学校教代会通过。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学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学校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XXX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

  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经校委会研究通过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付出。

  五、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4.各项付出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校长具名后方可办理付出,否则财会职员不予报销。

  5.财务室于每学期末在教代会上汇报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篇八: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案

  

  小学公用经费使用方案

  大单庄小学公用经费使用方案

  为增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升资本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方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质状况,特拟定本方案。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行、在教课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销的花费。

  公用经费开销范围包含:教课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平常专用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平常维修保护等。

  依据财政部拟定的《2019年政府进出分类科目》(财预〔2019〕13号),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现在的1、办公费2、印刷费3、咨询费4、手续费5、水费6、电费7、邮电费8、物业管理费9交通费10、差旅费11、出国费12、维修(护)费13、租借费14、会议费15、培训费16、款待费17、专用资料费18、劳务费19其余商品和服务支出20、取暖费”等20个

  款级支出科目。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估量总数中按5%安排,用于教师依据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贴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销。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课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花费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款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销。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估量的重要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估量,实现进出均衡。

  七、增强实物耗费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升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件采买、登记、保留、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课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买估量,一致纳入中小学估量,并依据《政府采买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行政府采买。

  十、公用经费使用状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宣告,接受师生和民众的督查。

  、

篇九:小学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方案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篇二: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师培训经费的来源

  1.培训专项资金。

  区财政按不少于全区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培训专项资金,其中专项资金的30%用于本区指定培训项目,由区教育局委托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管理;其中的70%用于教师自主选择性培训,按人均以学校为单位下拨,由学校负责管理。

  2.生均公用经费。

  各中小学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提取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

  二、教师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教师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教师培训项目:

  1.教师全员培训。五年一轮的教师专业发展360学时培训,包括90学时集中培训、短期分散培训、校本培训、远程培训等。

  2.各类指定性培训。包括干部培训(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教学机构中层以上干部)、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新教师培训等。

  3.其他方面培训。国家、省市区以及学校举办的其他方面的教师培训,包括教学研讨活动、送教下乡等。

  教师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与教师培训有关的费用,以及组织教师培训时所需的培训场地租用费、接送车辆租用费、外聘授课专家讲课酬金等开支。

  三、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

  1.培训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结束后,教师持相关文件或培训通知、正式票据等,按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一般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伙食费一般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培训机构提供食宿等费用的不再报销相关费用,外出培训不安排食宿的,按区公务出差标准报销。外聘授课专家一般按三星级宾馆标准住宿。

  2.培训场租费、包车费。

  原则上应利用学校的场地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确因学校无法容纳,可向外单位租用场地。培训场租费、包车费需厉行节约,按需使用。

  3.讲课费。

  用来支付外聘专家的讲课报酬,本校教师不享受。培训开展前,根据活动方案和预算要求制作培训任务书,明确专家讲课工作量和报酬金额;培训结束后,凭培训通知或培训计划、培训任务书和劳务签领表,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报销讲课酬金。外聘专家酬金参考标准如下:

  (1)区级专家讲课酬金每人每天500元-800元左右;

  (2)市级专家讲课酬金每人每天800-1000元左右;

  (3)省级专家讲课酬金每人每天1000-20XX元左右;

  (4)国家级专家讲课酬金每人每天20XX元-3000元左右;

  (5)确因特殊情况,专家讲课酬金无法参照上述标准,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学

  校可自定酬金标准。

  4.异地培训

  教师培训安排原则上应就近便利,如确实需要异地培训(出郓城主城区),必须依照教育局相关规定进行报批。具体要求如下:

  (1)长途异地培训原则上每人每两年不超过一次,时间不超过6天。为了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长途异地培训需分期分批外出,每次组织外出人员不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人数不超过30人,费用控制在人均4000元以下。培训经费按区教育有关规定安排,其中使用培训专项资金两年合计不超过1000元。

  (2)短途异地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一次,时间2-3天,每次费用控制在人均600-800元。

  (3)全年异地培训经费实行总额控制,控制在人均2500元以下(包括教师培训费和教师公用经费,不含工会经费)。

  (4)参加上级组团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规定执行。

  教师异地培训报批程序具体如下:

  (1)每年8月底,各校制定一学年教师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的时间、主题、对象、形式等。如安排异地培训,需在计划中注明,异地培训的主题、大致时间段、培训天数、考察费用等要明确。

  (2)每年9月初,区教师进修学校对各校的异地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备案。

  (3)各校根据已备案的异地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系统内干部、教师外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进行外出审批。对于没有列入学年计划的异地培训,原则上不批准。

  四、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

  1.教师培训经费要合理规划、科学使用。校长应当认真做好培训计划和预算的审批以及培训经费报销的复核工作;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按照培训要求、培训项目和相关财务规定及本办法认真做好报销单据的审核工作;然后由江干区会计结算中心教育分中心认真审核,不符合报销相关规定的一律予以退回。

  2.由区教育局委托区教师进修学校管理的教师培训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区级指定性培训项目。培训前,项目负责人要做好培训计划书及教师培训经费预算,报进修学校领导审批;培训总金额超过10万元及以上的指定性培训项目,须经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批后方可实施。报销培训经费,除提供相关票据外,还要附上培训计划书或培训通知以及培训经费预算审批表。

  3.教师培训经费严格现金支出。除培训活动发生的交通费、培训公杂费、外聘专家差旅费和讲课酬金等符合现金支出规定的费用外,其他费用,无论支付给个人或单位,一律转账支付。

  4.教师培训经费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要严肃处理。

  5.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不得用于旅游性质参观考察费、职称晋升资格培训费;不得用于管理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等劳务性支出;不得用于办公设备、教学设备、交通及通讯工具购置;不得用于购买与教师培训无关的资料等。

  6.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应每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本校教师监督。区教育局每年对各学校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学校绩效评价和学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

  篇三: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用于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用,一律不得报销。财政部门不得列支。

  部门备案。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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