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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9篇

时间:2023-08-08 10:20:03 来源:网络

篇一: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

  

  培育

  申报

  教育教学成果

  方案

  为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制定《培育申报教育教学成果方案》。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培育和申报教育教学成果,推动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发展。

  一、培育教育教学成果

  1.建立教师教学成果库。通过建立教师教学成果库,收集、整理、归纳每位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对于教学成果优秀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教师发挥创造力和创新精神。

  2.支持教师申报教学成果。学校将为教师提供充足的申报教学成果的机会和资源,包括组织教学比赛、参加教学研讨会、培养教学研究团队等,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申报教学成果,提高教学水平。

  3.建立教学成果评审机制。学校将建立科学的教学成果评审机制,通过评审教学成果的质量和实际效果,确定教学成果的等级和奖励,促进优秀教学成果的复制和推广。

  二、申报教育教学成果

  1.教学设计类成果。教师可以申报自己的教学设计成果,包括精品课程、教学设计案例等,需要详细说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同时需要提供教学效果的评估和反思。

  2.教学反思类成果。教师可以申报自己的教学反思成果,包括教学反思报告、教学反思文章等,需要突出教师的个人思考和教学改进的实际效果,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创新性。

  -1-

  3.教材编写类成果。教师可以申报自己的教材编写成果,包括教科书、教学辅助材料等,需要体现教师的教学思路和教学理念,对学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总之,本方案旨在通过培育和申报教育教学成果,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意识,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2-

篇二: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篇三: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

  

  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书

  培育成果名称__培育成果部门__项目负责人__项目类别__填写时间__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2月

  一、项目参与人基本情况

  负责人姓名

  职

  称

  高校教龄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姓名

  主

  要

  参

  加

  者

  性出生年月

  别

  职称

  性

  别

  行政职务

  最终学历

  移动电话

  研究专长

  学历

  学位

  工作部门

  出生年月

  研究专长

  最终学位

  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二、培育成果介绍及培育计划

  培育成果名称

  1.培育成果简介

  2.培育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

  3.培育成果的创新点

  4.培育成果的现有基础和条件

  5.具体培育计划

  三、经费预算

  序号

  经费支出摘要

  合

  计

  金额(元)

  支出根据与理由

  备注

  四、评价、审核意见

  所在单位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篇四: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07年1、2号文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粤府〔1996〕64号)文件规定,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建设内容与任务分解》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根据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确立相适应的教学成果建设与培育项目。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为目标,着眼于“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促实践,以实践促成果,以成果促办学质量与水平的提高”,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

  依托教改项目培育教学改革成果,加强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应用,不断扩大改革成果应用范围与应用成效。学校拟立项培育5-6个已有初步成效的教学改革项目,或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创新发展的项目;从中推选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培育建设项目,争取申请成功2-3个省级项目。

  三、建设内容

  以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宗旨,以对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机制与途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进行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为主要内容,突出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的整体性、综合性和实际运用。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开展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探索教学规律,更

  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项目;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项目;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成果建设项目符合科学办学方向及教育规律,有所创新、突破,具有先进水平,对贯彻落实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有重要意义;

  2.凡申报的成果培育项目,一般应有校级或省级立项的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或有体现教学改革成效水平的已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书籍等;项目须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良好,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项目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我校连续工作两年(含)以上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五、.项目资助与管理

  1、每个项目学校资助2万元。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启动资助1/2,结题时资助其余1/2。

  2、经费由项目主要完成人自主使用,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评审鉴定费等支出。

  3、项目建设时间一般为2-4年。对到期未能结项的,可允许延期一年再评审结项,对延期后仍不能结项的将停止经费划拨,并不能再次作为主持人申报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2009年11月

篇五: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篇六: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遴选和培育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充分调动学院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炼、总结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在《学院奖励教学成果和教学业绩突出人员暂行办法》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培育项目建设原则:

  1.以问题为先导,重在解决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所突破。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满足地方、社会、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

  2.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整合院内专业、课程、实验室等资源,推进院内协同育人;与政府、企业、行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合作,鼓励与省内外高水平职业院校合作培育,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第二条

  培育项目目标: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开展专业结构调整,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体系、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成果。

  第二章

  培育项目申报要求

  第三条

  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前三名)必须在我院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第四条

  项目符合国家和学院办学方向,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有所创新、突破,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前期基础较好,实践效果良好,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预期成果较丰富。

  第五条

  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我院专任教师;项目团队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承担实际工作,严禁“搭车”“搭载”现象。

  第六条

  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应在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如与校外单位合作,我院单位应为牵头单位,主要工作在我院完成。

  第七条

  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有省部级项目立项和支撑背景,并依托该项目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的项目,包括高等学校专业建设专项、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强师工程等教学类、科研类所涉及的各类项目。

  2.选题与职业教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协同育人、现代学徒制、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综合改革等方面紧密结合的项目。

  第三章

  申报评选时间及程序

  第八条

  教务科研处负责组织、实施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发文公布每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规划选题方向、评选的基本要求、推荐标准等具体事宜。学院每两年组织一届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具体时间以教务科研处通知为准。

  第九条

  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聘请有关专家建立专业(群)教学成果奖培育专家团队,并组织专家团队对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将材料按要求统一报教务科研处。

  第十条

  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审核评议产生,经审核批准的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公示10天,公示期结束后,报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批后,教务科研处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报教务科研处呈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裁定。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保密。

  第十二条

  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不得参加评审过程任何环节的工作。

  第十三条

  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一经核实,学院将撤销立项,并给予行政处分,作假人员不得参与后续两届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后续3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

  第十四条

  在院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培育工作基础上,择优遴选确定省级和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进行重点建设。通过一定时间,培育出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奖项目。

  第十五条

  为确保培育成效,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实行承担系部日常督查、学院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制度。

  第四章

  检查验收

  第十六条

  系部应加强项目实施的日常检查,检查周期至少每月一次。中期检查由教务科研处发布通知,项目主持人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及备查材料,系部组织全面检查后,学院采取现场检查、会议评审等方式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根据项目建设成效和发展趋势,对后期研究工作提出建议。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2.项目进展和取得的成绩;

  3.项目调整情况;

  4.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6.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7.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期满需要接受验收,验收采用项目团队报送项目结题报告和总结材料(含支撑材料),或进入项目承担系部实地验收两种形式进行。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

  2.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分析以及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情况;

  3.项目管理情况;

  4.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

  验收结束后,由教务科研处出具验收结论性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建设过程的所有资料整理归档。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则取消其培育项目的资格,项目主持人及承担系部两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第十九条

  项目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1.申报、建设项目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

  2.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3.未按要求上报项目建设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4.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上级要求和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条

  凡中止或撤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含主要成员)应退回因立项所获得的全部项目研究经费,且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单位不得申报后续两届同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考核晋级、申报职称及报奖时,该研究项目不予认可。

  第二十一条

  国家和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除参加院内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外,如上级有关文件另有规定,还须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激励机制

  第二十二条

  对立项院级教学成果奖遴选培育项目的,每项学院支持建设经费0.6万元。

  第二十三条

  在院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培育项目优先考虑。

  第二十四条

  在培育项目中申报获奖,对获奖的教学成果奖按项目进行奖励。国家级特等奖学院奖励15万元,一等奖学院奖励10万元,二等奖学院奖励6万元;省级特等奖学院奖励5万元,一等奖学院奖励3万元,二等奖学院奖励2万元;院级特等奖学院奖励1万元,一等奖学院奖励0.6万元,二等奖学院奖励0.3万元。

  第二十五条

  对获奖的教学成果奖按不同等次,对照学院有关职称评定、晋级的规定予以加分或破格。

  第二十六条

  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完成和获奖情况记入教职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篇七: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

  

  xx学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遴选和培育办法

  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表彰和奖励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激励专任教师、教学管理干部和教学辅助人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粤府函[1997]3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72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成果项目培育标准与条件

  (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实用性、独创性、新颖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成果培育范围主要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成果;

  2.在加强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建设、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3.在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4.在加强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5.在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激发教师积极性,优化教学环境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6.教材建设、图书资料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7.在师德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8.其它突出的优秀教学成果。

  (二)对拟作为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项目,参照《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第二条要求作为项目培育目标执行: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实用性、独创性、新颖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具体条件要求,参照该条例第五条执行:“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内首创的;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

  (三)对拟作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项目,参照《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第三条要求作为培育目标执行: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的条件

  1.项目组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校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是学校的正式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必须是在职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

  3.个人申报的成果,项目负责人如属专任教师,必须在本校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且满工作量,并且每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如属教辅人员或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4.集体申报的成果,项目组成员必须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一般不超过5人。

  5.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近四年内完成的成果。

  三、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与立项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进行分类申报与立项。主要包括以下四类项目:

  第一类项目是指已有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和支撑背景,并依托该项目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和实践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包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教师发展中心等。

  第二类项目是指已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团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强师工程等项目立项和支撑背景,并依托该项目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和实践,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明显效果的项目。

  第三类项目是指无省级及以上项目立项和支撑背景的项目。该类项目虽无项目支撑,但在教学改革方面确已具有较好基础,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明显效果。

  第四类项目是指由学校牵头,依托人才培养联盟、校企(政、行、院所)协同育人基地或其他协同育人形式,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实践活动的联合性项目。

  四、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遴选办法

  (一)遴选思路

  按照“自由申报、统筹规划、分层遴选、重在培育”的工作思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启动学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遴选与培育工作。学校各二级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向教务处提出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教务处参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统筹规划,确立校级、省级和国家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并进行重点建设,通过二、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培育出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奖项目。

  对象上包括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同等情况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将优先予以考虑。

  (二)申报及遴选办法

  1.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每两年申报一次。凡符合条件者由单位或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并提交反映该项成果的高水平的科学总结或论文(公开发表),报送佐证材料。由成果申报者所在单位进行初步遴选,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向教务处申报。

  2.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后,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每个专家评审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培育重点,形成立项方案,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报校领导审定后发文公布;在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或校级教学成果奖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报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在已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基础上,对改革实践方案进行了优化和创新,并存在较高预期新成果的项目,且拟作为下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进行申报,可申报国家级培育项目。

  五、培育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

  1.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书》组织项目组成员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

  2.学校将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纳入到“创新强校工程”工作中。对拟作为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学校将从人员和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校级培育项目资助1万元/个,省级培育项目资助2万元/个,国家级培育项目资助3万元/个,培育期视培育项目的进展而定,原则上培育期不少于两年。

  3.项目强化过程管理,执行中期检查考核制度。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表》,学校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等方式对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与评定。中期检查“不合格”者,教务处将

  通知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学校将中止或撤销该项目,并终止拨付经费。

  4.项目建设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以及项目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不得轻易调整。如确需调整,项目负责人须及时书面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应变更材料,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5.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培育时间一般为两年,建设期满需要接受验收。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项目负责人报送的《申请书》、《中期检查表》、《验收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必要时项目负责人须在评审会现场进行汇报答辩。验收“不合格”者,教务处将通知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学校将中止或撤销该项目,并终止拨付经费。

  6.

  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人员,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所需延长的研究时间,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项。

  7.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教学成果奖的依据,校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仅限在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中产生。

  8.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教学成果奖的依据,校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仅限在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中产生。

  9.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主要完成者的教学业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

篇八: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

  

  学校教学成果培育方案

  一、培育成果名称

  《面向全体学生的分层分段小学科技教育活动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二、培育成果简介

  世界著名的创造学专家奥斯本认为“人人都有创造力”。但并不是每个人的这种潜力随时均可任意表现出来,只有为每个学生提供学习的机会,并通过各种途径的开发和训练才能变成现实能力。因此,根据创造教育的特点,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智能层次开展丰富多彩的、分层分段的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的科技教育活动,才能切实有效地开发小学生的创造力,才能让那些“才露尖尖角”的“小荷”得到充分滋养、向阳生长,终成“接天莲叶无穷碧”的壮美景象。

  1.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全民参与——公民是科学素质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目前的科技活动在总体水平上还不太高,不能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不少学校把科技活动的开展往往只限于建立几个科技兴趣活动小组,并只让学有余力又有兴趣或特长的学生参加,而不是真正惠及到每一个学生。一切为了学生发展,为学生生命成长奠基,科技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

  2.分层分段:学校针对学生的智能水平、年龄特征、潜力特长,把学生科学地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地区别对待,这些群体在教师恰当的分层策略和相互作用中得到最好的发展和提高。

  3.科技教育:科技教育是以基础教育为依托,通过科学教育和技术教育的协同,以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1扬科学精神,培养科学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教育。

  4.科技教育活动:科技教育活动主要指学校科技教育活动。从形式看,有教学活动、课外活动、实践活动;从活动主体看,有管理者的活动、教师的活动、学生的活动、家校的活动。

  三、培育成果主要解决的问题

  1.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逐步养成科学的思维习惯,掌握一定的科学方法,提高运用科学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科学行为习惯,逐步达成“人尽其才,人人都是创造之人”的育人目标。

  2.通过举办校园科技节等系列活动,形成各类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的作品。

  3.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现代思维和技术过硬的科技辅导员。

  4.建立全员参与的满足不同层次与特长的校本科技小组和科技社团,编写日常科技活动分类校本教材,逐步培养一部分学生具有从事科学技术的最基本技能。

  5.在校园范围内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分层分段的科技教育活动的模式和实践经验,并起到辐射和引领的作用。

  四、培育成果的创新点

  1.建设满足“全员参与”的不同年龄段不同智能的学生的一系列科技课程。

  2.建立基于科技环境的各类教育活动评价指标体系。

  3.开发出可操作性强、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教育活动模式的理论体系与方法。

  五、培育成果的现有基础和条件

  自XXXX年开始,我校着手打造省级科技示范校,于XXXX年通过验收。其间,我校在课题研究、课程设置、学生活动、竞技比赛、设2施配备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后期科技教学成果的提炼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1.课题研究基础。

  科技课题《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与发展研究》顺利结题。XXXX年被青少年创新教育授予《实践基地》;2018年XX市科协和XX市教育局授予《科技教育示范学校》。

  2.活动设施基础。目前学校配备两个创客专用教室。XXX年,与XXX公司合作创建了3D打印科创工作室。

  3.课程设置基础。学校目前开设的科技校本课程有机器人制作类(虚拟机器人、实物机器人、模型搭建、程序设计、思维训练),海陆空模型类(无人机、四驱车、航模),科技制作类(3D打印、电脑动画、scratch编程),益智游戏类(华容道、魔方、魔尺、数读、空中坠蛋、纸船承重、大象穿纸等)。

  4.自编教材:自编两套科技教材《未来社区》、《智赢未来》。

  5.学生活动基础。学生除了在科技校本课与创客兴趣小组进行活动外,学校面向全体学生每学期组织两次的科技节比赛活动。科技节活动已有5年的开展经验。自XXXX年以来,我校学生共有XXX多人次在市、省、国家级的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学校也屡获科技竞赛优秀组织奖。自XXXX年开始,我校学生在各级科普宣讲活动中崭露头脚,在刚刚结束的XX省科普宣讲比赛中,X名同学分获一、二、三等奖,学校获优秀组织奖。XXXX年-XXXX年,学校有XX人次获国级奖励;X人次省级比赛奖励;X人次市级比赛奖励。

  同时,在多年的科技竞赛活动中,培养了部分技术过硬、思想超前的科技辅导员队伍,所以我校进行关于校园科技教育方面的研究,硬件具备,时机成熟,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六、具体培育计划

  (一)管理到位,健全科技教育网络

  1.健全组织,构建科普网络

  学校建立三级科普管理网络,认真做到层层落实。

  1)一级网络:建立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科技总辅导员、科数骨干教师组成的学校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制定计划,落实措施,物色安排指导教师,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发动、过程安排、检查指导及总结奖励。

  2)二级网络:包括两个方面——a.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各项活动的思想动员,组织管理,纪律监督,保证活动有序地顺利开展;b.科技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科技思想教育,科技创新精神的培养,科技知识及科技技能的辅导,组织开展各项科技活动,发现及培养不同领域的科技苗子,发挥学生个性特长。

  3)三级网络:三——五年级各班落实对科技兴趣浓厚、知识面广、动手能力强的中队委员为科技小辅导员,学校建立一支由19名学生(每班一名)组成的科技小辅导员队伍,作为学校中的骨干力量,以此带动全校科技活动的开展。

  2.保证经费,创造条件

  我校每年预留经费确保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科技教育,用于添置科技活动的专用设备,购买活动材料,教师培训,外出考察费等,确保学校科技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科研先导,推动科技教育工作深入发展

  1.申报相关内容的课题研究。根深才能叶茂,培育成果需要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深入的科研指导,科研既可以加深对成果内容的深入理解,也可以探索相关方面的教育规律,甚至发现新的生长点,从而加深拓宽培育成果的发展。

  2.全面铺开小专题研究。新课改的理念还体现为学科整合,而科4

篇九: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

  

  教学成果奖培育

  本校有关部门支持,我们开展了一项“教学成果奖”培育活动。一方面,我们鼓励教师积极寻求创新,不断改进教学内容、探索新技术和新策略,提高教学效果;另一方面,我们设立了一系列具体的考核标准,以衡量教师的教学成果,并给予相应的奖励。首先,我们规定申请者需要提交自荐书及相关材料,以证明其从事教学以来的独特贡献、执着精神和对教学的坚持;其次,我们还将对申请者的学生评价和教学水平进行考核。最终,我们将表彰优秀的教师,并赋予鼓励金,以激励他们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为学生贡献自己的智慧和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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